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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曾严厉批评过干部队伍中的“逆淘汰”现象。“逆淘汰”是什么?就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正派能干的干部不被重用,某些背倚权势、缔结关系、阿谀奉迎的人,不干实事、做表面文章的人,不学无术、说谎邀功的人,却大行其道。面对干部队伍中这种“逆淘汰”现象,心冷的心冷,麻木的麻木,得利的得利。
习近平说:“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就是说任用了一个好人,好人就会蜂拥而至,你会有越来越多的好人可以选拔。选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导向问题,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就有什么样的党风。用人不公平,就会助长各种歪风邪气,挫伤能谋事、会干事、干成事、不误事、不出事的那些同志的积极性,从根本上危害党和国家的大局。
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全面从严治吏。中国历史上,吏治腐败早已有之:从东汉末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卖官鬻爵之风愈演愈烈,吏治腐败达到了顶峰。连当时的童谣也唱道:“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才怯如鸡。”这是一些封建王朝“短命”的重要原因。
公元185年的冬天,一直清贫做官的县令司马直,接到了东汉朝廷任命他为巨鹿太守的诏书。太守当时是东汉各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周围的人都向他表示祝贺,但是司马直却愁容不展。因为按当时的规矩,他在上任前要向朝廷缴纳2000万钱。汉灵帝考虑到司马直的廉洁名声,给他打了个折,只收他300万钱。这300万钱,相当于司马直任太守19年的俸禄。如果不打折,收2000万钱的话,就是司马直任太守128年的俸禄。对于两袖清风的司马直来说,倾家荡产也交不起。司马直几次上奏请辞,汉灵帝都不准:“官必须做,钱必须交。”因为汉灵帝还等着这笔钱花呢。东汉朝廷为了敛财,还在洛阳西園专门设立了卖官机构,连曹操的父亲曹嵩司徒的官位都是花巨资买的。司马直在上任的路上,每走一步,痛苦就增加一分,最后他实在走不下去了,就席地而坐,写下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份奏折:“为民父母官,反而要去盘剥百姓,以满足陛下的苛求,我于心不忍啊!”写罢“尸谏辞官”。司马直的死对汉灵帝确实有所震动,遂下令停止卖官。但是没过几天,卖官机构的门前又开始车水马龙了。由此可见,形成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卖官鬻爵的风气已有近两千年历史了。但是,这种封建糟粕,今天却在我们党内死灰复燃。
北宋范仲淹曾画了一张《百官升迁图》,揭露了一大批官员按“潜规则”升迁的真相,在朝廷上下引起了轩然大波。公元1043年,范仲淹主持“庆历新政”,判定贪官、庸官的去留时,从不手软。有人劝他,你一笔下去就会有一家人哭。范仲淹驳斥道:是一家哭好,还是一路上百姓哭好呢?
西晋的隐士鲁褒写了一篇著名的《钱神论》,揭露了当时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社会风气。但是,今天在我们党代和人代选举中出现的贿选案中,行贿数额如此之大、受贿人员如此之多、受贿人的身份又并非一般党员干部,在令人惊诧的同时,更多的是发人深省:我们的党员还在,但党性已经没有了。
2012年底到2013年初,在湖南衡阳市差额选举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案件。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时就发现,共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童名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及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几乎被“一锅端”,400多名干部受到处理。
衡阳破坏选举案发生后,引起中央领导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至少三次提到衡阳破坏选举案。2014年1月,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面对全体中纪委成员和各省纪委官员,习近平以较大篇幅讲到该案,并将其与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联系起来,连追六问:“这里面的共产党员到哪儿去了?”“市委和市政府到哪儿去了?”“当地人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到哪儿去了?”“当地的纪委到哪儿去了?”“这些人的党纪国法观念到哪儿去了?”“这些人的良知到哪儿去了?”
衡阳破坏选举案发生后,一般人都不理解,500多名人大代表,总计要行贿一个多亿现金,送钱也够送一阵子的了。后来才知道,是行贿的把大会工作人员都收买了,把要送的钱直接装在每个人大代表的文件袋里。而那些人大代表手里拎着装有几十万现金的文件袋,个个都能脸不变色、心不跳、腿不软。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别人都收了,你就是想退回去也需要勇气。在这500多名代表中,只有30多人没有受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那天有事没去开会。
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时任仪陇县委书记的杨建华动用公款,由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属,送钱拉票,通过贿选当选市委常委。按照规定,此次选举是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比当选人数多两人。杨建华在候选人里,论资历、论表现,都不如其他两个人,很可能选不上。可是,他就是想把别人“差”下去。杨建华很“低调”,跟每个人送钱时都说,我是陪选的,你们给我投点票,别让我太难看就行,结果就把别人“差”下去了。2014年下半年,在中央巡视组的指导下,四川省委彻查南充贿选案,共涉及477人,涉案金额1671.9万元。其中,杨建华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有句老话叫“法不责众”,很多人正是基于这种心理,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在周围人都这么做时就认为错了也无妨,不会受到追究。而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贿选案则是对这种错误心理的有力反击。两案的涉案人数均达到四五百人,当地省委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对案件予以严肃查处,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决反对非组织活动、遏制拉票贿选不正之风的坚强决心。
2016年9月,全国人大通报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起省级层面破坏人大选举案,确定辽宁省人大在2013年1月省人大选举中产生的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以金钱和其他财物拉票贿选,当选无效。涉案的523名省人大代表已辞职或被罢免。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名组成人员中,38人被终止代表资格及职务。因省人大常委会已不足半数,无法召开常委会履行职责,决定由全国人大组成辽宁省人大筹备组,代行省人大部分职权。大家看到,干部队伍的腐败不除,不仅会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甚至会使重要的领导机构陷于瘫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以修订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抓手,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印发,实行“凡事必核”;《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出台,形成了科学的防范机制。并先后就整治“裸官”等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
