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依法行政与“以法行政”的区别谈公安当前的执法误区

来源 :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wgalj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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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实现社会公正、公平 ,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在当前 ,由于公安机关的部分单位和民警受“以法行政”观念的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把“以法行政”当作依法行政 ,导致在执法工作中忽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出现种种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上违法的行为。因此 ,公安机关必须摒弃“以法行政”的观念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 ,切实履行好法定职权。 The strict administration of the law according to law by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s is an important aspect of the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by law and is an objective requirement for realizing social justice and fairness, promoting social stabili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t present, however, some units of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 and the police are subject to the concept of “administering by law” and actually regard “administering by law” as their law-based administration, resulting in the neglect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counterparts in law enforcement Various forms of legal but essentially illegal behavior. Therefore, the public security organ must abandon the concept of “administering by law” and firmly establish the concept of administering affairs according to law so as to effectively perform its statutory functions and po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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