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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作出安排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通知,对我省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2007年专题调研活动作出安排。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此次专题调研内容为“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问题”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问题”,时间拟安排在7月至9月间。专题调研将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真实情况和典型事例。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代表充分讨论、酝酿,形成调研报告,必要时可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代表议案和建议。代表提交的专题调研报告,于9月底前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有关部门研究参考并进行综合反馈。
鉴于专题调研是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是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形式,通知还对代表参加调研提出了具体要求。
嘉兴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创新形式提高审议质量
嘉兴市新一届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会议组织形式,着力提高审议质量,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嘉兴市、海盐县人大常委会采用“二次审议”的形式,追踪政府办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办理审议意见的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程序、方法,确保审议意见的落实。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提交书面审议意见和专题发言制度;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兼职组成人员中心审议发言人制度;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独山港区开发建设情况时,首次按照“听、看、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未进会场,先看现场”,即先实地视察,再听汇报,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审议,使审议发言重点更突出,所提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这些举措,提高了审议质量,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会议议题“项目库”制度,即在确定新一年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前,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代表小组、镇人大主席团,以及“一府两院”领导等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由主任会议确定年度审议议题,充分体现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作者:张富强
杭州市开展“建生活品质之城,尽人大代表职责”活动
6月10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人大代表中开展“建生活品质之城,尽人大代表职责”活动的决定。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决定》精神,积极参加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要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更加关注民生民情民意,更加关注构建和谐社会,以“人大代表进社区”和“代表之家”为载体,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了解社情民意,通过提一件议案、提一件建议等形式,积极向各级政府反映选民的呼声和意见,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献计献策;要围绕选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身边群众排一忧,解一难,办实事,办好事,并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查、接待选民等形式,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工作。
作者:方永红
金华市建立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日前,金华市政府根据金华市委关于建设“法治金华”的决定和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法治金华”的决定精神,为强化政府依法行政,出台了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受委托行使职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首长纳入出庭应诉范围。
办法规定,本年度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社会影响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等6类案件,行政机关首长应当出庭。办法还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机关首长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可由本单位的副职代为出庭应诉,但应说明理由,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办法还相应建立了考核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倪红钢
东阳市人大探索向社会公开监督工作事宜
依照监督法有关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的要求,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向社会公开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形式和方法。
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与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东阳日报社中层以上干部的座谈会,深入探讨监督法施行后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并确定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内容、方式等细节。近日,在《东阳日报》上全文刊发了《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包括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计划。
作者:周晓沸
宁海县人大扩大部门预算监督覆盖面
近年来,宁海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监督职能,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了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在县人大常委会持续3年的关注和监督下,自2006年7月以来,该县已经刊出了8期《审计结果公告》,对失土农民生活保障金、慈善基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情况进行了披露,促进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县人大常委会扩大预算监督覆盖面,部门预算审查范围从2004年的3个部门扩大到10个部门。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出台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代购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使采购合同履行中任意追加采购量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今年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聘请审计、财经等专业人员组成咨询小组,参与对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初审,增强了人大财政监督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作者:尤煜彬
苍南县人大开展调研月活动
从6月上旬开始,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联系代表,走访选民”调研月活动。在为期两个月的活动期间,参加调研人员着重在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科学发展、解决民生问题、加强民主法制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深入代表和选民中间,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寻找对策。
据了解,参加此次调研月活动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成6个小组,深入乡镇及所在的选区,征求代表和选民对全县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根据实际情况联系3至5名代表,着重征求代表、选民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代表走访自己所在的选区选民,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要求,听取选民对全县及所在选区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金孟渡
临安市政府推行代表建议“阳光办案”
日前,临安市人民政府为确保新一届政府高质量完成今年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建立了6项工作制度。
一是领导督办制度。继续实行市领导联系督办制度,重点建议在答复之前,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意见送分管副市长审核签字。二是合办协调制度。一些关系重大、难度较大的办理件,承办单位提出要求,由各分管副市长进行协调。三是公开答复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实行“阳光办案”,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定期通报制度。从今年4月起,每月底对建议意见的办结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承办单位及时高效完成办理任务。五是联合督办制度。政府办公室与人大代表工委联合对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六是办理考核制度。从领导参与率、办结率、面商率、上网率、满意率、落实率、复文格式、复文质量等8个方面入手,对各承办单位实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的依据。
作者:吕云燕
海盐县代表记手记工作全面铺开
海盐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行代表记手记工作,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新一届县人大代表中全面铺开记手记工作。
2005年该县人大常委会先行在沈荡镇人大代表中进行代表记手记工作试点,得到了选民和代表们的普遍好评。手记记载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由、活动记录、意见建议和办理情况,以及代表所在选区的基本情况、联系选民的情况等。不少代表认为记手记既是对代表履职的一种督促和推动,也有利于实实在在地为选民服务,反映选民的呼声。今年该县人代会一结束,211本代表手记便发放到了各位县代表手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代表工委也进一步加强了对代表记手记活动的宣传和指导。
作者:严克明
青田县法院出台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
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制定出台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强化法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该制度规定,每位法官分别联系5至6名县人大代表,每年走访所联系的人大代表不少于两次,平时要以电话、信件等形式主动加强联系。对所联系的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在3日内予以答复。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本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要及时向所联系的人大代表通报,并积极主动为所联系的人大代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位法官年终要将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作出书面总结,并作为考核内容之一。该制度的出台,无形中架起了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桥梁”。
