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清代,黑龙江的回族被称为回回。有人认为回回是侮辱性语言,实际并非如此。从来源上说,黑龙江的回民属于客籍居民。然而,300多年间繁衍生息,叶落生根,己然成为土著民族之一,其中,王、杨、韩、马成为回族大姓。西清的《黑龙江外记》、徐宗亮的《黑龙江述略》、张国淦的《黑龙江志略》、张伯英编纂的《黑龙江志稿》均认同此说。回族人在齐齐哈尔苦心经营,形成一个极为特别的社会群体,创造了特有的清真文化。考证回民定居嫩水崖岸的历史不难发现,这个民族有着坚韧的生命力。
卜奎回民
在齐齐哈尔回族中,流传着康熙十五年(1676),山东、河北一带的40余户近400名“格底木派”回族穆斯林来到齐齐哈尔一带开荒种地,聚集定居的传说。其根据是伪满时期的《齐齐哈尔清真义地迁移始末记》以及齐齐哈尔回族某家家谱。还有一个说法是,康熙二十三年(1684),为筹备雅克萨战争,部分回族作为参战人员被编入黑龙江清军战斗序列。战争结束后,“济南王、夏两姓回族留居齐齐哈尔,被编入齐齐哈尔水师营”。然而,这些说法在史志档案中并不见记载。
康熙三十年(1691)齐齐哈尔建城,陆续有从事牛马贩运、清真饮食业的回民进入城内,逐渐围绕清真寺形成西站聚落。传说有北京饭馆20多名回民移居齐齐哈尔从事餐饮业。
乾嘉年间,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回、东乡、维吾尔族不断掀起反抗清廷的斗争,但均以失败告终,部分被俘者被流放。如,乾隆二十五年(1760)九月,呼伦贝尔连年干旱,兵丁生计萧条。在黑龙江将军要求下,清廷将原准备流放到肃州的新疆塔里雅沁100名穆斯林壮丁连同家属共计200余人发往呼伦贝尔,指导当地鄂温克人引水灌溉、挖沟种田。在途经齐齐哈尔时,百余名家属留在了齐齐哈尔。乾隆二十八年(1763),塔里雅沁穆斯林被赦归,部分人选择留在齐齐哈尔城。乾隆三十二年(1767),参加甘肃马得鳌领导的反清起义失败回民百余人被流放齐齐哈尔。乾隆四十二年(1777),甘肃河州王伏林发动的以2000名回族为主的反清起义失败,其中被抓获的520人被清廷发配到黑龙江,一部分给齐齐哈尔的达斡尔、鄂温克披甲为奴。
乾隆中叶,伊斯兰“哲赫忍耶”派作为新教兴起,遭到旧派和清廷的联手打压。乾隆四十六年(1781),伊斯兰新教“哲赫忍耶”派一部青海苏四十三领导的回民起义失败,其中的12户被发遣齐齐哈尔地区;乾隆五十四年(1789)六月,此派青海西宁马有成等24名信教回民连同家属因回族民众起义牵连被流放齐齐哈尔。乾隆五十九年(1794)七月,马恒、马源等10名回民因“纠众诵经”被清廷从陕甘发往齐齐哈尔。
嘉庆二十二年(1817),甘肃兰州地方将“哲赫忍耶”派第三任教主马达天流放齐齐哈尔,中途病逝于吉林船厂(今吉林市东)。随同而来的信教回民将其埋葬后,继续北行,永久定居齐齐哈尔。至今,仍有回族同胞前往拜祭。同治十年(1871),甘肃回族马化龙领导的反清起义失败,其家属20余户被发遣至齐齐哈尔地区。道光七年(1827),新疆喀什噶尔等地40余名穆斯林,因起事相应张格尔暴乱而被流放黑龙江,其中的古努巴里等4人留在齐齐哈尔,后裔申报为回族。
光绪二十六年(1900)庚子之难,黑龙江两岸大批难民南逃,其中的陈、张、朱、王、李、金姓19户回族人逃至齐齐哈尔,生产生活一度由居住在齐齐哈尔的200余户回族人接济。
随着清廷封禁政策的解除和齐齐哈尔的发展,谋生或经商等来齐齐哈尔的回民逐年增多。光绪三十三年(1907),齐齐哈尔有回民9292人,其中妇女3166人。至宣统元年(1909),齐齐哈尔回民过万。
