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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近日发布规定:国企老总违规自定薪酬,可开除党籍;对偿付能力不强的保险公司,保监会也要求控制高管薪酬等“七项要求”。这些举措直指国企老总的畸高年薪。人们普遍认为,“七项要求”的针对性、及时性和促进社会公平、遏制腐败的重要性引人注目,社会充满期待。
高得离谱的“天价年薪”
7月15日,福布斯中文版评选出30位“中国上市公司最贵老板”,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以6616万年薪蝉联“最贵老板”称号。折合每天收入18.12万元,比2006年增长394%,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价年薪”。除了马明哲以外、集团总经理张子欣、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梁家驹2人的税前收入分别为4770.4万元和4813万元,较去年增长比例高达139%和57.2%;而深发展董事长纽曼一人拿的工资几乎相当于公司内部其他所有高管薪酬之和。
据统计,去年以来,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兴业银行等上市银行中,年薪超过300万元的高管人数超过20人,仅民生银行就有9位高管税前年薪超过500万元。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三位高层年薪超过4000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6月份披露的资料显示,2007年深市主板公司中,金融保险业高管人均薪酬达154.6万元,同比增长162.5%;房地产行业高管人均薪酬为59.7万元,同比增长198.5%。更有上市公司在业绩不佳甚至亏损情况下,依然给公司高管涨工资。
此外,还有中石油、中石化、神华、电信等国有大企业的老总们百万、数百万元年薪的比比皆是。
高得惊人的国企老总们的“天价年薪”与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要求,形成强烈的反差,消解着人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触目惊心的收入差距
在国企老总、高管工资畸高的同时,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缓慢,财富初次分配的贫富不均拉大。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曾在参与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时建言,国企高管的年收入,与职工差距高达几百万元,并且部分地区严重存在“只涨老总年薪,不涨员工工资”的现象。老总、高管的工资自己说了算,可工人的工资却要会上说了算。不管是给职工涨工资,还是给老总涨工资,都应该有一套完善机制,都应该透明化,不能由个人说了算。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国企高级管理层最高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年收入8倍,但事实上这个规定在有些企业已名存实亡。
据了解,金融上市企业主要有两类高管薪酬较高,一类是外籍高管。如深发展董事长纽曼薪酬2285万元,约是深发展2007年净利润26.5亿元的0.9%。另一类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股份制银行和保险公司高管。中华英才网每半年一次的薪酬调查显示,2007年,金融行业总薪酬涨幅280%,其中,浮动薪酬的涨幅更高达1370%。国企老总动辄上千万的年薪是什么概念呢?以马明哲收入为例,让我们做个比较。
与国家领导人的收入差距太大。2007年11月,为劝诫企业人士廉洁奉公,前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不仅谈及了一些腐败案例,并将自己的个人收入“晒”了一把:“我现在每年所有收入12万元人民币,这还包括保姆费。”就是说,一个国有金融机构董事长的年薪是一国副总理年薪的500多倍,换句话说,吴仪一年的所有收入,比中国平安集团这位董事长一天的工薪还少6万多元!
与普通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太大。马明哲其每天收入18.12万元,税前年薪高达6616.1万元。这意味着马董仅仅一天的工资相当于6个中部地区处级公务员的年工资,20个农民的年收入。可见,这些高管的天价薪酬,不仅让高官、高知同类人群很不平衡,更让工薪阶层的所有民众都感到很受伤害。
与国企内部员工收入差距太大。一位银行员工表示,别人都说国企垄断,老总高薪,员工工资也会“水涨船高”。可是我每个月工资、奖金加起来都不到5000元,分配极不合理。员工创造的财富不是员工得到,不是国家得到,而是流入国企高管的口袋,这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腰包的一个“合理合法”的途径了。难道老总的能耐真能顶上几千职工吗?
