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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而积极探索和完善城乡文化一体化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点。
一、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的意义
所谓城乡文化一体化就是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城乡文化事业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资源共享、共同繁荣,不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基本享有同样的文化权益。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打破城乡文化二元结构,逐步弥合城乡文化发展鸿沟,实现城乡文化共建共享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为农村地区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1.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涵
城乡一体化包括政策、经济、文化、社会的一体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和谐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文化建设是一项基本内容,也是一个重要内涵。推进城乡一体化,不仅仅是要把农村居民的身份户口转为市民,让他们住上城市楼房,更重要的是促进其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在生产生活方式中,人的精神文化活动居于中心地位。缺失文化建设的城乡一体化,必定是不全面的一体化;缺乏精神文化的生活,就不是完整意义的市民生活。
2.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保证
文化本身具有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人的文化观念直接影响着人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综合素质。文化建设不仅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涵,同时反作用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直接影响着一体化的深度。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的蓬勃发展,能有效地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文化建设的滞后,必定会影响甚至延缓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建设,引导城乡居民在参与文化建设中转变思想观念,形成健康的文化生活方式,树立关心社会发展的市民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能为城乡一体化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群众基础。
近年来,我国在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提高居民文明素质等方面有了较大进展。但从总体上看,文化建设还比较薄弱,农民的文化生活还比较贫乏和枯燥,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如何采取得力措施,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改变城乡文化不够均衡的局面,实现城乡文化的共建共享和一体化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的对策
1.推进农村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政策上要给予支持
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2.完善并健全农村文化组织机构,落实人员与经费
按照中央要求,要实现县(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有标准文化活动室。乡镇可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站(所)整合,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可“一室多用”,明确由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
3.要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城乡一体化
一是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价机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情况作为文化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农村文化建设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二是要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县、镇财政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将农村文化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一定数量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三是要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逐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文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村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积极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热心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巩固农村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4.推进农村文化一体化建设,要创新体制和机制
一是农村文化机构要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文化干部的使用实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二是要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扶持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三要促进城市对农村的文化帮扶。要让先进的文化成果惠及广大农村地区的老百姓,还需要进一步开展好各种文化下乡活动。各类城市文化组织要将文化下乡活动作为一种社会责任,作为一种艺术体验,在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的过程中,也从农村生活、农村文化中汲取丰富的营养。各级地方政府要用明确的政策导向、积极的财政投入,来支持和推动各种文化下乡活动。
一、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的意义
所谓城乡文化一体化就是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城乡文化事业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资源共享、共同繁荣,不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基本享有同样的文化权益。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打破城乡文化二元结构,逐步弥合城乡文化发展鸿沟,实现城乡文化共建共享和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为农村地区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1.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涵
城乡一体化包括政策、经济、文化、社会的一体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和谐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文化建设是一项基本内容,也是一个重要内涵。推进城乡一体化,不仅仅是要把农村居民的身份户口转为市民,让他们住上城市楼房,更重要的是促进其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在生产生活方式中,人的精神文化活动居于中心地位。缺失文化建设的城乡一体化,必定是不全面的一体化;缺乏精神文化的生活,就不是完整意义的市民生活。
2.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保证
文化本身具有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人的文化观念直接影响着人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综合素质。文化建设不仅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涵,同时反作用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直接影响着一体化的深度。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的蓬勃发展,能有效地促进城乡和谐发展;文化建设的滞后,必定会影响甚至延缓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建设,引导城乡居民在参与文化建设中转变思想观念,形成健康的文化生活方式,树立关心社会发展的市民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能为城乡一体化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群众基础。
近年来,我国在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提高居民文明素质等方面有了较大进展。但从总体上看,文化建设还比较薄弱,农民的文化生活还比较贫乏和枯燥,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如何采取得力措施,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改变城乡文化不够均衡的局面,实现城乡文化的共建共享和一体化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的对策
1.推进农村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政策上要给予支持
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2.完善并健全农村文化组织机构,落实人员与经费
按照中央要求,要实现县(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有标准文化活动室。乡镇可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和站(所)整合,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可“一室多用”,明确由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
3.要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城乡一体化
一是要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价机制,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情况作为文化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推动农村文化建设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二是要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县、镇财政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将农村文化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一定数量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三是要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逐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文化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农村文化队伍的教育培训。积极培养农民文化骨干,充分发挥民间艺人、文化能人、文化热心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作用,巩固农村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4.推进农村文化一体化建设,要创新体制和机制
一是农村文化机构要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文化干部的使用实行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二是要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扶持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三要促进城市对农村的文化帮扶。要让先进的文化成果惠及广大农村地区的老百姓,还需要进一步开展好各种文化下乡活动。各类城市文化组织要将文化下乡活动作为一种社会责任,作为一种艺术体验,在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的过程中,也从农村生活、农村文化中汲取丰富的营养。各级地方政府要用明确的政策导向、积极的财政投入,来支持和推动各种文化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