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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马克思在19世纪中叶创立了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指出:劳动创造价值,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19世纪中后期第一次科技革命开始,科学技术对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而在21世纪的今天,资本的大量投入、知识、技术的广泛应用更是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的社会财富,这些因素介入生产过程及其日益凸现的推动作用是否形成了对劳动价值论(“劳动创造价值”)的挑战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在财富分配中如何考虑劳动与非劳动因素?价值与财富有何区别?如何认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文章将一一解释这些问题。
关键词:劳动价值;财富分配;按劳分配
一、深刻认识劳动价值论中的商品和劳动
任何理论都有其适用的范畴,脱离了理论的范畴而谈理论会使讨论变得毫无意义。劳动价值论也同样有其适用范畴,那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商品经济领域。劳动价值论研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称为商品,商品的这一定义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商品是劳动产品,是人类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的凝结;二是商品必须是用来交换的,以满足人的各种需求。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商品的属性,即商品的二重性。
(一)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商品首先表现为它的有用性,即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这便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是由商品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属性决定的,如锤子可用来打铁,书柜可用来藏书。现实生活中人们购买的便是一定的使用价值,而且使用价值构成了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这一点将在后文提到。虽然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但商品交换却得以进行,这是为什么呢?于是我们不得不谈到商品的另一属性——价值。
(二)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我们知道要使交换得以进行,交换的双方必须在质上相等,在量上成比例,不同的商品能够按一定的比例相交换,其中一定有共同的东西,正如一个物理公式要成立,公式的两边的项的量纲必须相同。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所以我们在撇开这些属性后,商品体就只剩下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只是表现为一定人类劳动的耗费,是无差别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的凝结。这就是商品的价值,是不同商品之间共同的东西,它使商品交换得以进行。商品的价值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所在,它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并且在商品的交换过程中才表现出来,离开了商品交换,价值的讨论也就结束了。
使用价值和价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商品是两者的统一体,同时在商品交换中,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可能同属于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
商品的二重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
(三)具体劳动是劳动的自然属性
商品的多样性满足了人类各种不同的需要,为此人类进行着各种具体形式的劳动,如农民耕地,工人织布。这些具体形式的劳动,其劳动的对象、目的、手段及劳动成果都是各不相同的。具体劳动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是财富的来源。
(四)抽象劳动是劳动的社会属性
上文已经提到商品是人类一般的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的凝结,是去除人类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后同质的人类劳动,抽象劳动生产商品的价值,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基础,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
二、财富与价值的异同
(一)财富与价值的概念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财富与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有一定的联系,但绝对不可以混淆,否则,认识便会走入误区。例如,我们可以讨论财富的分配问题,但却不可以讨论价值分配,正如上面提到的那样,离开了商品交换,价值的讨论也就结束了。所以说,在分配领域讨论价值是毫无意义的,有实际意义的是财富的分配。那么,什么是财富呢?
“财富是一个社会或国家在一定时期所拥有的经过劳动创造和积累起来的物质产品,以及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精神产品。从更广的含义来说,还包括不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精神产品和生产技术经验。亦称社会财富或国民财富。”
(二)财富的物质内容
“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财富就是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自然财富便有了属于使用价值的各种属性。它能够满足人类多方面的需求,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劳动可以获得的。劳动产品,不论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都可以表现为财富的物质形式。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使用价值的丰富程度可以作为财富的衡量标准。
(三)财富的社会形式
把财富这一概念应用于资本主义生产下的商品经济领域时,它便有了特殊的社会形式,体现着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由于绝大部分产品是作为商品来生产的,并用于商品交换,因此财富必然以货币形式来表现。
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财富,只是作为私有者个人的财富存在的。它之所以表现为社会的财富,只是因为这些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互相交换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他们只有用货币做媒介,才能做到这点。所以,只是由于用货币做媒介,个人的财富才实现为社会的财富。这个财富的社会性质,就体现在货币这个东西上。”
所以在商品经济下,对财富的占有表现为对货币的占有,对财富的分配表现为对货币的分配。
我们再来看价值,前面已经对价值作了较详细的讨论,这里我们可以通过马克思的一句话来熟识它,“价值本身除了劳动本身没有别的任何‘物质’。”
(四)财富的创造与分配
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那么财富的源泉又是什么呢?我们对此应该有个比较明确的认识,否则当我们讨论财富的分配时就无法解释资本、知识、技术等非劳动因素对财富分配的影响。
财富的创造与哪些因素有关呢?
