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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广昌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又是中央批准的原赣南中央苏区县。2011年年末,全县总人口24.2万,其中乡村人口20.1万。“十二五”规划国定贫困村29个,省定贫困村59个。2012年,广昌县委、县政府认真按照省、市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全县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推进会精神,以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产业扶贫和“四个一”组合式扶贫为抓手,高位推动,落实责任,强有力的打响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并取得良好的扶贫实效。2011年,该县被省财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办授予2010年度财政扶贫绩效考评先进单位: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