清代,齐齐哈尔大部分回民属于流人,陆续发配而来,繁衍生息,长期处于社会底层,从事着饭店、屠宰、贩运、皮革、摊贩、农业等职业。其中的为奴者,听任索伦、达斡尔披甲差遣。市区回民围绕清真寺而居,逐渐形成聚落,形成了朱家胡同、米家胡同、屠兽胡同、清真寺胡同等与回族姓氏、产业、和社会生活相关的地名。尽管如此,齐齐哈尔的回族与其他民族不同,他们相对自成体系,较大程度保持了穆斯林的传统,成为齐齐哈尔多民族城市居民重要组成部分。
古寺源流
在今天的齐齐哈尔市内,最为古老的文保建筑当属卜奎清真寺。这座建筑是回族人智慧的结晶,值得书写,源流也值得考据。
在回族民间,流传着“凡有回民处所,亦各有礼拜寺”的说法。在齐齐哈尔民间,则盛传“先有水师营,后有清真寺”之说,证明回民与水师营移驻齐齐哈尔有关。“先有清真寺,后有卜奎城”是后人演绎的,并非真正的历史。
史志资料中,一直流传着康熙二十三年(1684)回族在卜奎村附近建立清真寺,初始只有几间草房,嘉庆年间在原有草房基础上整修大殿,几经修缮,终成规模的记载。这些说法,源于《齐齐哈尔清真义地迁移始末记》。
卜奎清真寺东寺建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这是伪满时期日本人武田裕在《齐齐哈尔的现势》(齐齐哈尔日本商工会议所发行,181页,1937)所述。这是目前所见唯一直接断定清真寺建寺年代的研究性史料,其根据不清楚,但时间与黑龙江将军携水师营移驻齐齐哈尔的康熙三十八年(1699)相吻合。史志资料最早记载清真寺的是《黑龙江外记》,“西南礼拜寺,回人所建”,“不在僧刹之列”。
据史料记载,乾隆年间,哲赫忍耶派伊斯兰教徒被发配到齐齐哈尔后,一度在东寺过宗教生活。但因教派不同,宗教仪式有一定区别,最终于咸丰二年(1852)兴建西寺,初建时仅为四间草房。清真寺保存着一块咸丰十年(1860)匾額,记载了咸丰二年(1852)至咸丰九年(1859)维修清真寺时捐款者的名字和钱数。光绪二十年(1894)翻建。经过多年不断增修和扩建,东寺、西寺建筑遂日臻完善。
光绪十九年(1893),阿城清真寺沙泰衡担任教长后主持卜奎清真寺扩建工程,首事马万良,乡老郭振兴、韩来有参与其中。在此次维修扩建工程中,窑殿之上加一个两米多高的镀金宝顶。据说是回民捐银400两,由马万良从张家口附近一个喇嘛庙买来的。还说修缮工程得到左宝贵资助。坊间传说,因清真寺窑殿宝顶高过毗邻的依克明安八贝子公馆,因此宝顶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得以安装。 1924年(民国十三年),齐齐哈尔清真女寺建成,回族女穆斯林有了专属的做“五时礼”场所。
1943年(伪满康德十年),传说日本人以“金属献纳”的名义,曾经打过清真寺铜质宝顶的注意,要拆下来制造炮弹,但遭到回族民众抵制。1945年苏联红军进入齐齐哈尔之际,士兵用轮盘枪射下13个弹孔。
1958年,东、西寺,女寺被合并,统称齐齐哈尔清真寺,西寺和女寺宗教活动停止,所有宗教活动统一在东寺举行。“文革”期间,红卫兵进驻清真寺,宗教活动停止。“破四旧”过程中,红卫兵曾经要砸掉窑殿宝顶,最终被说服,保护下来。寺内光绪御赐“急公好义”匾额、杭州将军恭镗“独操国诹”匾及寺藏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经典遭毁坏。清真寺一度被6个非宗教团体占用。如,西寺有专门卖猪饲料的第九粮店;东寺有铆焊厂,铁匠炉设在东寺窑殿砖塔内。同时还有贝雕厂、做骨灰盒的新风工艺厂,布鞋厂,等等。除此之外,还有居民住户,成了一个大杂院,民族信仰遭到践踏。
