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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登记范围、登记权利类型、机构及职责分工、资料移交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办法》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予查询的情形和查询时限,不动产登记资料利用准则与管理保护,办理、注销其他登记所需材料及相关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