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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十分重视立法工作。自1979年至1989年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了80多项法律,国务院制定了500多项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制定了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改变我国无法可依的局面,保障、促进改革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过去和现阶段的立法工作还远远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为深化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