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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推进,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家庭农场是解决农村“谁来种地”“地如何种”难题的必然选择。文章以吉登斯结构化理论为研究视角,分析在家庭农场经营过程中,农场主、土地流出户、村集体、政府四个行动者从各自目标出发,进行利益博弈,构建起动态变迁的家庭农场结构。重点探讨家庭农场主在时空与经营制约下,如何通过自己的能动作用冲破结构制约,实现自己利益目标的过程。家庭农场结构在农场主的能动反作用下,产生新的规则与资源,反复调整并形成新的家庭农场结构,促进结构中各行为主体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