作者:汤碧荣曾旋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通知,对我省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2007年专题调研活动作出安排。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此次专题调研内容为“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问题”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问题”,时间拟安排在7月至9月间。专题调研将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掌握真实情况和典型事例。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代表充分讨论、酝酿,形成调研报告,必要时可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代表议案和建议。代表提交的专题调研报告,于9月底前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有关部门研究参考并进行综合反馈。
鉴于专题调研是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是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形式,通知还对代表参加调研提出了具体要求。
嘉兴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创新形式提高审议质量
嘉兴市新一届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会议组织形式,着力提高审议质量,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嘉兴市、海盐县人大常委会采用“二次审议”的形式,追踪政府办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办理审议意见的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程序、方法,确保审议意见的落实。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提交书面审议意见和专题发言制度;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兼职组成人员中心审议发言人制度;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独山港区开发建设情况时,首次按照“听、看、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未进会场,先看现场”,即先实地视察,再听汇报,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审议,使审议发言重点更突出,所提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这些举措,提高了审议质量,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会议议题“项目库”制度,即在确定新一年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前,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代表小组、镇人大主席团,以及“一府两院”领导等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由主任会议确定年度审议议题,充分体现常委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作者:张富强
杭州市开展“建生活品质之城,尽人大代表职责”活动
6月10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人大代表中开展“建生活品质之城,尽人大代表职责”活动的决定。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决定》精神,积极参加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大讨论活动;要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更加关注民生民情民意,更加关注构建和谐社会,以“人大代表进社区”和“代表之家”为载体,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了解社情民意,通过提一件议案、提一件建议等形式,积极向各级政府反映选民的呼声和意见,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献计献策;要围绕选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为身边群众排一忧,解一难,办实事,办好事,并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查、接待选民等形式,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工作。
作者:方永红
金华市建立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日前,金华市政府根据金华市委关于建设“法治金华”的决定和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设“法治金华”的决定精神,为强化政府依法行政,出台了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受委托行使职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政首长纳入出庭应诉范围。
办法规定,本年度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社会影响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等6类案件,行政机关首长应当出庭。办法还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机关首长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可由本单位的副职代为出庭应诉,但应说明理由,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办法还相应建立了考核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作者:倪红钢
东阳市人大探索向社会公开监督工作事宜
依照监督法有关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的要求,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向社会公开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形式和方法。
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与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台、东阳日报社中层以上干部的座谈会,深入探讨监督法施行后人大新闻宣传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并确定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内容、方式等细节。近日,在《东阳日报》上全文刊发了《东阳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包括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计划。
作者:周晓沸
宁海县人大扩大部门预算监督覆盖面
近年来,宁海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监督职能,采取多项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了财政资金合理使用。
在县人大常委会持续3年的关注和监督下,自2006年7月以来,该县已经刊出了8期《审计结果公告》,对失土农民生活保障金、慈善基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情况进行了披露,促进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县人大常委会扩大预算监督覆盖面,部门预算审查范围从2004年的3个部门扩大到10个部门。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出台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代购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使采购合同履行中任意追加采购量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今年县人大常委会还专门聘请审计、财经等专业人员组成咨询小组,参与对财政预决算报告的初审,增强了人大财政监督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作者:尤煜彬
苍南县人大开展调研月活动
从6月上旬开始,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联系代表,走访选民”调研月活动。在为期两个月的活动期间,参加调研人员着重在创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科学发展、解决民生问题、加强民主法制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深入代表和选民中间,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寻找对策。
据了解,参加此次调研月活动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成6个小组,深入乡镇及所在的选区,征求代表和选民对全县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根据实际情况联系3至5名代表,着重征求代表、选民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代表走访自己所在的选区选民,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要求,听取选民对全县及所在选区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金孟渡
临安市政府推行代表建议“阳光办案”
日前,临安市人民政府为确保新一届政府高质量完成今年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建立了6项工作制度。
一是领导督办制度。继续实行市领导联系督办制度,重点建议在答复之前,各承办单位要将办理意见送分管副市长审核签字。二是合办协调制度。一些关系重大、难度较大的办理件,承办单位提出要求,由各分管副市长进行协调。三是公开答复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实行“阳光办案”,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定期通报制度。从今年4月起,每月底对建议意见的办结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承办单位及时高效完成办理任务。五是联合督办制度。政府办公室与人大代表工委联合对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六是办理考核制度。从领导参与率、办结率、面商率、上网率、满意率、落实率、复文格式、复文质量等8个方面入手,对各承办单位实施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的依据。
作者:吕云燕
海盐县代表记手记工作全面铺开
海盐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行代表记手记工作,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新一届县人大代表中全面铺开记手记工作。
2005年该县人大常委会先行在沈荡镇人大代表中进行代表记手记工作试点,得到了选民和代表们的普遍好评。手记记载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由、活动记录、意见建议和办理情况,以及代表所在选区的基本情况、联系选民的情况等。不少代表认为记手记既是对代表履职的一种督促和推动,也有利于实实在在地为选民服务,反映选民的呼声。今年该县人代会一结束,211本代表手记便发放到了各位县代表手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代表工委也进一步加强了对代表记手记活动的宣传和指导。
作者:严克明
青田县法院出台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
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制定出台法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强化法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该制度规定,每位法官分别联系5至6名县人大代表,每年走访所联系的人大代表不少于两次,平时要以电话、信件等形式主动加强联系。对所联系的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在3日内予以答复。重大疑难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本院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要及时向所联系的人大代表通报,并积极主动为所联系的人大代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位法官年终要将联系人大代表工作作出书面总结,并作为考核内容之一。该制度的出台,无形中架起了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的“桥梁”。
作者:汤碧荣曾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