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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校选择成为美国基础教育界最为流行的改革风潮,这一改革源自于人们对于公共教育效益及公平的不满,为了使教育更加公平、有效益及满足多元需求,美国政府摈弃了公立学校“就近入学”的传统做法,试图通过其他不同的形式赋予学生和家长更加灵活的选择权。学校选择的改革潮流对美国近20年的基础教育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学术界对此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
一、美国学校选择的主要模式
在传统的学校选择模式下,美国的基础教育(即K-12)主要有两种模式:就近入学和自费进入私立学校。就近入学即根据家庭所在地学区划分可进入的公立学校的范围,实际上是通过家长选择居住地来实现的,选择私立学校主要是针对对子女有特殊教育期望和要求的家长而言的,即家长自动放弃就近入学的公立学校,自费选择适合他们教育要求的私立学校。由此可见,美国基础教育原本就存在学校选择。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新自由主义和各种反主流文化运动的影响下,美国传统择校模式的弊病逐步显露出来,在多元文化和追求个体自由精神的影响下,政府实施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鼓励家长多元择校,因此在近30年内,学校选择引起了研究者广泛的兴趣和讨论。
学校的选择模式在学术界主要是以教育资助类型及教育生产方式的不同而划分的,美国学者道格拉斯·拉姆丁(Douglas JLamdin)和迈克尔·明乔姆(Michael Mintom)明确地阐述了这种分类的标准。从教育资助类型看,选择的类型可以分为公共经费资助的学校和私人经费资助的学校;从教育生产方式看,可以分为公共生产和私人生产,由这两个标准可以将学校选择的模式划分为四类:(1)由公共经费资助的公共生产模式的学校;(2)由公共经费资助的私人生产模式的学校;(3)由私人经费资助的公共生产模式(即私助公办学校)的学校;(4)由私人经费资助的私人生产模式的学校。
结合以上对学校选择模式的划分,美国当前基础教育的学校选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公立学校
公立学校是美国基础教育的基石,也是最传统的学校选择模式,具体讲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政府公共经费资助是学校唯一的经费资助来源;第二,教育生产方式属于公共生产,即所有的学校都遵从于统一的教育标准和要求,教育服务的对象除了学生家长外,还要为政府和社会负责,学校教育的目标是让受教育者接受共同的价值理念和掌握共同的文化知识。因为该模式属于一种传统的公共选择,强调政府对教育的干涉及垄断力量,在高度追求民主性和个人价值的美国,公立学校在大多数家长眼里,是办学僵化、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的代名词,至今仍受到许多来自于其他模式选择的挑战。
2 教育凭证制和特许学校
80年代以来,为了改革传统公立学校僵化的教育体制及管理方式,减少政府对学校的垄断和官僚化,美国兴起T--场以市场价值为取向的学校选择模式,其中教育凭证制度(EducationalVoucher)成为美国家长择校的一条重要途径。教育凭证制度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该选择模式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教育券促进家长选择的主动性及教育生产的竞争性,通过注入市场竞争的活力消减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即政府只提供公共经费资助,教育生产依托给私人生产,激发公立学校的竞争力。教育凭证制赋予家长相对自由的选择权,可以帮助来自底层社会的家长和少数族裔的学生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已退任的前总统小布什曾经大力推行过该学校选择模式,通过教育凭证帮助美国弱势族群提高入学机会和选择自由。特别是针对那些未能在学校读书的学生,为了保证他们能在自己喜欢的学校读书,联邦政府每年补助他们1500美元,保证“不让一个孩子落伍”。
3 磁石学校和特许学校
美国是一个多种族的移民国家,各个种族之间的不同需求与融合给政府的教育制度带来非常大的挑战,磁石学校是在教育为取消种族隔离、满足不同族裔人群需求的基础上产生的。1985年美国政府通过《磁石学校补助计划》为该类学校提供服务和帮助。磁石学校的主要特征是,公共经费资助私人生产方式,提供多种不同的教学内容及课程方案,学生不受地区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学校及所学内容。磁石学校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为磁石学校,即整个学校都属于开展特色课程的学校;另一种为磁石计划,即学校内只有部分学生参加特色课程。磁石学校在消除种族隔离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目前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的学生中有约24%的学生就读于磁石学校,15%的学生参与磁石项目。特许学校是一种“公办民营”性质的学校,这种学校的主要特色是公共经费支持下的非公共教育生产模式,政府与一些企业或个人签合同,赋予他们办学自主权,家长凭学校不同的特色进行择校,美国第一所特许学校出现在明尼苏达州,在它的影响下,目前美国大多数州都有特许学校。
