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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治意识、人权意识、宪政意识的迅速提高,修宪的呼声不断高涨.修宪要注意:宪法不是意识形态宣言;不宜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应明确规定国家主席是国家元首;应调整现行宪法有关司法结构关系的制度安排:将居住、迁徙、选择职业和出入国境自由确认为公民基本权利;应增加设立宪法委员会的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