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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印发〈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明确要求探索将财政扶贫等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开发经营,形成的资产收益分红权可按规定折股量化到低收入农户和村集体,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获得稳定收益。在结对帮扶走访中,我们发现早在2017年温州市就出台实施意见,选取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