至1980年9月,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拨专款予以重修,拨100,000元维修经费,并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式命名“卜奎清真寺”。以其历史的悠久和建筑的精美被载入1981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名胜词典》。2006年又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客观的说,齐齐哈尔清真寺是建立较早的宗教场所,但不会早于齐齐哈尔建城时间,这并不埋没或否定回族在齐齐哈尔的历史地位以及在齐齐哈尔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所做出的贡献。
古建精品
卜奎清真寺是一所完全中式的砖木结构古典寺庙,清代建筑风格。东寺大殿374平方米,西寺大殿173平方米,两殿可容纳450位左右的穆斯林朝拜。两寺相连,占地共4312平方米,建筑面积1966平方米。
主体建筑由礼拜殿、窑殿、拱廊组成。东寺大殿正门东向,大殿前的拱廊(抱厦)为卷棚歇山式砖木结构建筑,6根朱红大柱支撑起枋下数重斗拱和飞檐彩椽。大殿正门之上悬挂匾额数块。大殿内,西北角放置木台,是礼拜时的宣讲台。
拱廊连接由两个硬山式建筑组合的大殿主体。南北两山各开圆形明窗,窗的砖质遮阳由精美的砖雕斗拱承托,两旁饰以非常灵动精美的砖雕流苏。大殿两山盘墀,各面砖雕,极尽华美之能事。盘头上为雕花方砖,下为宫灯、再下是灯笼框。墀头四周饰浮雕花砖,有莲花、几案,游龙,刀工细腻,意蕴浓厚。
窑殿卜奎清真寺建筑的精华。此处窑与。遥”通,可称为遥望之殿,表达卜奎伊斯兰教众的虔诚。窑殿为出檐的方形阁楼式三层建筑。一层为基础,厚重朴实。二层通体砖雕,柱形、齿形、圆形、回文形图案砖雕上面刻着阿拉伯文的伊斯兰圣主名字和圣形。东面正中砖雕匾额刻金色“天方捷境”大字。三层翘角飞檐,四脊攒尖,塔顶铜制,高近两米,最大直径为近一米的鎏金宝刹熠熠生辉。座底为仰莲,刹身形似葫芦,顶镶一尺二寸新月,朝向圣城麦加。据说文革期间窑殿砖塔曾经被改做铁匠炉,柱子被烧坏,致使窑殿砖塔向西北倾斜约十度,成为齐齐哈尔唯一一座斜塔。
西寺的大殿建筑风格与东寺相仿。也有窑殿,为二层,塔顶砖雕的莲花座上镶有高一米锡质装饰。该物六棱形、中为半圆,下为碗状,最大直径半米。
围绕两寺的附属建筑是门楼、对厅、教长室、讲经堂、沐浴室、殡葬室等。院内古树参天,夏天柳桃竟放,有着说不尽的景色。
据史料记载,清代的清真寺是由首事、牌头管理的。1925(民国十四年)10月,在马如郲筹备下,齐齐哈尔回族共治会成立,在清真学校办公。因部分教众的不支持,该会没能发挥应有作用。1927年(民国十六年),于绍斋从长春回到齐齐哈尔,恢复了共治会。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5月,黑龙江省城清真董事会成立,董事长韩云沂,董事会顾问中有伪满协和会安排的人员。
改革开放后,落实宗教政策,在白文达等11名市区回族穆斯林吁请下,1984年4月27日,齐齐哈尔市第一次伊斯兰教代表大会在清真寺召开,齐齐哈尔市伊斯兰教协会正式成立。
民风民俗
