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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政“一把手”作为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的执行者,对本地区的整体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受到旧有体制转型和利益格局重塑等多方面影响,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度不断增大,相关衍生问题随之呈现并蔓延,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在党的各项政策理论规定中,已经把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为提升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一环来抓。结合宁河区近年来查处的基层腐败案件情况看,基层党政“一把手”不作为、乱作为、任性而为,反映出对其的监督机制存在着不完善、不顺畅的地方,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思想认知层面存在的问题。长时间以来,对基层党政“一把手”权力监督难的问题,多归因于制度的不健全,但从世界各国反腐情势看,没有哪个国家能够依靠一种完美的制度实现一劳永逸。无论多好的制度,都离不开执行者,一旦执行者要钻制度的空子,那么制度本身就形同虚设了。我国两千余年的封建“官本位”思想,无论是在官员之中,还是在基层群众之中,都已经根深蒂固,要彻底将之肃清,绝非朝夕之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一把手”能够始终秉承以身许国、秉公用权的理念,那么其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无论好与坏,最多就是能力和方法的问题,而一旦其思想认识的堤坝被冲开,借助其身份的特殊性,一味用权谋私,就必然将自身变成“有缝的鸡蛋”,最终招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2.执行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权力运行,相应地出台了很多规范性规定和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某些操作上的难题,往往会导致在权力监督过程中产生盲点,监督工作的难度也随之增加。如在“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能够通过会议体现集体领导的原则,但是在公开操作程序的背后,同样可能有非公开活动进行补充,这其中“一把手”的态度至关重要,这些现象往往隐蔽而不着痕迹,也最难形成有效监督。再如,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备方面,在第一时间发现瞒报、谎报、不报等问题,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重点,但从过往案例看,将固定资产转移到亲朋好友名下的情况并不少见,经常是案件查处过程中才发现其拥有大量非法资产,这种事后管控的现象充分体现了机制上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
3.同级监督层面存在的问题。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最为重要的是党内监督,这其中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尤为重要,因为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在一起工作,对“一把手”的思想觉悟、廉洁程度、生活作风等情况应该最为熟悉和了解,也最有发言权。但从多年来查办案件的情况看,“一把手”出了问题,靠班子内部暴露出来的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现实情况往往是,领导班子成员在行使监督权力时,有的认为作为下属说了也没用,反而得罪领导;有的是怕提了意见会遭排挤;有的是认为提出反对意见不利于班子的团结;有的则认为“一把手”最终拍板,出了问题,也不是自己的。种种心态相互交织,呈现的是一团和气、是保持缄默或者隔靴搔痒式地提意见,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而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谁都不好。
基层党政“一把手”问题频发,说明在监督过程中存在着不到位的地方,但同时,也能够充分体现出监督工作的力度正是依赖于监督机制的高效平稳运行,才能发现如此多的问题。固有矛盾不能回避,要从排查风险隐患入手,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权力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二、对策建议
1.强化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前提是提升思想认识。预防基层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首要的必须从内因上寻找突破口,铲除可能滋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观条件,使其从思想层面上做到不想腐败。一方面,在强化正面引导力度的同时,必须持续加大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力度,敢于自我露短揭丑,持续扩大相关案件的示警范围和影响力度,以此杜绝各级“一把手”所出现的“被捉总是极少数”的错误观念,使其从“不敢腐”逐步过渡到“不想腐”。另一方面,要切实提升选人用人效能。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则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基层党政“一把手”往往有着很强的示范性,基层各项工作往往是“主要领导带头,则万事不愁”。因此,要切实树立好“选什么人”的“风向标”,对照好干部“20字”标准,建立起任前研判预警、任中风险评估、任后综合评价的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带病提拔等风险。
2.强化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关键是强化制度执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在借助于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一把手”述责述廉、加大倒查追责力度等常规性手段以外,针对“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从完善制度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凝聚监督合力,实现监督的全程化、规范化。建立起基层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情况监督平台,从不同层面收集权力运行信息,将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各方面力量真正融合到一起,从而全方位掌握基层党政“一把手”八小时内外权力使用情况,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对基层党政“一把手”形成强而有力的威慑。
3.强化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重点是落实同级监督。要推动同级班子成员自觉转变观念,将“一把手”视为“班长”而不是“家长”、能帶动一切而不能操控一切,要充分认清领导班子作为一个集体,各成员之间都是同一层级的领导干部,需要相互监督,这是班子成员能够对“一把手”开展合理、有效监督的优势所在。要从思想层面上认清所有领导干部,包括“一把手”在内,其权力都是来自于人民,对权力运行开展监督就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也是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自身负责,要通过不断提升主动监督意识、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好党内政治生活的作用,使班子成员之间真正做到坚持原则、坦诚相见而又互相关心,从而确保“一言堂”的弊病得到有效根除,使监督真正做到行之有效、落地生根。