马克思曾指出:财富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可见,劳动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劳动和自然物质的结合才是财富的源泉。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同样写道:“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
对于这一思想,恩格斯也作了说明:“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
自然物质是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总称。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力一起构成了生产的三要素,共同影响了财富的创造,当然各个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地位有所不同,劳动是财富的重要来源。这一点不是本文的重点,故不作讨论。
资本、技术等作为非劳动因素介入了生产,它们是如何影响财富的创造呢?下面将对资本和技术作以分析。
我们先来看资本,什么是资本呢?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文中,马克思指出:“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由于积累起来的、过去的、物化的劳动支配直接的、活的劳动,积累起来的劳动才变为资本”,资本“称为资本,是由于它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即作为一种属于社会一部分的力量,借交换直接的、活的劳动而保存下来并增殖起来。除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阶级的存在是资本的必要前提”。由此,我们知道资本首先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次,资本是能够增殖的积累起来的劳动,它之所以能够增值是因为资本占有了一种特殊的商品——劳动力,劳动力能够创造价值,从而带来社会财富的增值。资本占有劳动力,本身代表了一种剥削关系,这种剥削关系也必然在财富的分配中体现出来。
再来看技术,技术是以两种形式介入生产的。一是以劳动的形式介入,在这种情形下,技术的开发者同时又是技术的所有者,技术的开发作为一种复杂劳动出现,是简单劳动的倍加,当它应用于生产中时,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带来更多的财富;二是以资本的形式介入,在这种情形下,技术的开发者把技术让渡出去,技术的购买者把技术当作资本投入了生产,所以此时的技术就是以资本的形式来影响财富的创造的。
另外,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技术对价值创造的影响,以加深对财富和价值的认识。科学技术会不会带来价值的增加?答案是否定的。相反技术的利用却带来了商品价值的降低,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技术的采用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得生产单个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或者说单位时间内能够生产更多的商品,而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时间决定的,所以总的效果是:单个商品的价值降低了,那么升高的是什么呢?是社会财富,而不是商品的价值,至此我们对价值和财富已经有了比较透彻的了解。
由前面的分析,我们便可以清楚地知道劳动、资本、技术对财富的创造都是有贡献的,所以在财富的分配中就不得不考虑劳动、资本、技术的贡献。
(五)资本参与分配的本质
资本购买劳动力,无偿占有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资本的增值是资本占有劳动的后果,这是生产资料私有制造成的,体现着资本对劳动的剥削。
(六)资本参与分配的现实性
在商品经济下,由于资本的存在及其剥削本质,财富分配不可避免地要存在按资分配,按资分配是种不平等的分配方式,任其发展必然导致贫富两极分化,所以一定程度上应该限制按资分配。
三、认识按劳分配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与此相适应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我们该如何认识按劳分配呢?
生产决定分配,物质生产条件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决定因素,按劳分配的理论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它是对资本主义生产下的剥削的否定。其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不劳者不得食;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在按劳分配条件下,劳动者耗费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在经过一系列的扣除以后,如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等,劳动者得到的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是相当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之所以实行按劳分配,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不够高,还存在着旧的分工,劳动还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劳动差别(主要是脑体劳动的差别)依然存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的旧社会的痕迹。事实上,马克思这里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只存在单一公有制而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社会主义社会,当前的社会主义社会并非如此。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那么按劳分配就有实现的可能,不过在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资本家是按资分配的。因而,我们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认真分析清楚,不能囫囵吞枣。
参考文献:
1、吴树青,绛锦聚.政治经济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马克思著;郭大力,王亚南译.资本论[M].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
3、石修俊.论中国收入分配制度变迁中存在的问题[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6(1).