与人民群众的收入差距太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7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14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也就是说,马明哲一个人的年收入几乎相当于15980个农民或4800个城镇居民的年收入总和。
与同行之间的利润和薪酬比例差距太大。2007年,中国平安共创造净利润150.86亿元,平安公司12名高管年薪高达2.57亿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竟高达1.7%!这一比重在中国找不到第二家公司。目前沪深证交所约有1500家A股上市公司,2007年只有223家公司的净利润是高于这一数字(2.57亿元)。
备受质疑的高薪理由
当社会在质疑国企老总年薪畸高的时候,一些国企老总也抛出种种理由为自己辩护。
“业绩论”。针对近期对于马明哲领取6000多万元年薪问题的社会舆论,在7月17日举行的中国平安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马明哲对媒体表示,平安的薪酬制度合法合规,他的贡献和表现对得起这份薪酬。他说20年来我把平安带入500强,是我最大的荣耀。很明显,马董是在用自己的“业绩”来回答质疑。
那么,对平安的“业绩”应当到底怎么看呢?从中国平安A股价格来看。从去年10月最高149.28元暴跌至今年7月16日的43.04元,小股民资产人间蒸发。这种巨大反差将平安推到了“高管暴发,股东割肉”的上市公司代表席上,更引发内地对上市公司高管报酬是否合理的质疑。
从中国保监会2007年年度经营报告来看。在中国平安年报出台的同时,中国保监会也公布了2007年年度经营报告。报告显示,我国保险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实际收取500多亿元,实际赔款44亿元,经营成本高达141亿元。其中,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为29亿元。公告的发布引起了广大车主的质疑:在交强险实施一年之后,中国平安高管的工资就达到了上千万元,而且还不止一位。原本为了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而设立的公益性、强制性保险,是否被挪作他用,没有用于对受害人的赔偿。故此,才会出现刘家辉律师联名上千名司机上书保监会一幕。
另外,从金融保险业的总体业绩来看。去年整个保险业的盈利只有51亿元左右,报酬与企业绩效严重背离。这种情况不是个案,可以说是国有企业的通病,特别是对上市的国有企业和国有大企业来说,情况可能更加严重。
“合理论”。领取天价年薪的老总们认为他们是“合理、合规、合法”的。甚至还有人认为,上市国企都是股份制,高管薪酬应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只要股东认可就无可厚非。
但是,这些国企和银行中大多有国有股份、公共利益,所谓“薪酬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不过是银行高管自己给自己定高薪的借口。再说,由于决定薪酬的董事会成员本身也拿着高薪,股东大会难以对高管的天价薪酬进行有效约束。
人们诘问国企老总“天价年薪谁来定“的前后语境是:企业负责人无疑为企业的发展付出了辛劳和汗水,但企业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并不属于企业、更不属于个人。正如百姓所言:呆坏账是国家的,分红是自己的;企业破产了老百姓埋单,老板薪水分毫不减;高管们钱包鼓胀,员工们收入可怜,一算平均账,替人背黑锅……
“责任论”。有人辩解,银行高管的薪酬是与责任挂钩的。
从现实状况来看,目前由于国企和银行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老总和高管们的薪酬与责任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挂钩,薪酬与责任并不对等,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受损失最大的最终还是股东和公众。
当前国企和银行高管大多是组织行政任命,并非全然是市场人力资源自由竞争的结果,所以银行高管过高薪酬是否与其实际能力完全匹配,并非不值得怀疑。除此之外,当前国企和银行高管薪酬标准往往是事先确定,无论企业最终业绩如何,高管薪酬都照拿不误,于是难免出现企业股价暴跌时高管仍照拿高薪的怪象。
从国企性质状况来看,关键在于“国有”二字。既然属于国有银行、国家控股银行或国家控股企业,则管理层薪酬标准制定过高,也就意味着是国家与纳税人利益的相对受损,也会引发相应的道德风险与危机。要避免这种现象,需要在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结构中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纳税人代表,尤其是中小股东代表,来健全国有或国家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制定机制,形成对于企业高管集体自利倾向与行为的强有力外部制约。
同时,监管层应该有明确的声音——不能只是关注而已,而应该有积极的作为。既然所有者缺位是导致银行高管天价薪酬的重要原因,就应该尽早明确哪个部门是国有金融股权的所有人。
“接轨论”。就是所谓的与国际接轨。持此观点的人甚至振振有词地辩解说,与国际金融巨头相比,中国的金融高管薪酬不是太高了,而是太低了。
且不论国外金融巨头究竟拿多少薪酬,就企业运作而言,中国的金融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与国外的企业并不完全相同,国企和金融企业业绩的取得,虽然和市场化竞争有很大关系,但也和政府的扶持和保护有着直接关系,因而不完全体现为高管努力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去和国际金融巨头攀比,就会失去比较的标尺。
国企高管的薪酬体系建设需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国情出发,只有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合,与企业内部员工的收入增长相协调,高管的薪酬增长才能保证不会“出轨”。
及时亮剑的得力举措
任何权力不受制约都可能会被滥用。通过制度设计强化对企业高管薪酬待遇制定权力的有效制约,是企业高管薪酬标准能够制定得合理的前提。也唯有如此,企业高管薪酬标准才能被制定在既能发挥必要的激励效应又能合理、服人的程度上,国家与纳税人及广大股民的利益也才可能得到必要而有效的维护。中纪委发布的“七项要求”就是制约和规范国企老总、高管畸高薪酬,防止权力被滥用的得力措施。纵观“七项要求”的具体内容,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及时性。正当国企公布上年业绩,兑现老总、高管薪酬之际,中央察民情、听民意,动真格。“七项要求”的及时出台,可以起到积极预防腐败和坚决惩治腐败紧密结合的效果。国企老总们的年薪刚公布,中央就有规范性文件,给国企老总们以自查自纠的机会;在“七项要求”公布后,如果有人顶风违纪违规,那就严惩不贷,决不手软。
