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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是我国资源税改革的重点地区。中央与民族地区财政关系视角下的资源税改革,要求厘清资源财政收入形式,理顺中央与民族地区资源财政收入关系。在此基础上,正确定位资源税职能,即矫正负外部性职能和收入职能。资源税职能决定资源税的归属和使用,陆上资源税仍应作为地方税。在"适度分权"原则下拓展民族地区地方资源税权,完善资源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