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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权的初衷是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副职的积极性。但是,一把手作为一个单位的最高领导,应该具有和职位相适应的权力和责任,其中人、财、物的合理管辖、分配、调度和使用是最重要的权责标志,而在分权之后,一些权力由副职来掌握,如果一把手过多地干涉会使分权新瓶装旧酒,回归原状;但是,如果一把手放任不管,又会陷入被架空的窘境。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把手和副职可能会在共同的利益诱导下,进行权力合谋和权力滥用。因此,在实行分权的现状下,防范二者之间的权力合谋与滥用需要更科学睿智的管理理念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