回族没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长期使用汉语言文字。但在学习伊斯兰教经典時,使用阿拉伯文、波斯文。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宗教道德影响其精神世界和日常生活。他们重视为人师表,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孝敬父母,尊重老人和妇女,注重节俭,诚实不欺,公正廉洁及清洁卫生等礼仪道德,厌恶伊斯兰教所禁止的一切恶劣行径。
回族的聚居地多自成一条街或村落,与其他民族杂居的村屯,回族也是聚居在一起。齐齐哈尔市区回族基本上围清真寺而居,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由于回族的生活习惯,在丧葬有速葬、薄葬、土葬的特点。丧葬有四道程序,即:洗亡人,穿“卡凡”(裹亡人的白布)、行站礼、殡埋。
齐齐哈尔回族与汉族一样,过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仲秋节、元旦。节日期间不放爆竹烟花,不贴对联,福字,年画。回族不过小年。回族穆斯林主要过伊斯兰的三大节日,即“尔代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此三大节日既是宗教节日,又是回族的民族节日。
回族具有独特的饮食结构决定了回族人口所从事的行业、职业特点及经济活动领域,因此构成了小商小贩和经营清真饮食业一大特色。清真食品洁净,鲜美可口,深受回族及各族消费者欢迎。在经营摊床上,挂有画着一个小壶的小木牌,称“汤瓶牌”,做为清真饮食的标志。
回族在饮食上禁忌一些食物。在肉食上,回族人只食用反刍且蹄分两瓣、吃草的动物肉,禽类中只食吃粮食的鸡、鸭、鹅、野鸡、雁等肉,严禁食用猪肉。食牛、羊,仅限于肉、心、肝、肚。其余部位均不食用。水产品中只食用有鳞片的鱼类。回族人喜爱饮茶,主要饮花茶、绿茶、青茶,不饮红茶、茶砖等。
卜奎回民
在齐齐哈尔回族中,流传着康熙十五年(1676),山东、河北一带的40余户近400名“格底木派”回族穆斯林来到齐齐哈尔一带开荒种地,聚集定居的传说。其根据是伪满时期的《齐齐哈尔清真义地迁移始末记》以及齐齐哈尔回族某家家谱。还有一个说法是,康熙二十三年(1684),为筹备雅克萨战争,部分回族作为参战人员被编入黑龙江清军战斗序列。战争结束后,“济南王、夏两姓回族留居齐齐哈尔,被编入齐齐哈尔水师营”。然而,这些说法在史志档案中并不见记载。
康熙三十年(1691)齐齐哈尔建城,陆续有从事牛马贩运、清真饮食业的回民进入城内,逐渐围绕清真寺形成西站聚落。传说有北京饭馆20多名回民移居齐齐哈尔从事餐饮业。
乾嘉年间,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回、东乡、维吾尔族不断掀起反抗清廷的斗争,但均以失败告终,部分被俘者被流放。如,乾隆二十五年(1760)九月,呼伦贝尔连年干旱,兵丁生计萧条。在黑龙江将军要求下,清廷将原准备流放到肃州的新疆塔里雅沁100名穆斯林壮丁连同家属共计200余人发往呼伦贝尔,指导当地鄂温克人引水灌溉、挖沟种田。在途经齐齐哈尔时,百余名家属留在了齐齐哈尔。乾隆二十八年(1763),塔里雅沁穆斯林被赦归,部分人选择留在齐齐哈尔城。乾隆三十二年(1767),参加甘肃马得鳌领导的反清起义失败回民百余人被流放齐齐哈尔。乾隆四十二年(1777),甘肃河州王伏林发动的以2000名回族为主的反清起义失败,其中被抓获的520人被清廷发配到黑龙江,一部分给齐齐哈尔的达斡尔、鄂温克披甲为奴。
