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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在整顿建筑市场秩序的工作中,由于大力贯彻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特别是突出了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主导作用,明确了项目法人制关于项目法人的法定责任,促使项目法人调整观念,转变作风,规范市场行为,切实履行职责,从而使建筑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工程质量有了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