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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之后,党和政府开始加大对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发布和媒体报道的关注:非典期间《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开始起草;2004年2月,国务院通过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年6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起草工作;此年开始设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2007年6月,《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二审,删除了有关新闻媒体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并初步彰显了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