乾隆中叶,伊斯兰“哲赫忍耶”派作为新教兴起,遭到旧派和清廷的联手打压。乾隆四十六年(1781),伊斯兰新教“哲赫忍耶”派一部青海苏四十三领导的回民起义失败,其中的12户被发遣齐齐哈尔地区;乾隆五十四年(1789)六月,此派青海西宁马有成等24名信教回民连同家属因回族民众起义牵连被流放齐齐哈尔。乾隆五十九年(1794)七月,马恒、马源等10名回民因“纠众诵经”被清廷从陕甘发往齐齐哈尔。
嘉庆二十二年(1817),甘肃兰州地方将“哲赫忍耶”派第三任教主马达天流放齐齐哈尔,中途病逝于吉林船厂(今吉林市东)。随同而来的信教回民将其埋葬后,继续北行,永久定居齐齐哈尔。至今,仍有回族同胞前往拜祭。同治十年(1871),甘肃回族马化龙领导的反清起义失败,其家属20余户被发遣至齐齐哈尔地区。道光七年(1827),新疆喀什噶尔等地40余名穆斯林,因起事相应张格尔暴乱而被流放黑龙江,其中的古努巴里等4人留在齐齐哈尔,后裔申报为回族。
光绪二十六年(1900)庚子之难,黑龙江两岸大批难民南逃,其中的陈、张、朱、王、李、金姓19户回族人逃至齐齐哈尔,生产生活一度由居住在齐齐哈尔的200余户回族人接济。
随着清廷封禁政策的解除和齐齐哈尔的发展,谋生或经商等来齐齐哈尔的回民逐年增多。光绪三十三年(1907),齐齐哈尔有回民9292人,其中妇女3166人。至宣统元年(1909),齐齐哈尔回民过万。
清代,齐齐哈尔大部分回民属于流人,陆续发配而来,繁衍生息,长期处于社会底层,从事着饭店、屠宰、贩运、皮革、摊贩、农业等职业。其中的为奴者,听任索伦、达斡尔披甲差遣。市区回民围绕清真寺而居,逐渐形成聚落,形成了朱家胡同、米家胡同、屠兽胡同、清真寺胡同等与回族姓氏、产业、和社会生活相关的地名。尽管如此,齐齐哈尔的回族与其他民族不同,他们相对自成体系,较大程度保持了穆斯林的传统,成为齐齐哈尔多民族城市居民重要组成部分。
古寺源流
在今天的齐齐哈尔市内,最为古老的文保建筑当属卜奎清真寺。这座建筑是回族人智慧的结晶,值得书写,源流也值得考据。
在回族民间,流传着“凡有回民处所,亦各有礼拜寺”的说法。在齐齐哈尔民间,则盛传“先有水师营,后有清真寺”之说,证明回民与水师营移驻齐齐哈尔有关。“先有清真寺,后有卜奎城”是后人演绎的,并非真正的历史。
史志资料中,一直流传着康熙二十三年(1684)回族在卜奎村附近建立清真寺,初始只有几间草房,嘉庆年间在原有草房基础上整修大殿,几经修缮,终成规模的记载。这些说法,源于《齐齐哈尔清真义地迁移始末记》。
卜奎清真寺东寺建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这是伪满时期日本人武田裕在《齐齐哈尔的现势》(齐齐哈尔日本商工会议所发行,181页,1937)所述。这是目前所见唯一直接断定清真寺建寺年代的研究性史料,其根据不清楚,但时间与黑龙江将军携水师营移驻齐齐哈尔的康熙三十八年(1699)相吻合。史志资料最早记载清真寺的是《黑龙江外记》,“西南礼拜寺,回人所建”,“不在僧刹之列”。
据史料记载,乾隆年间,哲赫忍耶派伊斯兰教徒被发配到齐齐哈尔后,一度在东寺过宗教生活。但因教派不同,宗教仪式有一定区别,最终于咸丰二年(1852)兴建西寺,初建时仅为四间草房。清真寺保存着一块咸丰十年(1860)匾額,记载了咸丰二年(1852)至咸丰九年(1859)维修清真寺时捐款者的名字和钱数。光绪二十年(1894)翻建。经过多年不断增修和扩建,东寺、西寺建筑遂日臻完善。