作者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5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员,中共天津市宁河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责任编辑:朱 健
一、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在党的各项政策理论规定中,已经把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为提升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一环来抓。结合宁河区近年来查处的基层腐败案件情况看,基层党政“一把手”不作为、乱作为、任性而为,反映出对其的监督机制存在着不完善、不顺畅的地方,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思想认知层面存在的问题。长时间以来,对基层党政“一把手”权力监督难的问题,多归因于制度的不健全,但从世界各国反腐情势看,没有哪个国家能够依靠一种完美的制度实现一劳永逸。无论多好的制度,都离不开执行者,一旦执行者要钻制度的空子,那么制度本身就形同虚设了。我国两千余年的封建“官本位”思想,无论是在官员之中,还是在基层群众之中,都已经根深蒂固,要彻底将之肃清,绝非朝夕之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一把手”能够始终秉承以身许国、秉公用权的理念,那么其所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无论好与坏,最多就是能力和方法的问题,而一旦其思想认识的堤坝被冲开,借助其身份的特殊性,一味用权谋私,就必然将自身变成“有缝的鸡蛋”,最终招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2.执行操作层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权力运行,相应地出台了很多规范性规定和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某些操作上的难题,往往会导致在权力监督过程中产生盲点,监督工作的难度也随之增加。如在“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能够通过会议体现集体领导的原则,但是在公开操作程序的背后,同样可能有非公开活动进行补充,这其中“一把手”的态度至关重要,这些现象往往隐蔽而不着痕迹,也最难形成有效监督。再如,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备方面,在第一时间发现瞒报、谎报、不报等问题,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重点,但从过往案例看,将固定资产转移到亲朋好友名下的情况并不少见,经常是案件查处过程中才发现其拥有大量非法资产,这种事后管控的现象充分体现了机制上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
3.同级监督层面存在的问题。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最为重要的是党内监督,这其中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尤为重要,因为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在一起工作,对“一把手”的思想觉悟、廉洁程度、生活作风等情况应该最为熟悉和了解,也最有发言权。但从多年来查办案件的情况看,“一把手”出了问题,靠班子内部暴露出来的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现实情况往往是,领导班子成员在行使监督权力时,有的认为作为下属说了也没用,反而得罪领导;有的是怕提了意见会遭排挤;有的是认为提出反对意见不利于班子的团结;有的则认为“一把手”最终拍板,出了问题,也不是自己的。种种心态相互交织,呈现的是一团和气、是保持缄默或者隔靴搔痒式地提意见,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而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谁都不好。
基层党政“一把手”问题频发,说明在监督过程中存在着不到位的地方,但同时,也能够充分体现出监督工作的力度正是依赖于监督机制的高效平稳运行,才能发现如此多的问题。固有矛盾不能回避,要从排查风险隐患入手,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权力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二、对策建议
1.强化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前提是提升思想认识。预防基层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但首要的必须从内因上寻找突破口,铲除可能滋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观条件,使其从思想层面上做到不想腐败。一方面,在强化正面引导力度的同时,必须持续加大对“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力度,敢于自我露短揭丑,持续扩大相关案件的示警范围和影响力度,以此杜绝各级“一把手”所出现的“被捉总是极少数”的错误观念,使其从“不敢腐”逐步过渡到“不想腐”。另一方面,要切实提升选人用人效能。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则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基层党政“一把手”往往有着很强的示范性,基层各项工作往往是“主要领导带头,则万事不愁”。因此,要切实树立好“选什么人”的“风向标”,对照好干部“20字”标准,建立起任前研判预警、任中风险评估、任后综合评价的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带病提拔等风险。
2.强化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关键是强化制度执行。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在借助于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一把手”述责述廉、加大倒查追责力度等常规性手段以外,针对“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从完善制度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凝聚监督合力,实现监督的全程化、规范化。建立起基层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情况监督平台,从不同层面收集权力运行信息,将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各方面力量真正融合到一起,从而全方位掌握基层党政“一把手”八小时内外权力使用情况,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对基层党政“一把手”形成强而有力的威慑。
3.强化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重点是落实同级监督。要推动同级班子成员自觉转变观念,将“一把手”视为“班长”而不是“家长”、能帶动一切而不能操控一切,要充分认清领导班子作为一个集体,各成员之间都是同一层级的领导干部,需要相互监督,这是班子成员能够对“一把手”开展合理、有效监督的优势所在。要从思想层面上认清所有领导干部,包括“一把手”在内,其权力都是来自于人民,对权力运行开展监督就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也是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自身负责,要通过不断提升主动监督意识、完善集体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好党内政治生活的作用,使班子成员之间真正做到坚持原则、坦诚相见而又互相关心,从而确保“一言堂”的弊病得到有效根除,使监督真正做到行之有效、落地生根。
作者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5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员,中共天津市宁河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责任编辑:朱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