4、张道根.中国收入制度变迁[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关键词:劳动价值;财富分配;按劳分配
一、深刻认识劳动价值论中的商品和劳动
任何理论都有其适用的范畴,脱离了理论的范畴而谈理论会使讨论变得毫无意义。劳动价值论也同样有其适用范畴,那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商品经济领域。劳动价值论研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称为商品,商品的这一定义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商品是劳动产品,是人类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的凝结;二是商品必须是用来交换的,以满足人的各种需求。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讨论一下商品的属性,即商品的二重性。
(一)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商品首先表现为它的有用性,即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这便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是由商品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属性决定的,如锤子可用来打铁,书柜可用来藏书。现实生活中人们购买的便是一定的使用价值,而且使用价值构成了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这一点将在后文提到。虽然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但商品交换却得以进行,这是为什么呢?于是我们不得不谈到商品的另一属性——价值。
(二)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我们知道要使交换得以进行,交换的双方必须在质上相等,在量上成比例,不同的商品能够按一定的比例相交换,其中一定有共同的东西,正如一个物理公式要成立,公式的两边的项的量纲必须相同。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所以我们在撇开这些属性后,商品体就只剩下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只是表现为一定人类劳动的耗费,是无差别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的凝结。这就是商品的价值,是不同商品之间共同的东西,它使商品交换得以进行。商品的价值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所在,它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并且在商品的交换过程中才表现出来,离开了商品交换,价值的讨论也就结束了。
使用价值和价值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商品是两者的统一体,同时在商品交换中,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可能同属于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
商品的二重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
(三)具体劳动是劳动的自然属性
商品的多样性满足了人类各种不同的需要,为此人类进行着各种具体形式的劳动,如农民耕地,工人织布。这些具体形式的劳动,其劳动的对象、目的、手段及劳动成果都是各不相同的。具体劳动生产商品的使用价值,是财富的来源。
(四)抽象劳动是劳动的社会属性
上文已经提到商品是人类一般的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的凝结,是去除人类千差万别的具体劳动后同质的人类劳动,抽象劳动生产商品的价值,是商品交换得以进行的基础,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具体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
二、财富与价值的异同
(一)财富与价值的概念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的是:财富与价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有一定的联系,但绝对不可以混淆,否则,认识便会走入误区。例如,我们可以讨论财富的分配问题,但却不可以讨论价值分配,正如上面提到的那样,离开了商品交换,价值的讨论也就结束了。所以说,在分配领域讨论价值是毫无意义的,有实际意义的是财富的分配。那么,什么是财富呢?
“财富是一个社会或国家在一定时期所拥有的经过劳动创造和积累起来的物质产品,以及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精神产品。从更广的含义来说,还包括不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精神产品和生产技术经验。亦称社会财富或国民财富。”
(二)财富的物质内容
“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在我们所要考察的社会形式中,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财富就是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自然财富便有了属于使用价值的各种属性。它能够满足人类多方面的需求,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劳动可以获得的。劳动产品,不论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都可以表现为财富的物质形式。能够满足人类需要的使用价值的丰富程度可以作为财富的衡量标准。
(三)财富的社会形式
把财富这一概念应用于资本主义生产下的商品经济领域时,它便有了特殊的社会形式,体现着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由于绝大部分产品是作为商品来生产的,并用于商品交换,因此财富必然以货币形式来表现。
正如恩格斯所说:“社会财富,只是作为私有者个人的财富存在的。它之所以表现为社会的财富,只是因为这些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互相交换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他们只有用货币做媒介,才能做到这点。所以,只是由于用货币做媒介,个人的财富才实现为社会的财富。这个财富的社会性质,就体现在货币这个东西上。”
所以在商品经济下,对财富的占有表现为对货币的占有,对财富的分配表现为对货币的分配。
我们再来看价值,前面已经对价值作了较详细的讨论,这里我们可以通过马克思的一句话来熟识它,“价值本身除了劳动本身没有别的任何‘物质’。”
(四)财富的创造与分配
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那么财富的源泉又是什么呢?我们对此应该有个比较明确的认识,否则当我们讨论财富的分配时就无法解释资本、知识、技术等非劳动因素对财富分配的影响。
财富的创造与哪些因素有关呢?