光绪十九年(1893),阿城清真寺沙泰衡担任教长后主持卜奎清真寺扩建工程,首事马万良,乡老郭振兴、韩来有参与其中。在此次维修扩建工程中,窑殿之上加一个两米多高的镀金宝顶。据说是回民捐银400两,由马万良从张家口附近一个喇嘛庙买来的。还说修缮工程得到左宝贵资助。坊间传说,因清真寺窑殿宝顶高过毗邻的依克明安八贝子公馆,因此宝顶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得以安装。 1924年(民国十三年),齐齐哈尔清真女寺建成,回族女穆斯林有了专属的做“五时礼”场所。
1943年(伪满康德十年),传说日本人以“金属献纳”的名义,曾经打过清真寺铜质宝顶的注意,要拆下来制造炮弹,但遭到回族民众抵制。1945年苏联红军进入齐齐哈尔之际,士兵用轮盘枪射下13个弹孔。
1958年,东、西寺,女寺被合并,统称齐齐哈尔清真寺,西寺和女寺宗教活动停止,所有宗教活动统一在东寺举行。“文革”期间,红卫兵进驻清真寺,宗教活动停止。“破四旧”过程中,红卫兵曾经要砸掉窑殿宝顶,最终被说服,保护下来。寺内光绪御赐“急公好义”匾额、杭州将军恭镗“独操国诹”匾及寺藏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经典遭毁坏。清真寺一度被6个非宗教团体占用。如,西寺有专门卖猪饲料的第九粮店;东寺有铆焊厂,铁匠炉设在东寺窑殿砖塔内。同时还有贝雕厂、做骨灰盒的新风工艺厂,布鞋厂,等等。除此之外,还有居民住户,成了一个大杂院,民族信仰遭到践踏。
至1980年9月,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拨专款予以重修,拨100,000元维修经费,并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式命名“卜奎清真寺”。以其历史的悠久和建筑的精美被载入1981年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名胜词典》。2006年又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客观的说,齐齐哈尔清真寺是建立较早的宗教场所,但不会早于齐齐哈尔建城时间,这并不埋没或否定回族在齐齐哈尔的历史地位以及在齐齐哈尔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所做出的贡献。
古建精品
卜奎清真寺是一所完全中式的砖木结构古典寺庙,清代建筑风格。东寺大殿374平方米,西寺大殿173平方米,两殿可容纳450位左右的穆斯林朝拜。两寺相连,占地共4312平方米,建筑面积1966平方米。
主体建筑由礼拜殿、窑殿、拱廊组成。东寺大殿正门东向,大殿前的拱廊(抱厦)为卷棚歇山式砖木结构建筑,6根朱红大柱支撑起枋下数重斗拱和飞檐彩椽。大殿正门之上悬挂匾额数块。大殿内,西北角放置木台,是礼拜时的宣讲台。
拱廊连接由两个硬山式建筑组合的大殿主体。南北两山各开圆形明窗,窗的砖质遮阳由精美的砖雕斗拱承托,两旁饰以非常灵动精美的砖雕流苏。大殿两山盘墀,各面砖雕,极尽华美之能事。盘头上为雕花方砖,下为宫灯、再下是灯笼框。墀头四周饰浮雕花砖,有莲花、几案,游龙,刀工细腻,意蕴浓厚。
