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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它是关系到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同时它也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本文从分析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入手,并对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因素进行了研究,从而提出了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一些具体对策。
关键词:剩余劳动力 转移 对策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是生产商品化、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从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来看都曾经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数量的剩余劳动力。改革开放以前,国家通过各种计划、政策、制度从各个方面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可以说在这段时间之内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以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鼓励和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如改革户籍制度、降低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门槛、解决配偶和子女的就业和上学问题等,各项措施的出台为人口流动创造了便利的条件,从而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通过对“十五”期间以及2006年我国人口数量变化(见下表)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截止2006年年末,从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来看,我国有7.37亿人口在农村,占到总人口的56.1%;其中全国平均外出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达12107万人(即“流动人口”),其中省内流动的有7865万,占65%,跨省流动的有4242万,占35%。从城镇流出的为3267万人,占27.0%,从乡村流出的为8840万人,占73.0%。在跨省流动的4200多万人中,男性占52.8%,16-45岁的占82.7%。据测算我国平均外出时间大于6个月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1.27亿,其中78%为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人口。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仅有农民Z200多万人,而到2003年我国有已1.139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占农村劳动力的23.2%,并且每年在以300万的速度递增,据有关专家分析截止到2007年年初全国农民工数量已达到二亿多人。如果按照国家确定的2020年城镇化率要达到56%的指、标,专家预测今后每年还会有1300万农民进入非农产业,跨入城镇,融入工人阶级队伍。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之快、规模之大是其他国家所无法比拟的。在全面建设小康、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在认清严峻现实的同时必须要尽快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
二、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存在的原因
综合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的各种情况后,我认为致使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有以下几种具体原因:
(一)现有的土地制度制约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确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同时,灵活地安排了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排他性和享有农业生产者剩余,农民对土地形成依赖。土地作为家庭的主要生产要素,起到的作用不仅仅是为农民提供农产品,更重要的是一种保障和对风险的抵御。现实生活中尽管有许多农民已经不在以耕种为生但他们仍然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他们害怕失去农地后,便没有生活保障。因而导致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在选择转移模式时大多倾向于“城乡两栖型”的模式: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在本地或本地以外的城市从事非农生产。
(二)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阻碍了城乡劳动力的流动
建国初期实施的户籍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社会保障、住宅、粮食供给、教育等一系列制度,导致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使得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割在不同性质的经济体系中并享受着不同的社会待遇,同时也从制度上严格限制了农村居民的流动范围,从而为城市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用工制度不合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劳动力的恐慌
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后大多集中在经济特区和东南沿海一带私营企业,但是这些企业对农村劳动力往往实行低薪招聘、不签劳动合同,不包保险福利的歧视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10月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和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仍然存在,他们平均每周工作6.3天,每天工作8.9小时,有双休日的仅占11.9%;46.0%的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14.9%的农民工不能及时拿到工资,50.1%的农民工加班得不到加班补贴,57.2%的农民工不能获得工伤补偿,79.5%的农民工没有带薪休假待遇,92.4%的农民工不享有住房补贴,95.2%的农民工没有住房公积金,79.8%的女工不享有带薪休产假的待遇;7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购买各类社会保险;47.3%的农民工不能得到岗位培训。正是由于这些用工政策的不平等,使得劳动力在外出寻找工作时在思想蒙上一层阴影,严重挫伤了他们外出劳动的积极性。
(四)农村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
由于建国初期我国实行了农业提取积累来支持工业,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从而形成了今天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二元经济结构”。尽管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从各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但是至今为止,差距仍很明显表现在受教育程度上:农村人口中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仅占39.1%,远低于城市人口占65.4%的水平;全国4.98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只占9.7%,而初中的占49%,小学文化程度左右的占31%,不识字(文盲)或识字很少的占7%;其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高达87.8%。此外,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6%。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体文化素质比较低,因而仅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很难开拓新的就业门路,所以大部分只能选择留在农村或从事技能相对较低的服务业工作。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和支持第二、三产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原因之一是农业产业结构层次太少,从而导致农村可容纳劳动力较低的现状,这种单一的产业结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当前要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首先就要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人手,在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农业产业部门,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扩张。
从国际经验看,几乎所有国家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总是要伴之以结构调整和技术提升。而通过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整个社会就 可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现阶段,在结合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的情况下更应该抓住国家实行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性契机,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从而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快速转移。
从目前我国农村资源状况和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潜力看,乡镇民营企业仍然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同时我们应看到它也具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因此扶持乡镇企业稳步快速发展,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最有效的途径。事实证明,乡镇企业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确实发挥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到1994年,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达1.2亿之多。