习近平说:“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就是说任用了一个好人,好人就会蜂拥而至,你会有越来越多的好人可以选拔。选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导向问题,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就有什么样的党风。用人不公平,就会助长各种歪风邪气,挫伤能谋事、会干事、干成事、不误事、不出事的那些同志的积极性,从根本上危害党和国家的大局。
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全面从严治吏。中国历史上,吏治腐败早已有之:从东汉末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卖官鬻爵之风愈演愈烈,吏治腐败达到了顶峰。连当时的童谣也唱道:“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才怯如鸡。”这是一些封建王朝“短命”的重要原因。
公元185年的冬天,一直清贫做官的县令司马直,接到了东汉朝廷任命他为巨鹿太守的诏书。太守当时是东汉各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周围的人都向他表示祝贺,但是司马直却愁容不展。因为按当时的规矩,他在上任前要向朝廷缴纳2000万钱。汉灵帝考虑到司马直的廉洁名声,给他打了个折,只收他300万钱。这300万钱,相当于司马直任太守19年的俸禄。如果不打折,收2000万钱的话,就是司马直任太守128年的俸禄。对于两袖清风的司马直来说,倾家荡产也交不起。司马直几次上奏请辞,汉灵帝都不准:“官必须做,钱必须交。”因为汉灵帝还等着这笔钱花呢。东汉朝廷为了敛财,还在洛阳西園专门设立了卖官机构,连曹操的父亲曹嵩司徒的官位都是花巨资买的。司马直在上任的路上,每走一步,痛苦就增加一分,最后他实在走不下去了,就席地而坐,写下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份奏折:“为民父母官,反而要去盘剥百姓,以满足陛下的苛求,我于心不忍啊!”写罢“尸谏辞官”。司马直的死对汉灵帝确实有所震动,遂下令停止卖官。但是没过几天,卖官机构的门前又开始车水马龙了。由此可见,形成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卖官鬻爵的风气已有近两千年历史了。但是,这种封建糟粕,今天却在我们党内死灰复燃。
北宋范仲淹曾画了一张《百官升迁图》,揭露了一大批官员按“潜规则”升迁的真相,在朝廷上下引起了轩然大波。公元1043年,范仲淹主持“庆历新政”,判定贪官、庸官的去留时,从不手软。有人劝他,你一笔下去就会有一家人哭。范仲淹驳斥道:是一家哭好,还是一路上百姓哭好呢?
西晋的隐士鲁褒写了一篇著名的《钱神论》,揭露了当时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社会风气。但是,今天在我们党代和人代选举中出现的贿选案中,行贿数额如此之大、受贿人员如此之多、受贿人的身份又并非一般党员干部,在令人惊诧的同时,更多的是发人深省:我们的党员还在,但党性已经没有了。
2012年底到2013年初,在湖南衡阳市差额选举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案件。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时就发现,共有56名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达1.1亿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时任衡阳市委书记童名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以及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几乎被“一锅端”,400多名干部受到处理。
衡阳破坏选举案发生后,引起中央领导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至少三次提到衡阳破坏选举案。2014年1月,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面对全体中纪委成员和各省纪委官员,习近平以较大篇幅讲到该案,并将其与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联系起来,连追六问:“这里面的共产党员到哪儿去了?”“市委和市政府到哪儿去了?”“当地人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到哪儿去了?”“当地的纪委到哪儿去了?”“这些人的党纪国法观念到哪儿去了?”“这些人的良知到哪儿去了?”
衡阳破坏选举案发生后,一般人都不理解,500多名人大代表,总计要行贿一个多亿现金,送钱也够送一阵子的了。后来才知道,是行贿的把大会工作人员都收买了,把要送的钱直接装在每个人大代表的文件袋里。而那些人大代表手里拎着装有几十万现金的文件袋,个个都能脸不变色、心不跳、腿不软。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别人都收了,你就是想退回去也需要勇气。在这500多名代表中,只有30多人没有受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那天有事没去开会。
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时任仪陇县委书记的杨建华动用公款,由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属,送钱拉票,通过贿选当选市委常委。按照规定,此次选举是差额选举,候选人人数比当选人数多两人。杨建华在候选人里,论资历、论表现,都不如其他两个人,很可能选不上。可是,他就是想把别人“差”下去。杨建华很“低调”,跟每个人送钱时都说,我是陪选的,你们给我投点票,别让我太难看就行,结果就把别人“差”下去了。2014年下半年,在中央巡视组的指导下,四川省委彻查南充贿选案,共涉及477人,涉案金额1671.9万元。其中,杨建华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有句老话叫“法不责众”,很多人正是基于这种心理,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在周围人都这么做时就认为错了也无妨,不会受到追究。而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贿选案则是对这种错误心理的有力反击。两案的涉案人数均达到四五百人,当地省委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对案件予以严肃查处,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决反对非组织活动、遏制拉票贿选不正之风的坚强决心。
2016年9月,全国人大通报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起省级层面破坏人大选举案,确定辽宁省人大在2013年1月省人大选举中产生的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以金钱和其他财物拉票贿选,当选无效。涉案的523名省人大代表已辞职或被罢免。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名组成人员中,38人被终止代表资格及职务。因省人大常委会已不足半数,无法召开常委会履行职责,决定由全国人大组成辽宁省人大筹备组,代行省人大部分职权。大家看到,干部队伍的腐败不除,不仅会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甚至会使重要的领导机构陷于瘫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干部队伍。以修订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抓手,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印发,实行“凡事必核”;《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出台,形成了科学的防范机制。并先后就整治“裸官”等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