4 家庭学校
顾名思义,就是开办在家庭里的学校,是美国当前较为时尚的一种学校选择模式,父母一般因为特殊的考虑会选择退出公共教育,专职在家教育小孩,属于一种完全的由私人经费资助的私人生产模式。据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的数据显示,仅1999年春季全美就读家庭学校的学生高达85--万97万人,占全美学生总数的1.7%。在2001--2002年,K-12共有200万学生就读于家庭学校,而且该人数每年以7%到15%的比率增长,根据美国家庭学校法律保护协会(Home SchoolLegal Defense Association)统计,美国目前约有300万孩子在家就读,其成绩比在公立学校就读的学生高。
二、美国学校选择引发的几点思考
美国在基础教育领域实施学校选择的初衷来源于二战后新自由主义精神的启示及其对于多元化教育体制的追求,其目的在于消减政府对教育的控制和垄断,提高教育质量及促进教育公平。
1 学校选择与教育公平
美国择校制度最初的设想主要是为了改善弱势群体的教育不利处境,赋予他们更多的选择权利和自由。美国的学校选择改革是否真正促进了教育的公平发展,是否真正改变了底层阶层在教育中的不利处境?正如许多学者的研究所得,政府的择校制度能促进教育公平,但择校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教育的不平等状况。首先,他们认为理想的择校与家长的特征密切相关,在信息的传递和接受过程中,并非所有的家长都具备择校的能力和技巧, 哈佛大学的卡洛琳·霍克斯比指出,“学校选择不会给我们带来非常完美的学校,因为家长本身就不是完美的选择者”。其次,弱势家庭的家长因为没有弹性的工作时间或不胜负担额外的教育成本,如交通费用、课外活动费用,最终只能选择放弃。例如教育凭证制一般只能解决学生就读私立学校的部分费用,对低收入家庭而言,选择他们真正理想的私立学校依旧存在费用的困难。另外,许多学者认为择校制度并没有促进弱势群体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和社会融合,反而导致了不同种族和社会阶层间新的隔离。
2 学校选择与政府控制
美国学校选择体制实施以来,特别是教育凭证制实施以来,政府通过家长选择机制将部分公共经费转移到私人或社会团体(如教会)手中,经费的转移伴随着部分权利的转移,实质上也是一种由政府主导向市场的转移,极大地挑战了公共教育的核心地位。因为学校选择的倡导者一致认为,限制个人教育选择的根源在于政府对教育的过度干预,要扩大个人教育选择必须消减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各种备选学校的并存重新界定了政府在教育中的角色,即政府只是资助教育,不能过多兴办学校。但是也有一些人对政府职能的减弱表示担忧,他们认为,教育不仅要促进个人的发展,更要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在民主社会中,公民必须接受并参与社会民主过程的共同价值,必须通过学校获取基本的共同特征,使来自不同社会背景的学生能够接受社会所期望的共同的价值观。按照道格拉斯·拉姆T和迈克尔·明乔姆的学校选择模式理论,公立教育制度体现的是一种政府干预下的“生产者主权”,个体是被看做国家的公民,其教育应该由政府及其雇佣的专业教育者负责;而在市场干预下的择校体制中,个体控制和决定教育资源,学校是为消费者服务,会给政府的公共教育带来极大的挑战和威胁。因此,在学校选择中要处理好个体选择与政府控制之间的关系,就必须思考和协调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政府在教育中的角色和作用,以及择校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第二,政府赋予家长及学生择校权利的方式和范围,及政府如何在合适的范围内管理个体的自由;第三,公共经费资助用于私立学校是否合适,及如何管理和评估。
3 学校选择与教育质量
家长择校的动机之一就是追求优质的教育资源,由于优质资源的有限,学校选择并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得到高质量的教育。加之家庭背景的影响,不是所有的家长都有能力为子女择到如愿以偿的学校。市场的介入凸显了家庭资本对于择校的影响。为了争夺优质教育资源,中上阶层的家庭往往更容易借用其积累的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为子女选择高质量的学校,而低收入家庭因为先天不足因素,在择校市场中被淘汰在外。竞争机制确是促进学校自我发展的动力,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学校选择的市场性质能否真正改进学校深层次的变革?在市场主导的竞争机制中,许多学校为了争夺可能的生源和经费,其对外的形象建设和沟通方式极近于商业炒作,许多研究者指出,学校领导层和教育者花在形象包装和宣传上的经费和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真正用于教书育人的时间。哈佛大学校长中心主任米莉·皮尔斯指出,布什政府的学校选择制度,不是真正去解决公立学校绩效低下的问题,而是以资助和鼓励家长摆脱绩效低下的公立学校来回避公立学校绩效改进这一难题。