窑殿卜奎清真寺建筑的精华。此处窑与。遥”通,可称为遥望之殿,表达卜奎伊斯兰教众的虔诚。窑殿为出檐的方形阁楼式三层建筑。一层为基础,厚重朴实。二层通体砖雕,柱形、齿形、圆形、回文形图案砖雕上面刻着阿拉伯文的伊斯兰圣主名字和圣形。东面正中砖雕匾额刻金色“天方捷境”大字。三层翘角飞檐,四脊攒尖,塔顶铜制,高近两米,最大直径为近一米的鎏金宝刹熠熠生辉。座底为仰莲,刹身形似葫芦,顶镶一尺二寸新月,朝向圣城麦加。据说文革期间窑殿砖塔曾经被改做铁匠炉,柱子被烧坏,致使窑殿砖塔向西北倾斜约十度,成为齐齐哈尔唯一一座斜塔。
西寺的大殿建筑风格与东寺相仿。也有窑殿,为二层,塔顶砖雕的莲花座上镶有高一米锡质装饰。该物六棱形、中为半圆,下为碗状,最大直径半米。
围绕两寺的附属建筑是门楼、对厅、教长室、讲经堂、沐浴室、殡葬室等。院内古树参天,夏天柳桃竟放,有着说不尽的景色。
据史料记载,清代的清真寺是由首事、牌头管理的。1925(民国十四年)10月,在马如郲筹备下,齐齐哈尔回族共治会成立,在清真学校办公。因部分教众的不支持,该会没能发挥应有作用。1927年(民国十六年),于绍斋从长春回到齐齐哈尔,恢复了共治会。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5月,黑龙江省城清真董事会成立,董事长韩云沂,董事会顾问中有伪满协和会安排的人员。
改革开放后,落实宗教政策,在白文达等11名市区回族穆斯林吁请下,1984年4月27日,齐齐哈尔市第一次伊斯兰教代表大会在清真寺召开,齐齐哈尔市伊斯兰教协会正式成立。
民风民俗
回族没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长期使用汉语言文字。但在学习伊斯兰教经典時,使用阿拉伯文、波斯文。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宗教道德影响其精神世界和日常生活。他们重视为人师表,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孝敬父母,尊重老人和妇女,注重节俭,诚实不欺,公正廉洁及清洁卫生等礼仪道德,厌恶伊斯兰教所禁止的一切恶劣行径。
回族的聚居地多自成一条街或村落,与其他民族杂居的村屯,回族也是聚居在一起。齐齐哈尔市区回族基本上围清真寺而居,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由于回族的生活习惯,在丧葬有速葬、薄葬、土葬的特点。丧葬有四道程序,即:洗亡人,穿“卡凡”(裹亡人的白布)、行站礼、殡埋。
齐齐哈尔回族与汉族一样,过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仲秋节、元旦。节日期间不放爆竹烟花,不贴对联,福字,年画。回族不过小年。回族穆斯林主要过伊斯兰的三大节日,即“尔代节”、“古尔邦节”、“圣纪节”。此三大节日既是宗教节日,又是回族的民族节日。
回族具有独特的饮食结构决定了回族人口所从事的行业、职业特点及经济活动领域,因此构成了小商小贩和经营清真饮食业一大特色。清真食品洁净,鲜美可口,深受回族及各族消费者欢迎。在经营摊床上,挂有画着一个小壶的小木牌,称“汤瓶牌”,做为清真饮食的标志。
回族在饮食上禁忌一些食物。在肉食上,回族人只食用反刍且蹄分两瓣、吃草的动物肉,禽类中只食吃粮食的鸡、鸭、鹅、野鸡、雁等肉,严禁食用猪肉。食牛、羊,仅限于肉、心、肝、肚。其余部位均不食用。水产品中只食用有鳞片的鱼类。回族人喜爱饮茶,主要饮花茶、绿茶、青茶,不饮红茶、茶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