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oshizhaozhiqia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我国高校法制教育虽已经过20多年来的发展和实践,但仍然存在深层次的问题。为提升泰州地区高职学生法律素养,有针对性的改进和提高该地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我们课题组面向泰州地区高职院校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现状调研。通过分析目前泰州地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运行体系,探究体系中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法制教育 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4-183-02
  自1986年国家教委决定在高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以来,已经有20多年的实践。然而,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需要反思,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是否达到了“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目标。为进一步了解泰州地区高职院校学生法制意识及法制教育现状,进一步提升学生法律素养,探究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模式,我们开展了这次调研活动。
  此次调研工作以书面问卷、座谈形式展开。其中书面问卷辐射泰州地区高职院校共计1000人。书面问卷共计发放1000份,收回1000份,实际有效问卷1000份。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和访谈关的形式,了解高职学生对目前法制教育体系中的意见和建议。
  一、泰州地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分析
  无论是在市场经济改革阶段的“一五”普法,还是在如今社会转型阶段的“六五”普法,青少年均为重点普法对象之一。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我国制定了《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多部法律。随着高职院校教育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已经形成,而法律素养也应成为高职学生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因此,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是否具有实际效用,是衡量法制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制教育过程中既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更要重视法律实践。
  通过调研,我们欣慰的看到泰州地区的高职院校经过多年普法教育,学生的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强、可塑性强,普法的效果比较明显。但由于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忽略了法律实践,导致高职学生护法和用法意识淡薄。每年泰州地区高职院校都在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社会效果,但却总是留与表象离高职院校学生的培养目标相差较远。学生对法制教育有需要、有要求,而学校缺乏战略眼光和高度,主要表现在:
  (一)强化技能培养,弱化素质教育
  在调研中发现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渴求和需要是非常迫切的,尤其是实用性的法律法规。而我们在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虽然重视法制意识的培养,但法制教育的效果非常不理想。学校重视对专业技能的提升,不管是从课程标准制订,实习基地建设等都能积极投入,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存在认识误区。虽然意识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以及重视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校并没有将法制教育的重视程度提高到应有高度。
  (二)第一课堂缩水,第二课堂单一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的规定,学校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该课程一般为30课时,由原独立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而成,这使法律教育的课时数减少了许多,导致法制教育的第一课堂无论是时间,还是质量都严重缩水,而在调查结果中发现59%的同学认为课堂是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之一。
  目前,泰州地区高职院校主要在第二课堂开展的法律活动形式较为单一,例如: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这些活动的开展,虽能够弥补课堂中的部分内容,但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从调查中发现有83%的学生希望通过报刊、多媒体等途径获取法律知识;知识竞赛、阅读等参与式的学习方式也是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因此开展丰富多彩法制教育活动、宣传活动,尤其是网络微博、法制动画等新媒体的运用可以更广泛的覆盖。
  (三)专职教师力量薄弱,教法陈旧
  目前,泰州地区高职院校承担法律教学任务的教师水平参差不齐,许多院校担任此类课程的多数是辅导员或兼职教师,专职教师较少。而多数辅导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实践,此种情况势必影响课程的质量,从而影响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质量。在调查中有12.5%的学生反应希望取消这门课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泰州地区高职院校有部分外聘教师普通话水平、法律知识水平急需提高,更谈不上如何更多的实践经验了。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教师在讲授这门课时,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多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现象,让学生对法律产生认知感、认同感和依赖感。目前,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仍是主流,强调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忽略了法律的实践环节,更无从谈起为学生提供或参与法律实践。调查发现有近80%的学生希望学习到劳动保护、治安管理以及经济建设等相关更为实用、对今后工作生活有帮助的知法律识。学生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典型案例的讨论的时间很少,学生失去了参与学习讨论的机会,这也淡化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四)社会法制环境不理想
  在所有受访者中有45%的学生对执法机关的信任问题上持怀疑或否定态度,这一结果折射出现有法制环境存在的问题。当受访者被问及到导致法制教育薄弱的主要原因时有57%的受访者认为导致法制教育薄弱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不良风气。而这两项的调查结果也互相做了验证。
  二、泰州地区高职院校提升法制教育效果的相应对策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写到:法律所以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而遵守法律的习性须长期的培养。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本质上是法制教育结果、社会、个人三者间的匹配度的判断,主要依据是法制教育活动在实现既定目标的程度。因此,泰州地区高职院校在提升法制教育实效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加快法制教育观念转变,重新定位
  高职院校应纠正以往“德育教育”等同于“法制教育”的错误观念。法制教育过程中虽有思想教育的成分,但两者又有较大区别。如果完全按照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目的内容,其结果只能将法制教育工作带入歧途。因此,应重新认定法制教育工作在学校整个教育位置,构建起独立的法制教育体系,寻找“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契合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们更应侧重法律知识的实用性,能够对学生今后的就业、生活有帮助。
  (二)建设高素质师资团队,优化师资结构
  法制教育兼具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于一体,须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高职院校提升法制教育的实效,需要建立一支既能从事法律理论教学,又有法律实践的高素质教师团队;其次,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师资结构调整,可以借鉴专业师资建设。聘请司法、公安等部门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教师。他们在平时工作中接触较多的案例,积累了许多法律实践经验,他们的加入也能为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提供更多的资源,进一步提升法制教育的实效。
  (三)整合教学资源,提升法制教育实效
  目前,泰州地区的高职院校建立了非常丰富的法制教育的资源。诸如:校外法制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模拟法庭等。应整合这些资源并与教学工作紧密结合,更好的服务法制教育工作。
  1.提升理论教学实效,发挥课堂教学作用。只有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才能满足高职学生的法制需要,实现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根本目的。同时,还要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实际需求,要有针对性。这样有利于缓解法律基础课内容多而课时少的矛盾,又使教学有一定的深度,其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将大大增强,教学效果也有明显提升。
  2.丰富法制教育形式,注重法律实践。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使受教育者产生法律信仰。法律实践能够锻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践问题的能力,提升法律意思。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不能局限于校园,而应该参加更多的法律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强化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第通过举办参观警示场所、参加普法活动、演讲比赛,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等活动,丰富教育途径。对于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组织学生旁听庭审、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在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的同时,也是对学生的教育和熏陶。
  3.开展心理咨询,巩固法制教育成效。调查中发现,部分高职学生步入学校后,在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等方面出现了适应性问题,思维偏激。作为学校,需要对此类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干预,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氛围
  首先,坚持依法治校。高职学生思想活跃,作为学校要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创造高质量、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法治氛围。各项工作的开展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让学生明白什么能做,什么该做;其次,严明校风校纪,杜绝人情凌驾于制度。高职学生之所以对制度置若罔闻,很重要的原因是学校没有严格执行制度,效仿跟风严重,这使得法制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故而,只有严肃执行校纪,充分发挥制度管人的作用,降低人为干预,才能营造出更良好的法制环境。
  参考文献:
  [1]冯建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课程教学创新与实践研究.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9).
