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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在全力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安徽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和要求,积极发挥作用,力争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中取得突破。
一、探索建立“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的意义和有利条件
近年来,保险业在服务“三农”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农业保险得到快速发展,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初步显现。但我国农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和发展速度,保障能力和水平与“三农”的需求不相称,发展滞后、与其他金融工具互动机制的缺失。一方面,导致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缺乏风险保障;另一方面,加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风险。探索建立“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是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有效选择,也是我们研究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有利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村信贷对农业的支持;有利于农民持贷不断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找准切入点,加快开发农村保险市场,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和服务合作机制,可实现农民、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机构及政府四方共赢。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实践,为我们探索建立“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提供了有利条件。第一,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技术和经验。第二,农村服务网络健全。农村建立健全的服务网络,为开展农村信贷保险业务提供了基本支撑。第三,培养了一批农业保险专业技术人才。农业保险专业性强,特别需要懂农业、懂气象、懂动植物病虫害等多种学科的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第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发展农村信贷保险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探索建立“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的基本思路和做法
基本思路是把重要的种植业、养殖业品种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围,通过农业保险保障,提高贷款农民的信用度和抗风险能力,让农业保险发挥类似于抵押物的作用,满足银行的放贷要求,降低其信贷风险,促使其大胆放贷。同时,通过积极争取政府财政给予补贴,或建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以及保险公司降低费率、农村金融机构降低利率等手段,降低农民融资成本,保证农民既能够无需提供抵押物就能获得贷款,又不增加贷款负担。
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探索建立“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发展农村信贷保险的主要形式,一是农业生产小额信贷综合保险。该产品主要由“种植或养殖保险+农户信用保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成,保险责任涵盖了冰雹、洪水、台风、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病虫灾害以及意外事故等,发生保险赔付时,银行是第一受益人。本着先试点、再推广、风险可控等原则,我们与安徽省农村信用联社共同开展草莓种植小额信贷保险。待取得试点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广至生猪、种鹅、蛋鸭等特色种植、养殖品种。二是针对单个标的价值较高的奶牛等种养品种,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保险。即借款人把保单“质押”给银行,取得贷款,当发生约定的自然灾害、病虫灾害和意外事故等保险责任造成种植或养殖产品受损时,保险公司直接把赔款支付给质押权人即银行。如养殖户为奶牛投保,以保单作为贷款的“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奶牛如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死亡,理赔款直接用于偿还贷款。
三、促进“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协作机制。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要专门成立由政府金融办、财政、农委、银行和保险监管部门以及有关业务单位参加的农村信贷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提供财政支持,降低农民保费和贷款利率负担,尽可能少增加农民负担,尽可能满足农户贷款需求。第三,明确职责,合力推动。农村信贷保险是一个复杂的业务体系,在推进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作,共同推进。
二是多措并举,抓好风险管控。要先试点,再推广,试点阶段控制业务总量;深化银保合作,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加强产品精算,科学合理定价,使费率与承担的风险责任相匹配;加强信息交流,做好动态监测;加强培训,提高信贷、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简化业务流程,实行“一个产品、一份合同、一张保单”,做到“保单通俗、投保简便、理赔简单、风险可控”;制定专门的业务考核政策,单独核算,加大业务推动力度;探索建立农民信用档案,根据信用等级分类,实行差别费率和无赔款优待政策。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发生强制或误导投保、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三是扩大宣传,创造良好氛围。及时主动向各级政府汇报相关政策、工作动态,协调财政、农业等部门给予政策和工作支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广泛宣传,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宣传典型受益实例,使农民深入了解农村信贷保险的好处;积极采取农民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农村开展宣传。
(作者系国元农业保险公司董事长)
一、探索建立“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的意义和有利条件
近年来,保险业在服务“三农”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农业保险得到快速发展,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初步显现。但我国农业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和发展速度,保障能力和水平与“三农”的需求不相称,发展滞后、与其他金融工具互动机制的缺失。一方面,导致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缺乏风险保障;另一方面,加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信贷风险。探索建立“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是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有效选择,也是我们研究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有利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村信贷对农业的支持;有利于农民持贷不断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找准切入点,加快开发农村保险市场,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和服务合作机制,可实现农民、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机构及政府四方共赢。
当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实践,为我们探索建立“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提供了有利条件。第一,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农业保险经营管理技术和经验。第二,农村服务网络健全。农村建立健全的服务网络,为开展农村信贷保险业务提供了基本支撑。第三,培养了一批农业保险专业技术人才。农业保险专业性强,特别需要懂农业、懂气象、懂动植物病虫害等多种学科的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第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发展农村信贷保险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探索建立“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的基本思路和做法
基本思路是把重要的种植业、养殖业品种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围,通过农业保险保障,提高贷款农民的信用度和抗风险能力,让农业保险发挥类似于抵押物的作用,满足银行的放贷要求,降低其信贷风险,促使其大胆放贷。同时,通过积极争取政府财政给予补贴,或建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以及保险公司降低费率、农村金融机构降低利率等手段,降低农民融资成本,保证农民既能够无需提供抵押物就能获得贷款,又不增加贷款负担。
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探索建立“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发展农村信贷保险的主要形式,一是农业生产小额信贷综合保险。该产品主要由“种植或养殖保险+农户信用保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成,保险责任涵盖了冰雹、洪水、台风、暴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病虫灾害以及意外事故等,发生保险赔付时,银行是第一受益人。本着先试点、再推广、风险可控等原则,我们与安徽省农村信用联社共同开展草莓种植小额信贷保险。待取得试点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广至生猪、种鹅、蛋鸭等特色种植、养殖品种。二是针对单个标的价值较高的奶牛等种养品种,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保险。即借款人把保单“质押”给银行,取得贷款,当发生约定的自然灾害、病虫灾害和意外事故等保险责任造成种植或养殖产品受损时,保险公司直接把赔款支付给质押权人即银行。如养殖户为奶牛投保,以保单作为贷款的“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奶牛如在保险责任期间因死亡,理赔款直接用于偿还贷款。
三、促进“信贷+保险”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健康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协作机制。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要专门成立由政府金融办、财政、农委、银行和保险监管部门以及有关业务单位参加的农村信贷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提供财政支持,降低农民保费和贷款利率负担,尽可能少增加农民负担,尽可能满足农户贷款需求。第三,明确职责,合力推动。农村信贷保险是一个复杂的业务体系,在推进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协作,共同推进。
二是多措并举,抓好风险管控。要先试点,再推广,试点阶段控制业务总量;深化银保合作,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加强产品精算,科学合理定价,使费率与承担的风险责任相匹配;加强信息交流,做好动态监测;加强培训,提高信贷、保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简化业务流程,实行“一个产品、一份合同、一张保单”,做到“保单通俗、投保简便、理赔简单、风险可控”;制定专门的业务考核政策,单独核算,加大业务推动力度;探索建立农民信用档案,根据信用等级分类,实行差别费率和无赔款优待政策。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发生强制或误导投保、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三是扩大宣传,创造良好氛围。及时主动向各级政府汇报相关政策、工作动态,协调财政、农业等部门给予政策和工作支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广泛宣传,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宣传典型受益实例,使农民深入了解农村信贷保险的好处;积极采取农民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农村开展宣传。
(作者系国元农业保险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