三、美国学校选择对我国的启示
中国与美国在学校选择方面存在巨大的不同,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国同样采取一种就近入学的原则,但其涵义与美国有所区别。在我国,由于人口户籍管理政策及教育财政制度的限制,政府按照学校计划内的学生数量进行教育费用的资助,目前还不能如美国一样,将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的教育经费资助直接划归于个人,因此中国的家长择校的成本和难度要远远高于美国的家长。相比美国追求个体自由和多元化教育理想的择校产生机制,中国的择校是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人们对于优质资源强烈渴求下产生的。虽然两者产生的基础有所不同,但美国的择校制度及模式对中国依旧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首先,在教育经费的资助来源方面,应促进教育经费资助形式的多元化。相比世界其他国家对于基础教育的投入,中国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和困难,虽然中国实施地方分级投入的政策,但就经费性质而言,都属于政府单方面投资,社会力量办学及教育经费的投资受到了很多方面的限制,这与我国教育资源短缺和受教育者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是相悖的,政府应当支持私人对教育的投资,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
其次,在教育生产方式上,应鼓励多元办学,引入教育的竞争机制。择校本质上是对教育优质资源的竞争,根本在于校级办学特色及绩效的差别。就我国当前义务教育的主要生产方式看,学校选择机会只发生在公立学校之间,而且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学生学业成绩的改变,忽视受教育者其他方面的需求。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引入竞争机制,用市场竞争的动力推动学校的发展。利用各种资源优势办特色学校,以适应不同背景人群的教育需求,特别是利用社会优质资源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特色,促进公平与效益的平衡,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再次,规范当前的择校管理,引导择校的方向。我国虽然不存在像美国那样大规模的择校运动,但义务教育阶段内家长择校的热情相比美国却毫不逊色,政府除了对家长择校规定“就近入学”之外,在择校的制度和规定上缺乏对择校行为的管理。随着受教育者对教育需求的日趋多元化,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择校标准,明确择校费用标准、范围、程序,并在择校价值取向上对家长进行合理引导和协助,通过合理的渠道使学校选择做到公正,真正促进受教育者的受教育质量。
(责任编辑:王啸)
一、美国学校选择的主要模式
在传统的学校选择模式下,美国的基础教育(即K-12)主要有两种模式:就近入学和自费进入私立学校。就近入学即根据家庭所在地学区划分可进入的公立学校的范围,实际上是通过家长选择居住地来实现的,选择私立学校主要是针对对子女有特殊教育期望和要求的家长而言的,即家长自动放弃就近入学的公立学校,自费选择适合他们教育要求的私立学校。由此可见,美国基础教育原本就存在学校选择。但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新自由主义和各种反主流文化运动的影响下,美国传统择校模式的弊病逐步显露出来,在多元文化和追求个体自由精神的影响下,政府实施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鼓励家长多元择校,因此在近30年内,学校选择引起了研究者广泛的兴趣和讨论。
学校的选择模式在学术界主要是以教育资助类型及教育生产方式的不同而划分的,美国学者道格拉斯·拉姆丁(Douglas JLamdin)和迈克尔·明乔姆(Michael Mintom)明确地阐述了这种分类的标准。从教育资助类型看,选择的类型可以分为公共经费资助的学校和私人经费资助的学校;从教育生产方式看,可以分为公共生产和私人生产,由这两个标准可以将学校选择的模式划分为四类:(1)由公共经费资助的公共生产模式的学校;(2)由公共经费资助的私人生产模式的学校;(3)由私人经费资助的公共生产模式(即私助公办学校)的学校;(4)由私人经费资助的私人生产模式的学校。
结合以上对学校选择模式的划分,美国当前基础教育的学校选择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公立学校
公立学校是美国基础教育的基石,也是最传统的学校选择模式,具体讲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政府公共经费资助是学校唯一的经费资助来源;第二,教育生产方式属于公共生产,即所有的学校都遵从于统一的教育标准和要求,教育服务的对象除了学生家长外,还要为政府和社会负责,学校教育的目标是让受教育者接受共同的价值理念和掌握共同的文化知识。因为该模式属于一种传统的公共选择,强调政府对教育的干涉及垄断力量,在高度追求民主性和个人价值的美国,公立学校在大多数家长眼里,是办学僵化、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的代名词,至今仍受到许多来自于其他模式选择的挑战。
