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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在为突尼斯欢呼雀跃。这一事件已经在北非,特别是埃及,引发了一连串后续事件,最后如何收场还不得而知。
现在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个只有1000万人口的小国,观察推翻了腐败独裁者的年轻人,能否建立一个稳定有效的民主国家。
政府只给出给力的经济增长率是不够的。过去20年,突尼斯年均经济增长率高达5%,通常被称为是出类拔萃的经济体。
跟着国际金融市场的指令亦步亦趋也是不够的,虽然这样可以获得较高的债券评级、取悦国际投资者,但并不能增加就业机会,也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2008年的危机表明,债券市场和评级机构是靠不住的。如今,它们并不看好突尼斯从独裁向民主的转型,这并不能挽回它们的信誉,而且这一举动应该永远被记住。
甚至提供优质教育也是不够的。放眼全球,每个国家都在竭尽全力地为新就业大军创造工作岗位。但高失业和腐败横行一起,形成了一个火药桶。研究表明,决定一个国家表现好坏真正重要的因素是公正与公平感。
如果就业机会极其有限,并且都被有政治关系者所占据;如果财富极其有限,大笔金钱却被政府官员囤积,这样的体制将催生人们对不公正现象的愤怒。
西方人民对银行家就很愤怒——温和版本的愤怒,其本质与突尼斯(现在是整个北非)对经济正义的基本要求一致。
民主是美好的,但宣扬民主而失败者大有人在,而真正的民主也绝不仅是定期选举。比如,美国的民主就伴随着日益增长的不平等,将近四分之一的国民收入进了最高端的1%人口的腰包,财富分配的不平等更加严重。
事实上,大多数美国人今天的境况还比不上十年前,因为经济增长的成果几乎全部被收入和财富分配顶端的人群攫取了。而美国特色的腐败也屡见不鲜:制药公司所获得的万亿美元大礼、用金钱堆出来的大规模选战,以及在削减穷人医保的同时给百万富翁阶层减税。
不仅如此,在许多国家,民主还伴随着内乱、党政和政府功能失调。从这个角度讲,突尼斯倒是开了个好头:推翻被广泛唾弃的独裁者,提高了民族凝聚力。突尼斯必须维持这种凝聚力,这就要求在政治和经济上做出更透明、宽容、包容的承诺。
要人民感到公平,就要赋予人民发言权,而发言权只有通过公开对话才能实现。所有人都要求法治,但什么样的法治同样重要。法律可以被用于保证机会平等和宽容,也可以被用于维持不平等和精英的权利。
突尼斯可能无法阻止特殊利益绑架政府,但如果动用政府的钱来为选举活动埋单的行为得不到制止、游说活动得不到限制、公私部门之间不能设置一道旋转门,那么特殊利益绑架政府就成了必然之事。承诺进行透明的私有化拍卖和采购竞标能抑制寻租行为。
需要权衡的方面很多:政府权力过大可能侵犯公民权利,但政府权力不足又无法有效组织建设繁荣的包容性社会所必须的群体行动,也无法保护弱者不受权势私人部门的鱼肉。
因此,宪法需要灵活性。将经济政策奉若神明是错误的——比如欧盟央行一根筋地只知道限制通胀,但某些政治(宗教、言论、出版自由)和经济权利必须得到完全保障。在关于突尼斯的争论中,有一点很有意思,就是在新宪法中,除了《世界人权宣言》,还应该写进哪些权利?
突尼斯是一个极好的开端。在建立过渡政府的过程中,突尼斯人民的行为目的鲜明,深思熟虑,突尼斯才俊和成功人士当机立断,自愿在关键时刻为国效力。
突尼斯的新体制将由突尼斯人民自己创造,并且很可能成为21世纪民主的标杆。而国际社会显然有责任在未来数月和数年内向突尼斯提供任何所需要的支持。
作者为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
现在全世界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个只有1000万人口的小国,观察推翻了腐败独裁者的年轻人,能否建立一个稳定有效的民主国家。
政府只给出给力的经济增长率是不够的。过去20年,突尼斯年均经济增长率高达5%,通常被称为是出类拔萃的经济体。
跟着国际金融市场的指令亦步亦趋也是不够的,虽然这样可以获得较高的债券评级、取悦国际投资者,但并不能增加就业机会,也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2008年的危机表明,债券市场和评级机构是靠不住的。如今,它们并不看好突尼斯从独裁向民主的转型,这并不能挽回它们的信誉,而且这一举动应该永远被记住。
甚至提供优质教育也是不够的。放眼全球,每个国家都在竭尽全力地为新就业大军创造工作岗位。但高失业和腐败横行一起,形成了一个火药桶。研究表明,决定一个国家表现好坏真正重要的因素是公正与公平感。
如果就业机会极其有限,并且都被有政治关系者所占据;如果财富极其有限,大笔金钱却被政府官员囤积,这样的体制将催生人们对不公正现象的愤怒。
西方人民对银行家就很愤怒——温和版本的愤怒,其本质与突尼斯(现在是整个北非)对经济正义的基本要求一致。
民主是美好的,但宣扬民主而失败者大有人在,而真正的民主也绝不仅是定期选举。比如,美国的民主就伴随着日益增长的不平等,将近四分之一的国民收入进了最高端的1%人口的腰包,财富分配的不平等更加严重。
事实上,大多数美国人今天的境况还比不上十年前,因为经济增长的成果几乎全部被收入和财富分配顶端的人群攫取了。而美国特色的腐败也屡见不鲜:制药公司所获得的万亿美元大礼、用金钱堆出来的大规模选战,以及在削减穷人医保的同时给百万富翁阶层减税。
不仅如此,在许多国家,民主还伴随着内乱、党政和政府功能失调。从这个角度讲,突尼斯倒是开了个好头:推翻被广泛唾弃的独裁者,提高了民族凝聚力。突尼斯必须维持这种凝聚力,这就要求在政治和经济上做出更透明、宽容、包容的承诺。
要人民感到公平,就要赋予人民发言权,而发言权只有通过公开对话才能实现。所有人都要求法治,但什么样的法治同样重要。法律可以被用于保证机会平等和宽容,也可以被用于维持不平等和精英的权利。
突尼斯可能无法阻止特殊利益绑架政府,但如果动用政府的钱来为选举活动埋单的行为得不到制止、游说活动得不到限制、公私部门之间不能设置一道旋转门,那么特殊利益绑架政府就成了必然之事。承诺进行透明的私有化拍卖和采购竞标能抑制寻租行为。
需要权衡的方面很多:政府权力过大可能侵犯公民权利,但政府权力不足又无法有效组织建设繁荣的包容性社会所必须的群体行动,也无法保护弱者不受权势私人部门的鱼肉。
因此,宪法需要灵活性。将经济政策奉若神明是错误的——比如欧盟央行一根筋地只知道限制通胀,但某些政治(宗教、言论、出版自由)和经济权利必须得到完全保障。在关于突尼斯的争论中,有一点很有意思,就是在新宪法中,除了《世界人权宣言》,还应该写进哪些权利?
突尼斯是一个极好的开端。在建立过渡政府的过程中,突尼斯人民的行为目的鲜明,深思熟虑,突尼斯才俊和成功人士当机立断,自愿在关键时刻为国效力。
突尼斯的新体制将由突尼斯人民自己创造,并且很可能成为21世纪民主的标杆。而国际社会显然有责任在未来数月和数年内向突尼斯提供任何所需要的支持。
作者为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