二是强硬性。“七项要求”提出,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是中央及时亮剑,对国企老总畸高年薪进行规范管理的强硬举措,彰显中央坚决惩治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
三是配套性。为了与“七项要求”相配套,保监会紧紧跟上,7月15日上午,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开始提出限制高管薪酬的有关具体措施。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首次披露,部分保险公司出现了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对于偿付能力不足公司,保监会决定用限制高管薪酬、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资金运用渠道等方式改善偿付能力。7月15日,北京市国资委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重点骨干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从即日起,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点骨干企业董事会每年都要向市国资委报告企业经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北京市的举措为全国各地具体落实中纪委“七项要求”做了样子,起到了示范作用。
早在五年前,国资委就规定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根据业绩考核的结果,决定其薪酬。此次中纪委使出党纪处分的手段,力图给国企老总畸高年薪套上笼头,相信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人们充满期待。■
编辑:靳伟华
中外银行行长的薪酬比较
最近,多家银行发布补充年报,披露公司高管收入:
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其2007年的税前报酬为1748.62万元;
招商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马蔚华税前收入为963.1万元;
兴业银行报酬最高的是董事长高建平,为297.60万元;
交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的税前收入为195.18万元;
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陈小宪的税前报酬总额为648.6万元。
根据公开的信息,一些国际著名银行行长的薪水由高至低排序为:
国际清算银行行长奈特麦克拉年薪为45万美元;
荷兰央行行长韦林克44万美元;
瑞士央行行长罗斯为42.9万美元;
欧洲中央行银行主席杜伊森贝赫为31.5万美元;
英格兰银行行长金恩41万美元;
日本央行行长福井俊彦年薪为27.6万美元;
芬兰银行行长马蒂万哈拉年薪为23.3万美元;
奥地利、爱尔兰中央银行行长或主席年薪在23~44万美元之间。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年薪17.2万美元。
高得离谱的“天价年薪”
7月15日,福布斯中文版评选出30位“中国上市公司最贵老板”,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以6616万年薪蝉联“最贵老板”称号。折合每天收入18.12万元,比2006年增长394%,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价年薪”。除了马明哲以外、集团总经理张子欣、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梁家驹2人的税前收入分别为4770.4万元和4813万元,较去年增长比例高达139%和57.2%;而深发展董事长纽曼一人拿的工资几乎相当于公司内部其他所有高管薪酬之和。
据统计,去年以来,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兴业银行等上市银行中,年薪超过300万元的高管人数超过20人,仅民生银行就有9位高管税前年薪超过500万元。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三位高层年薪超过4000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6月份披露的资料显示,2007年深市主板公司中,金融保险业高管人均薪酬达154.6万元,同比增长162.5%;房地产行业高管人均薪酬为59.7万元,同比增长198.5%。更有上市公司在业绩不佳甚至亏损情况下,依然给公司高管涨工资。
此外,还有中石油、中石化、神华、电信等国有大企业的老总们百万、数百万元年薪的比比皆是。
高得惊人的国企老总们的“天价年薪”与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要求,形成强烈的反差,消解着人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触目惊心的收入差距
在国企老总、高管工资畸高的同时,普通劳动者收入增长缓慢,财富初次分配的贫富不均拉大。全国人大常委、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曾在参与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时建言,国企高管的年收入,与职工差距高达几百万元,并且部分地区严重存在“只涨老总年薪,不涨员工工资”的现象。老总、高管的工资自己说了算,可工人的工资却要会上说了算。不管是给职工涨工资,还是给老总涨工资,都应该有一套完善机制,都应该透明化,不能由个人说了算。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国企高级管理层最高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年收入8倍,但事实上这个规定在有些企业已名存实亡。
据了解,金融上市企业主要有两类高管薪酬较高,一类是外籍高管。如深发展董事长纽曼薪酬2285万元,约是深发展2007年净利润26.5亿元的0.9%。另一类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股份制银行和保险公司高管。中华英才网每半年一次的薪酬调查显示,2007年,金融行业总薪酬涨幅280%,其中,浮动薪酬的涨幅更高达1370%。国企老总动辄上千万的年薪是什么概念呢?以马明哲收入为例,让我们做个比较。
与国家领导人的收入差距太大。2007年11月,为劝诫企业人士廉洁奉公,前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不仅谈及了一些腐败案例,并将自己的个人收入“晒”了一把:“我现在每年所有收入12万元人民币,这还包括保姆费。”就是说,一个国有金融机构董事长的年薪是一国副总理年薪的500多倍,换句话说,吴仪一年的所有收入,比中国平安集团这位董事长一天的工薪还少6万多元!
