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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承认法治有“良法”和“守法”两个因素,但绝对的“良法”和“守法”的“法治”只能是法治的理想,法治应该是不断进化的,即法治理想的实现具有进化性。法理念的进化促进了法律进化和普遍守法,推动了观念法治和现实法治的进化,因而社会普遍的法理念的变迁是法治进化的基础。法治社会的真正权威是正义的司法、法官的正义判决使“纸上的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因而法律工作者的正义信仰是实现法治的最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