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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吉尔吉斯斯坦议会预算与财政委员会支持取消目前吉国法律规定的外债不应超过国内生产总值60%的限制性门槛。根据法律修订案,吉国家外债的新限额将由吉政府根据国际债务稳定指标、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如汇率、利率、经济增长率等)、市场因素及财税预算政策变化等方面综合考量算出,并须经议会审议批准。据悉,截至2015年底,吉外债36亿美元,达国内生产总值645%,已超过法律规定限额。目前,吉议会拟根据针对低收入国家债务的国际性评估指标等,将该限制比例尽可能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