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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溉其中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将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自9月1日起,除按照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开入围采购阶段的相关信息外,还应当公开具体成交记录,包括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