2 教育凭证制和特许学校
80年代以来,为了改革传统公立学校僵化的教育体制及管理方式,减少政府对学校的垄断和官僚化,美国兴起T--场以市场价值为取向的学校选择模式,其中教育凭证制度(EducationalVoucher)成为美国家长择校的一条重要途径。教育凭证制度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该选择模式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教育券促进家长选择的主动性及教育生产的竞争性,通过注入市场竞争的活力消减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即政府只提供公共经费资助,教育生产依托给私人生产,激发公立学校的竞争力。教育凭证制赋予家长相对自由的选择权,可以帮助来自底层社会的家长和少数族裔的学生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已退任的前总统小布什曾经大力推行过该学校选择模式,通过教育凭证帮助美国弱势族群提高入学机会和选择自由。特别是针对那些未能在学校读书的学生,为了保证他们能在自己喜欢的学校读书,联邦政府每年补助他们1500美元,保证“不让一个孩子落伍”。
3 磁石学校和特许学校
美国是一个多种族的移民国家,各个种族之间的不同需求与融合给政府的教育制度带来非常大的挑战,磁石学校是在教育为取消种族隔离、满足不同族裔人群需求的基础上产生的。1985年美国政府通过《磁石学校补助计划》为该类学校提供服务和帮助。磁石学校的主要特征是,公共经费资助私人生产方式,提供多种不同的教学内容及课程方案,学生不受地区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学校及所学内容。磁石学校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为磁石学校,即整个学校都属于开展特色课程的学校;另一种为磁石计划,即学校内只有部分学生参加特色课程。磁石学校在消除种族隔离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目前在美国公立学校就读的学生中有约24%的学生就读于磁石学校,15%的学生参与磁石项目。特许学校是一种“公办民营”性质的学校,这种学校的主要特色是公共经费支持下的非公共教育生产模式,政府与一些企业或个人签合同,赋予他们办学自主权,家长凭学校不同的特色进行择校,美国第一所特许学校出现在明尼苏达州,在它的影响下,目前美国大多数州都有特许学校。
4 家庭学校
顾名思义,就是开办在家庭里的学校,是美国当前较为时尚的一种学校选择模式,父母一般因为特殊的考虑会选择退出公共教育,专职在家教育小孩,属于一种完全的由私人经费资助的私人生产模式。据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的数据显示,仅1999年春季全美就读家庭学校的学生高达85--万97万人,占全美学生总数的1.7%。在2001--2002年,K-12共有200万学生就读于家庭学校,而且该人数每年以7%到15%的比率增长,根据美国家庭学校法律保护协会(Home SchoolLegal Defense Association)统计,美国目前约有300万孩子在家就读,其成绩比在公立学校就读的学生高。
二、美国学校选择引发的几点思考
美国在基础教育领域实施学校选择的初衷来源于二战后新自由主义精神的启示及其对于多元化教育体制的追求,其目的在于消减政府对教育的控制和垄断,提高教育质量及促进教育公平。
1 学校选择与教育公平
美国择校制度最初的设想主要是为了改善弱势群体的教育不利处境,赋予他们更多的选择权利和自由。美国的学校选择改革是否真正促进了教育的公平发展,是否真正改变了底层阶层在教育中的不利处境?正如许多学者的研究所得,政府的择校制度能促进教育公平,但择校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教育的不平等状况。首先,他们认为理想的择校与家长的特征密切相关,在信息的传递和接受过程中,并非所有的家长都具备择校的能力和技巧, 哈佛大学的卡洛琳·霍克斯比指出,“学校选择不会给我们带来非常完美的学校,因为家长本身就不是完美的选择者”。其次,弱势家庭的家长因为没有弹性的工作时间或不胜负担额外的教育成本,如交通费用、课外活动费用,最终只能选择放弃。例如教育凭证制一般只能解决学生就读私立学校的部分费用,对低收入家庭而言,选择他们真正理想的私立学校依旧存在费用的困难。另外,许多学者认为择校制度并没有促进弱势群体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和社会融合,反而导致了不同种族和社会阶层间新的隔离。
2 学校选择与政府控制
