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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制自1994年颁布以来,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为增强自身竞争力,通过企业间兼并、重组、裂变、剥离等形式,大批企业集团涌现出来了。此时,就现行税制而言,对企业集团这样的企业形式在税法上存在不少缺口。笔者拟就现行营业税法缺口对外贸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方面造成的影响及对策谈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