  [2]孙珂.新时期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河北示范大学.2011(12).
其他文献
摘 要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然而,在当前的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行使独立审判权仍存在不少问题,最近几年愈演愈烈的“公案”的出现,“媒体审判”、“舆论审判”更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文将从分析典型案例入手,阐述舆论监督对独立审判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分析舆论监督和独立审判二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出实现舆论监督与独立审判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 舆论监督 独立审判 新闻媒体  作者简介:李婧雯,福
摘 要 WTO上诉机构在《中国原材料出口措施案》做出的最终报告中,认定中国需要对相关产品出口限制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改革,但却并没有对具体哪些措施需要改变,以及改变的内容做出明确裁定。考虑到中国在《入世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中所做出的一系列特殊承诺,我国需要研究本案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报告对特殊承诺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方法分析,判定不能援引GATT例外规定的限制性措施类型,并对GATT一般例外条款的适用进行
摘 要 作为与贪污罪相对应的罪名,职务侵占罪对打击职务侵财类犯罪能够起到重要作用。在实践中,单位临时工等非正式职工侵占单位财产的行为能否适用职务侵占罪颇具争议。文章以孙某某职务侵占案为视角,从职务侵占罪的立法初衷、现实状况等方面全面分析,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关键词 临时业务员 职务侵占 主体  作者简介:李俊,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干部,研究方向:检察理论及实务;范冬,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
摘 要 当前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期望越来越高,“只打不防,越打越忙”的现象更为社会所关注。为积极适应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前移反腐败关口,切实发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作用,本文从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局的机理缘由和现实表征两个方面深入论述,为了从源头上、基础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进一步推动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建议在天津市检察机关设立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地位和重要性的职务犯罪预防
摘 要 既有的城乡关系研究很少回归农民的日常生活,落实到城乡关系的实践中去。本文从蔬菜供应角度出发,将菜农分为散户、调菜型商人、蔬菜种植大户、收购商四种,并对其进行深入访谈研究。研究结果认为,在城乡关系转型中,蔬菜供应由过去的“农村计划生产,引导城市消费”转变为“农村自由生产,迎合城市消费”,城市在蔬菜生产与消费关系中的优势地位日益凸显,农民必须适应市场的需求才能谋得好的发展。实际上,作为蔬菜供应
摘 要 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中指出,预计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8%。在中国迈入老龄化社会的大背景下,需要得到养老现金的老年人基数大,这也直接决定政府在养老标准上的轻微变动都会导致财政投入的巨大差距。财政收入又不能满足更高标准的养老支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就会出现问题。  关键词 老年人 社会保障 法
摘 要 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法定监督方式,近些年来被广泛采用,而其在实践中发挥出的优势使其得到越来越多认可和重视。本文拟从真实案例入手,对基层检察机关采用再审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的适用标准进行分析。  关键词 再审检察建议 基层检察机关 适用标准  作者简介:吕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
摘 要 随着城乡经济结构“二元化”的事实逐渐被人们所接受,由此引发的教育领域的城乡“二元化”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由于教育政策长期以“城市”为中心,导致城市与农村教育资源配置严重失衡, “农村教育”成为教育的短板,“落后”与“薄弱”的代名词。作为一个农业大国,这样的状况深刻影响到了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成为制约中国社会文明、进步不可忽视的因素。  关键词 教育资源 “农村教育”
摘 要 当前我国的初中法制教育存在不少问题,关键在于没有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导致初中法制教育问题的因素有很多,深层次原因有三个方面,即环境惯习导致氛围不佳、成本考量导致流于形式、目标空置导致效果背反。  关键词 初中 法制教育 原因分析  作者简介:吴挺、吴漾,湖南科技大学教育学院;李琛,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G6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
摘 要 受贿犯罪具有隐蔽性、行为私密性等特点,而事后受贿中收受财物的行为发生于职务行为实施之后,相较于职务行为实施之前的受贿行为具有更大的隐秘性。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证成事后受贿犯罪行为,需要综合判定言词证据与书证,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接。修改后的刑诉法,增加了关于“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结合修正后的刑诉法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阶段,综合运用事后受贿中的言词证据与书证,可以更好地厘清罪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