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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年初以来,长宁区政府采购坚持走“规范采购,制度先行”的路线,先后出台了《长宁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和《长宁区政府采购采购人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了对政府采购的监管力度,拓宽了政府采购的范围,有效地促进了政府采购的规模。今年上半年,实现采购金额达到19482.7万元,节约额为1938.81万元,节约率约9.05%,其中完成货物类政府采购7647.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