美国学校选择体制实施以来,特别是教育凭证制实施以来,政府通过家长选择机制将部分公共经费转移到私人或社会团体(如教会)手中,经费的转移伴随着部分权利的转移,实质上也是一种由政府主导向市场的转移,极大地挑战了公共教育的核心地位。因为学校选择的倡导者一致认为,限制个人教育选择的根源在于政府对教育的过度干预,要扩大个人教育选择必须消减政府在教育中的作用。各种备选学校的并存重新界定了政府在教育中的角色,即政府只是资助教育,不能过多兴办学校。但是也有一些人对政府职能的减弱表示担忧,他们认为,教育不仅要促进个人的发展,更要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在民主社会中,公民必须接受并参与社会民主过程的共同价值,必须通过学校获取基本的共同特征,使来自不同社会背景的学生能够接受社会所期望的共同的价值观。按照道格拉斯·拉姆T和迈克尔·明乔姆的学校选择模式理论,公立教育制度体现的是一种政府干预下的“生产者主权”,个体是被看做国家的公民,其教育应该由政府及其雇佣的专业教育者负责;而在市场干预下的择校体制中,个体控制和决定教育资源,学校是为消费者服务,会给政府的公共教育带来极大的挑战和威胁。因此,在学校选择中要处理好个体选择与政府控制之间的关系,就必须思考和协调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政府在教育中的角色和作用,以及择校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第二,政府赋予家长及学生择校权利的方式和范围,及政府如何在合适的范围内管理个体的自由;第三,公共经费资助用于私立学校是否合适,及如何管理和评估。
3 学校选择与教育质量
家长择校的动机之一就是追求优质的教育资源,由于优质资源的有限,学校选择并不能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得到高质量的教育。加之家庭背景的影响,不是所有的家长都有能力为子女择到如愿以偿的学校。市场的介入凸显了家庭资本对于择校的影响。为了争夺优质教育资源,中上阶层的家庭往往更容易借用其积累的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为子女选择高质量的学校,而低收入家庭因为先天不足因素,在择校市场中被淘汰在外。竞争机制确是促进学校自我发展的动力,但真正的问题在于,学校选择的市场性质能否真正改进学校深层次的变革?在市场主导的竞争机制中,许多学校为了争夺可能的生源和经费,其对外的形象建设和沟通方式极近于商业炒作,许多研究者指出,学校领导层和教育者花在形象包装和宣传上的经费和时间,已经远远超过了真正用于教书育人的时间。哈佛大学校长中心主任米莉·皮尔斯指出,布什政府的学校选择制度,不是真正去解决公立学校绩效低下的问题,而是以资助和鼓励家长摆脱绩效低下的公立学校来回避公立学校绩效改进这一难题。
三、美国学校选择对我国的启示
中国与美国在学校选择方面存在巨大的不同,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国同样采取一种就近入学的原则,但其涵义与美国有所区别。在我国,由于人口户籍管理政策及教育财政制度的限制,政府按照学校计划内的学生数量进行教育费用的资助,目前还不能如美国一样,将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的教育经费资助直接划归于个人,因此中国的家长择校的成本和难度要远远高于美国的家长。相比美国追求个体自由和多元化教育理想的择校产生机制,中国的择校是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人们对于优质资源强烈渴求下产生的。虽然两者产生的基础有所不同,但美国的择校制度及模式对中国依旧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首先,在教育经费的资助来源方面,应促进教育经费资助形式的多元化。相比世界其他国家对于基础教育的投入,中国在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方面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和困难,虽然中国实施地方分级投入的政策,但就经费性质而言,都属于政府单方面投资,社会力量办学及教育经费的投资受到了很多方面的限制,这与我国教育资源短缺和受教育者教育需求之间的矛盾是相悖的,政府应当支持私人对教育的投资,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
其次,在教育生产方式上,应鼓励多元办学,引入教育的竞争机制。择校本质上是对教育优质资源的竞争,根本在于校级办学特色及绩效的差别。就我国当前义务教育的主要生产方式看,学校选择机会只发生在公立学校之间,而且目的只是为了追求学生学业成绩的改变,忽视受教育者其他方面的需求。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引入竞争机制,用市场竞争的动力推动学校的发展。利用各种资源优势办特色学校,以适应不同背景人群的教育需求,特别是利用社会优质资源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特色,促进公平与效益的平衡,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再次,规范当前的择校管理,引导择校的方向。我国虽然不存在像美国那样大规模的择校运动,但义务教育阶段内家长择校的热情相比美国却毫不逊色,政府除了对家长择校规定“就近入学”之外,在择校的制度和规定上缺乏对择校行为的管理。随着受教育者对教育需求的日趋多元化,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择校标准,明确择校费用标准、范围、程序,并在择校价值取向上对家长进行合理引导和协助,通过合理的渠道使学校选择做到公正,真正促进受教育者的受教育质量。
(责任编辑:王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