(二)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和行政政策的干预导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严重滞后于工业进程,从而也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目前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小城镇的发展也将是今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之一。发展小城镇相对于发展中型城市或发展大城市来说有其自身的优势:如投资少、见效快、更贴近农村实际等。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小城镇累计吸纳了3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在此之余,还要稳妥、有序地向大中城市迈进,大中城市相对于小城镇来说经济实力雄厚、物质条件优越、工作机会多、吸纳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因此着重发展小城镇之余,也不能忽略大中城市的作用。在农村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条件下,我国农村只能为1.5亿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在4.98亿农村劳动力中,有近3.5亿属于剩余劳动力,这表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超量存在,形势还十分严峻。因此除了上述的两个方法之外,还应看到作为人口大国,我们有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所以对外劳务输出也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加入WTO后,我们更应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廉价的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劳务市场竞争,广开劳务合作渠道,在加强农民就业技术培训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前提下,把人口负担转为资源优势,有组织地进行对外劳务输出,从而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寻找新的载体。
(三)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消除户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场所。构建全国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一方面要制定劳动力市场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规范劳动力市场的运作程序,把发展、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通过统一、有序、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制约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主要制度障碍。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放宽城市户口迁移限制,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逐步推动劳动力在中小城市之间的自由流动,继而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大城市之间的流动以及在城乡之间的良性对流。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消除劳动力流动后顾之忧的基础,当前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逐步将流动人口全部纳入到社会保障网之中,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劳动者的流动不再受到体制的制约。其次要有针对性的着重建立和健全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建筑工人,最主要的要为他们建立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四)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农业要得到大的发展,实现“科技兴农”的目标,就必须要从科技抓起,从教育抓起。首先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它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基础。今年起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全部免收学杂费,同时要完成西部“两基”攻坚计划和全国农村远程教育系统。这项措施的出台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的费用由农民付费转向公共财政统一提供的转变,使农村的孩子也能和城里的孩子一样背上书包上学了。其次根据农村的现实情况,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家也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办学,通过举办高中教育和适应市场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以及举办各种形式的长期或短期的培训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力的市场流动。
(五)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
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涉及到整体的制度设计和系列政策支持,要从有利于劳动力流动的角度出发,加强国家和地方立法,从土地政策、户籍政策、教育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各个方面做出改革和调整,以减轻农民在流动过程中所付出的各项成本,并有效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环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我国的国情决定了这一任务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和实践中不断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
关键词:剩余劳动力 转移 对策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是生产商品化、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从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来看都曾经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数量的剩余劳动力。改革开放以前,国家通过各种计划、政策、制度从各个方面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可以说在这段时间之内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以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鼓励和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如改革户籍制度、降低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门槛、解决配偶和子女的就业和上学问题等,各项措施的出台为人口流动创造了便利的条件,从而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通过对“十五”期间以及2006年我国人口数量变化(见下表)的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截止2006年年末,从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来看,我国有7.37亿人口在农村,占到总人口的56.1%;其中全国平均外出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达12107万人(即“流动人口”),其中省内流动的有7865万,占65%,跨省流动的有4242万,占35%。从城镇流出的为3267万人,占27.0%,从乡村流出的为8840万人,占73.0%。在跨省流动的4200多万人中,男性占52.8%,16-45岁的占82.7%。据测算我国平均外出时间大于6个月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1.27亿,其中78%为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人口。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仅有农民Z200多万人,而到2003年我国有已1.139亿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占农村劳动力的23.2%,并且每年在以300万的速度递增,据有关专家分析截止到2007年年初全国农民工数量已达到二亿多人。如果按照国家确定的2020年城镇化率要达到56%的指、标,专家预测今后每年还会有1300万农民进入非农产业,跨入城镇,融入工人阶级队伍。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之快、规模之大是其他国家所无法比拟的。在全面建设小康、共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在认清严峻现实的同时必须要尽快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进步的主要动力。
二、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存在的原因
综合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的各种情况后,我认为致使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村,有以下几种具体原因:
(一)现有的土地制度制约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确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同时,灵活地安排了农民对土地使用权的排他性和享有农业生产者剩余,农民对土地形成依赖。土地作为家庭的主要生产要素,起到的作用不仅仅是为农民提供农产品,更重要的是一种保障和对风险的抵御。现实生活中尽管有许多农民已经不在以耕种为生但他们仍然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权,他们害怕失去农地后,便没有生活保障。因而导致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在选择转移模式时大多倾向于“城乡两栖型”的模式:农忙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在本地或本地以外的城市从事非农生产。
(二)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阻碍了城乡劳动力的流动
建国初期实施的户籍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社会保障、住宅、粮食供给、教育等一系列制度,导致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的形成,使得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割在不同性质的经济体系中并享受着不同的社会待遇,同时也从制度上严格限制了农村居民的流动范围,从而为城市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用工制度不合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劳动力的恐慌