与普通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太大。马明哲其每天收入18.12万元,税前年薪高达6616.1万元。这意味着马董仅仅一天的工资相当于6个中部地区处级公务员的年工资,20个农民的年收入。可见,这些高管的天价薪酬,不仅让高官、高知同类人群很不平衡,更让工薪阶层的所有民众都感到很受伤害。
与国企内部员工收入差距太大。一位银行员工表示,别人都说国企垄断,老总高薪,员工工资也会“水涨船高”。可是我每个月工资、奖金加起来都不到5000元,分配极不合理。员工创造的财富不是员工得到,不是国家得到,而是流入国企高管的口袋,这已成为国有资产流失到个人腰包的一个“合理合法”的途径了。难道老总的能耐真能顶上几千职工吗?
与人民群众的收入差距太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7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14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也就是说,马明哲一个人的年收入几乎相当于15980个农民或4800个城镇居民的年收入总和。
与同行之间的利润和薪酬比例差距太大。2007年,中国平安共创造净利润150.86亿元,平安公司12名高管年薪高达2.57亿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竟高达1.7%!这一比重在中国找不到第二家公司。目前沪深证交所约有1500家A股上市公司,2007年只有223家公司的净利润是高于这一数字(2.57亿元)。
备受质疑的高薪理由
当社会在质疑国企老总年薪畸高的时候,一些国企老总也抛出种种理由为自己辩护。
“业绩论”。针对近期对于马明哲领取6000多万元年薪问题的社会舆论,在7月17日举行的中国平安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马明哲对媒体表示,平安的薪酬制度合法合规,他的贡献和表现对得起这份薪酬。他说20年来我把平安带入500强,是我最大的荣耀。很明显,马董是在用自己的“业绩”来回答质疑。
那么,对平安的“业绩”应当到底怎么看呢?从中国平安A股价格来看。从去年10月最高149.28元暴跌至今年7月16日的43.04元,小股民资产人间蒸发。这种巨大反差将平安推到了“高管暴发,股东割肉”的上市公司代表席上,更引发内地对上市公司高管报酬是否合理的质疑。
从中国保监会2007年年度经营报告来看。在中国平安年报出台的同时,中国保监会也公布了2007年年度经营报告。报告显示,我国保险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实际收取500多亿元,实际赔款44亿元,经营成本高达141亿元。其中,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用为29亿元。公告的发布引起了广大车主的质疑:在交强险实施一年之后,中国平安高管的工资就达到了上千万元,而且还不止一位。原本为了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而设立的公益性、强制性保险,是否被挪作他用,没有用于对受害人的赔偿。故此,才会出现刘家辉律师联名上千名司机上书保监会一幕。
另外,从金融保险业的总体业绩来看。去年整个保险业的盈利只有51亿元左右,报酬与企业绩效严重背离。这种情况不是个案,可以说是国有企业的通病,特别是对上市的国有企业和国有大企业来说,情况可能更加严重。
“合理论”。领取天价年薪的老总们认为他们是“合理、合规、合法”的。甚至还有人认为,上市国企都是股份制,高管薪酬应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只要股东认可就无可厚非。
但是,这些国企和银行中大多有国有股份、公共利益,所谓“薪酬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不过是银行高管自己给自己定高薪的借口。再说,由于决定薪酬的董事会成员本身也拿着高薪,股东大会难以对高管的天价薪酬进行有效约束。
人们诘问国企老总“天价年薪谁来定“的前后语境是:企业负责人无疑为企业的发展付出了辛劳和汗水,但企业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并不属于企业、更不属于个人。正如百姓所言:呆坏账是国家的,分红是自己的;企业破产了老百姓埋单,老板薪水分毫不减;高管们钱包鼓胀,员工们收入可怜,一算平均账,替人背黑锅……
“责任论”。有人辩解,银行高管的薪酬是与责任挂钩的。
从现实状况来看,目前由于国企和银行高管责任保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老总和高管们的薪酬与责任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挂钩,薪酬与责任并不对等,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受损失最大的最终还是股东和公众。
当前国企和银行高管大多是组织行政任命,并非全然是市场人力资源自由竞争的结果,所以银行高管过高薪酬是否与其实际能力完全匹配,并非不值得怀疑。除此之外,当前国企和银行高管薪酬标准往往是事先确定,无论企业最终业绩如何,高管薪酬都照拿不误,于是难免出现企业股价暴跌时高管仍照拿高薪的怪象。
从国企性质状况来看,关键在于“国有”二字。既然属于国有银行、国家控股银行或国家控股企业,则管理层薪酬标准制定过高,也就意味着是国家与纳税人利益的相对受损,也会引发相应的道德风险与危机。要避免这种现象,需要在薪酬委员会人员组成结构中纳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纳税人代表,尤其是中小股东代表,来健全国有或国家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制定机制,形成对于企业高管集体自利倾向与行为的强有力外部制约。