马克思曾指出:财富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可见,劳动不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劳动和自然物质的结合才是财富的源泉。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同样写道:“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
对于这一思想,恩格斯也作了说明:“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
自然物质是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总称。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力一起构成了生产的三要素,共同影响了财富的创造,当然各个要素在财富创造中的地位有所不同,劳动是财富的重要来源。这一点不是本文的重点,故不作讨论。
资本、技术等作为非劳动因素介入了生产,它们是如何影响财富的创造呢?下面将对资本和技术作以分析。
我们先来看资本,什么是资本呢?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文中,马克思指出:“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由于积累起来的、过去的、物化的劳动支配直接的、活的劳动,积累起来的劳动才变为资本”,资本“称为资本,是由于它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即作为一种属于社会一部分的力量,借交换直接的、活的劳动而保存下来并增殖起来。除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阶级的存在是资本的必要前提”。由此,我们知道资本首先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次,资本是能够增殖的积累起来的劳动,它之所以能够增值是因为资本占有了一种特殊的商品——劳动力,劳动力能够创造价值,从而带来社会财富的增值。资本占有劳动力,本身代表了一种剥削关系,这种剥削关系也必然在财富的分配中体现出来。
再来看技术,技术是以两种形式介入生产的。一是以劳动的形式介入,在这种情形下,技术的开发者同时又是技术的所有者,技术的开发作为一种复杂劳动出现,是简单劳动的倍加,当它应用于生产中时,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带来更多的财富;二是以资本的形式介入,在这种情形下,技术的开发者把技术让渡出去,技术的购买者把技术当作资本投入了生产,所以此时的技术就是以资本的形式来影响财富的创造的。
另外,我们不妨分析一下技术对价值创造的影响,以加深对财富和价值的认识。科学技术会不会带来价值的增加?答案是否定的。相反技术的利用却带来了商品价值的降低,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技术的采用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使得生产单个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或者说单位时间内能够生产更多的商品,而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时间决定的,所以总的效果是:单个商品的价值降低了,那么升高的是什么呢?是社会财富,而不是商品的价值,至此我们对价值和财富已经有了比较透彻的了解。
由前面的分析,我们便可以清楚地知道劳动、资本、技术对财富的创造都是有贡献的,所以在财富的分配中就不得不考虑劳动、资本、技术的贡献。
(五)资本参与分配的本质
资本购买劳动力,无偿占有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资本的增值是资本占有劳动的后果,这是生产资料私有制造成的,体现着资本对劳动的剥削。
(六)资本参与分配的现实性
在商品经济下,由于资本的存在及其剥削本质,财富分配不可避免地要存在按资分配,按资分配是种不平等的分配方式,任其发展必然导致贫富两极分化,所以一定程度上应该限制按资分配。
三、认识按劳分配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与此相适应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我们该如何认识按劳分配呢?
生产决定分配,物质生产条件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决定因素,按劳分配的理论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它是对资本主义生产下的剥削的否定。其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不劳者不得食;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在按劳分配条件下,劳动者耗费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劳动者创造的财富在经过一系列的扣除以后,如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等,劳动者得到的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是相当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之所以实行按劳分配,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不够高,还存在着旧的分工,劳动还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劳动差别(主要是脑体劳动的差别)依然存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的旧社会的痕迹。事实上,马克思这里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只存在单一公有制而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社会主义社会,当前的社会主义社会并非如此。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那么按劳分配就有实现的可能,不过在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资本家是按资分配的。因而,我们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认真分析清楚,不能囫囵吞枣。
参考文献:
1、吴树青,绛锦聚.政治经济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马克思著;郭大力,王亚南译.资本论[M].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
3、石修俊.论中国收入分配制度变迁中存在的问题[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6(1).
4、张道根.中国收入制度变迁[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