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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以来,卫生筹资水平有所提高,各省卫生总费用均保持增长趋势,这是社会经济、科技等因素叠加的结果,2009至2012年东部地区省份的卫生总费用增幅均在50.00%以上,浙江省为54.83%,既有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技术进步、疾病谱变化、人均寿命提高等一般性原因,也有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供给体系等制度性原因,前者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后者可通过制度优化和完善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