同时,监管层应该有明确的声音——不能只是关注而已,而应该有积极的作为。既然所有者缺位是导致银行高管天价薪酬的重要原因,就应该尽早明确哪个部门是国有金融股权的所有人。
“接轨论”。就是所谓的与国际接轨。持此观点的人甚至振振有词地辩解说,与国际金融巨头相比,中国的金融高管薪酬不是太高了,而是太低了。
且不论国外金融巨头究竟拿多少薪酬,就企业运作而言,中国的金融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与国外的企业并不完全相同,国企和金融企业业绩的取得,虽然和市场化竞争有很大关系,但也和政府的扶持和保护有着直接关系,因而不完全体现为高管努力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去和国际金融巨头攀比,就会失去比较的标尺。
国企高管的薪酬体系建设需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国情出发,只有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相适合,与企业内部员工的收入增长相协调,高管的薪酬增长才能保证不会“出轨”。
及时亮剑的得力举措
任何权力不受制约都可能会被滥用。通过制度设计强化对企业高管薪酬待遇制定权力的有效制约,是企业高管薪酬标准能够制定得合理的前提。也唯有如此,企业高管薪酬标准才能被制定在既能发挥必要的激励效应又能合理、服人的程度上,国家与纳税人及广大股民的利益也才可能得到必要而有效的维护。中纪委发布的“七项要求”就是制约和规范国企老总、高管畸高薪酬,防止权力被滥用的得力措施。纵观“七项要求”的具体内容,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及时性。正当国企公布上年业绩,兑现老总、高管薪酬之际,中央察民情、听民意,动真格。“七项要求”的及时出台,可以起到积极预防腐败和坚决惩治腐败紧密结合的效果。国企老总们的年薪刚公布,中央就有规范性文件,给国企老总们以自查自纠的机会;在“七项要求”公布后,如果有人顶风违纪违规,那就严惩不贷,决不手软。
二是强硬性。“七项要求”提出,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是中央及时亮剑,对国企老总畸高年薪进行规范管理的强硬举措,彰显中央坚决惩治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心。
三是配套性。为了与“七项要求”相配套,保监会紧紧跟上,7月15日上午,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开始提出限制高管薪酬的有关具体措施。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首次披露,部分保险公司出现了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对于偿付能力不足公司,保监会决定用限制高管薪酬、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资金运用渠道等方式改善偿付能力。7月15日,北京市国资委正式印发了《关于建立重点骨干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从即日起,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点骨干企业董事会每年都要向市国资委报告企业经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北京市的举措为全国各地具体落实中纪委“七项要求”做了样子,起到了示范作用。
早在五年前,国资委就规定央企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根据业绩考核的结果,决定其薪酬。此次中纪委使出党纪处分的手段,力图给国企老总畸高年薪套上笼头,相信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人们充满期待。■
编辑:靳伟华
中外银行行长的薪酬比较
最近,多家银行发布补充年报,披露公司高管收入:
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其2007年的税前报酬为1748.62万元;
招商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马蔚华税前收入为963.1万元;
兴业银行报酬最高的是董事长高建平,为297.60万元;
交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的税前收入为195.18万元;
中信银行执行董事、行长陈小宪的税前报酬总额为648.6万元。
根据公开的信息,一些国际著名银行行长的薪水由高至低排序为:
国际清算银行行长奈特麦克拉年薪为45万美元;
荷兰央行行长韦林克44万美元;
瑞士央行行长罗斯为42.9万美元;
欧洲中央行银行主席杜伊森贝赫为31.5万美元;
英格兰银行行长金恩41万美元;
日本央行行长福井俊彦年薪为27.6万美元;
芬兰银行行长马蒂万哈拉年薪为23.3万美元;
奥地利、爱尔兰中央银行行长或主席年薪在23~44万美元之间。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年薪17.2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