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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现金结算一直是村级资金结算的主要支付方式,由现金结算引起的矛盾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为规范村级资金管理,提升农村财务规范化水平,2013年7月,兴化市对村级资金结算方式进行了改革,村级所有费用支出及资金付款,不再由村结报会计代领代发,统一由会计代理中心直接支付,打卡至收款人(单位或个人)在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的公务卡、一折通或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