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名义上在北京郊区开办“设施农业”,实际上大兴土木建造住宅并出租出售,这种违规设施农业项目将被整顿。
记者从北京通州区农委获悉,2013年7月31日前,通州区将彻底整顿设施农业改变使用性质转作非农使用现象,特别是违规建设房屋并出租出售行为。7 月起,包括设施农业在内的所有农业项目一律推行村审议、乡镇审批、区农委备案的准入程序。
“发展设施农业是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通州设施农业项目发展迅速,有效保障了首都"菜篮子"农产品季节性均衡供应,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通州区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区设施农业总面积达6.1 万亩(4067 公顷),其中设施蔬菜5.4 万亩(3600 公顷),设施林果、花卉467 公顷。到2012年年底,全区设施农产品总产量70 万吨,总产值18.4 亿元。
但在发展过程中,个别设施农业项目存在超规格建设工具房等附属设施、非农使用农业设施、违法建设非农设施和出租出售温室大棚的现象。北京市国土局近日曝光的涉嫌违法的12 个农业大棚项目中,3 处位于通州。对此,通州全面开展严厉打击设施农业改变使用性质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整顿清理违法违规设施农业项目,进一步完善提高设施农业规范发展建设。
据介绍,除日光温室需配建不超过15 m2的工具房和经乡镇政府审批、区农委备案的附属设施外,其他设施均按违规建设处理。截至目前,西集镇张各庄村日光温室操作间超规格建设的1900 m2管护房和水泥路面已拆除完毕。潞城镇贾后疃村、武窑村、宋庄镇岗子村的违建设施正在拆除中。有出租出售农业设施苗头的马驹桥镇大杜社村、潞城镇凌家庙村的设施建设项目,已清退销售公司,停止租售温室大棚行为。
下一步,通州区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租售大棚房”和设施农业违规建设行为反弹。自2013年7月起,包括设施农业在内的所有农业项目一律推行村审议、乡镇审批、区农委备案的准入程序。凡未履行准入程序、擅自建设的任何项目均按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规划、国土部门处理。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从北京通州区农委获悉,2013年7月31日前,通州区将彻底整顿设施农业改变使用性质转作非农使用现象,特别是违规建设房屋并出租出售行为。7 月起,包括设施农业在内的所有农业项目一律推行村审议、乡镇审批、区农委备案的准入程序。
“发展设施农业是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通州设施农业项目发展迅速,有效保障了首都"菜篮子"农产品季节性均衡供应,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通州区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区设施农业总面积达6.1 万亩(4067 公顷),其中设施蔬菜5.4 万亩(3600 公顷),设施林果、花卉467 公顷。到2012年年底,全区设施农产品总产量70 万吨,总产值18.4 亿元。
但在发展过程中,个别设施农业项目存在超规格建设工具房等附属设施、非农使用农业设施、违法建设非农设施和出租出售温室大棚的现象。北京市国土局近日曝光的涉嫌违法的12 个农业大棚项目中,3 处位于通州。对此,通州全面开展严厉打击设施农业改变使用性质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整顿清理违法违规设施农业项目,进一步完善提高设施农业规范发展建设。
据介绍,除日光温室需配建不超过15 m2的工具房和经乡镇政府审批、区农委备案的附属设施外,其他设施均按违规建设处理。截至目前,西集镇张各庄村日光温室操作间超规格建设的1900 m2管护房和水泥路面已拆除完毕。潞城镇贾后疃村、武窑村、宋庄镇岗子村的违建设施正在拆除中。有出租出售农业设施苗头的马驹桥镇大杜社村、潞城镇凌家庙村的设施建设项目,已清退销售公司,停止租售温室大棚行为。
下一步,通州区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防“租售大棚房”和设施农业违规建设行为反弹。自2013年7月起,包括设施农业在内的所有农业项目一律推行村审议、乡镇审批、区农委备案的准入程序。凡未履行准入程序、擅自建设的任何项目均按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规划、国土部门处理。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