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后大多集中在经济特区和东南沿海一带私营企业,但是这些企业对农村劳动力往往实行低薪招聘、不签劳动合同,不包保险福利的歧视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2006年10月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和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仍然存在,他们平均每周工作6.3天,每天工作8.9小时,有双休日的仅占11.9%;46.0%的农民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14.9%的农民工不能及时拿到工资,50.1%的农民工加班得不到加班补贴,57.2%的农民工不能获得工伤补偿,79.5%的农民工没有带薪休假待遇,92.4%的农民工不享有住房补贴,95.2%的农民工没有住房公积金,79.8%的女工不享有带薪休产假的待遇;70%以上的农民工没有购买各类社会保险;47.3%的农民工不能得到岗位培训。正是由于这些用工政策的不平等,使得劳动力在外出寻找工作时在思想蒙上一层阴影,严重挫伤了他们外出劳动的积极性。
(四)农村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
由于建国初期我国实行了农业提取积累来支持工业,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政策,从而形成了今天困扰中国经济发展的“二元经济结构”。尽管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从各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但是至今为止,差距仍很明显表现在受教育程度上:农村人口中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仅占39.1%,远低于城市人口占65.4%的水平;全国4.98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只占9.7%,而初中的占49%,小学文化程度左右的占31%,不识字(文盲)或识字很少的占7%;其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高达87.8%。此外,在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6%。由此可见,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体文化素质比较低,因而仅靠农民自身的力量很难开拓新的就业门路,所以大部分只能选择留在农村或从事技能相对较低的服务业工作。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一)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鼓励和支持第二、三产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
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原因之一是农业产业结构层次太少,从而导致农村可容纳劳动力较低的现状,这种单一的产业结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当前要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首先就要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人手,在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农业产业部门,实现农业产业结构的扩张。
从国际经验看,几乎所有国家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总是要伴之以结构调整和技术提升。而通过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中小企业,整个社会就 可以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现阶段,在结合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的情况下更应该抓住国家实行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性契机,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从而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快速转移。
从目前我国农村资源状况和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潜力看,乡镇民营企业仍然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同时我们应看到它也具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因此扶持乡镇企业稳步快速发展,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最有效的途径。事实证明,乡镇企业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确实发挥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到1994年,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达1.2亿之多。
(二)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和行政政策的干预导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严重滞后于工业进程,从而也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目前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小城镇的发展也将是今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之一。发展小城镇相对于发展中型城市或发展大城市来说有其自身的优势:如投资少、见效快、更贴近农村实际等。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小城镇累计吸纳了3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在此之余,还要稳妥、有序地向大中城市迈进,大中城市相对于小城镇来说经济实力雄厚、物质条件优越、工作机会多、吸纳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因此着重发展小城镇之余,也不能忽略大中城市的作用。在农村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规模条件下,我国农村只能为1.5亿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在4.98亿农村劳动力中,有近3.5亿属于剩余劳动力,这表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超量存在,形势还十分严峻。因此除了上述的两个方法之外,还应看到作为人口大国,我们有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所以对外劳务输出也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加入WTO后,我们更应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廉价的优势,积极参与国际劳务市场竞争,广开劳务合作渠道,在加强农民就业技术培训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前提下,把人口负担转为资源优势,有组织地进行对外劳务输出,从而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寻找新的载体。
(三)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消除户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场所。构建全国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一方面要制定劳动力市场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规范劳动力市场的运作程序,把发展、培育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通过统一、有序、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的建立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制约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主要制度障碍。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放宽城市户口迁移限制,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逐步推动劳动力在中小城市之间的自由流动,继而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大城市之间的流动以及在城乡之间的良性对流。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消除劳动力流动后顾之忧的基础,当前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要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逐步将流动人口全部纳入到社会保障网之中,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劳动者的流动不再受到体制的制约。其次要有针对性的着重建立和健全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从事高风险作业的建筑工人,最主要的要为他们建立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四)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农业要得到大的发展,实现“科技兴农”的目标,就必须要从科技抓起,从教育抓起。首先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它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基础。今年起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全部免收学杂费,同时要完成西部“两基”攻坚计划和全国农村远程教育系统。这项措施的出台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的费用由农民付费转向公共财政统一提供的转变,使农村的孩子也能和城里的孩子一样背上书包上学了。其次根据农村的现实情况,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家也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办学,通过举办高中教育和适应市场需要的职业技术教育以及举办各种形式的长期或短期的培训班,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力的市场流动。
(五)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
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涉及到整体的制度设计和系列政策支持,要从有利于劳动力流动的角度出发,加强国家和地方立法,从土地政策、户籍政策、教育政策、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各个方面做出改革和调整,以减轻农民在流动过程中所付出的各项成本,并有效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环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我国的国情决定了这一任务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和实践中不断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