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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供电企业职业道德与制度是互为相补,互为相融,具有统一性,不可分割性的特点,本文通过作者多年管理经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职业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作出了分析。
关键词:职业道德,企业制度,统一性
一、职业道德的作用
供电企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伴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而逐渐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职业道德在不同的时期人们都给它赋予了新的内容和内涵,它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也一直以來教育和规范着从业人员工作行为,取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社会的公认。
1、职业道德的意义
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其作用在于:一是能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培养造就“四有”职工队伍,二是能调节企业内部和外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三是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净化社会空气,四是能推进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步发展,其作用之大,对企业影响的意义之深远,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已得到凸现,它一直以来指导着人的思想行为,规范着法律、制度、规定所鞭长莫及的范畴,规定不了的行为,对制度的实施具有辅助和补充作用。制度即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其作用在于以强制手段规范人们的行动。
2、职业道德与企业制度的区别
职业道德和制度有着相同性和不同性,相同性在于:二者都是用来规范人言行的手段,不同性在于:职业道德是通过思想教育、舆论宣传来提高人的道德风尚,使其具有较高有思想境界,从而自觉服从于职业和社会规范的要求,其意在“自觉”、重在规范“行为”;而制度则是通过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压服从业人员去遵守、去执行,意在“强制”、重在规范“行动”;职业道德用于控制人的思想,属“软控制”手段,制度用于控制人的行动,属“硬控制”手段。职业道德侧重于疏导、教育、提高人的修养水平和思想品德,属意识形态范畴,其以思想约束人,它是通过公众舆论起作用。制度是维系供电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障各自利益不受侵犯所制订的各项规定。其以“刑”约束人,具有“强制”特性,具有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职业道德的局限性在于它只能规定人应该怎样,缺乏强制力,仅以思想意识教化、感化人,可操作性不强;制度的局限性在于它只能规定人不准做什么,不能规定人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
二、制度的重要性
在现实生活中制度建设往往滞后于社会发展和企业进步,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后人们才会有针对性地去制订“法”,另外,企业制度的制订只有符合一定的职业道德原则,才能得到职工的拥护,才有生命力。
企业制度的执行都有赖于一定的职业道德环境,否则再好再完备的制度也难免要在执行中受阻、走样。由此职业道德代替不了制度,制度也涵盖不了职业道德。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无道德必生祸乱,充分揭示了二者在管理工作中的共存性、统一性、互补性和不可或缺性的特点。
供电企业是一服务型、开放型、高危险型行业,它具有联网运行的统一性,商品经营的特殊性,安全供电的可靠性,面向社会的广泛性等特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基础环节,是适应供电企业建设“两型、两化”工作方针的需要,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要求,但由于职业道德本身的局限性加之人具有人性的不同性、思想意志的自由性等特点,仅以职业道德来规范从业人员的举止言行,只能是理想化的模式,变成不了现实,只有配有相应的管理、处罚制度,才能产生效果,起到作用。如供电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热情服务、用户至上,这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它只能规定从业人员“应该”这样而无法规定他们“必须”这样,不这样又该受到怎样的处罚等等,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制度,法规来解决,但制度只能规定从业人员不能损害单位利益,却不能规定其必须热爱企业,必为企业谋利益,有为所从事的职业奋斗、献身的精神,而“热爱”,“精神”又都是一种难以衡量的“软指标”属“软控制”范畴,只能通过职业道德来加以规范和实现。
三、总结
综上所述供电企业职业道德与制度是互为相补,互为相融,具有统一性,不可分割性的特点,对企业的管理二者不可分论,离开制度仅以职业道德作管理手段,是理想的、不能实现的模式。离开职业道德仅以法制作管理手段,会造成单位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人情冷漠、阴云密布、气氛紧张,企业缺乏凝聚力、向心力,企业隐藏着潜在的危机,一旦爆发无可阻挡,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与进步,此外职业道德建设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和目的,使全体供电职工具有崇高的道德风尚,具有强烈的进取、团结、奉献和敬业精神,人与人和睦相处,共享企业繁荣、共建企业美好明天,这是企业管理工作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的。
关键词:职业道德,企业制度,统一性
一、职业道德的作用
供电企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伴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而逐渐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职业道德在不同的时期人们都给它赋予了新的内容和内涵,它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也一直以來教育和规范着从业人员工作行为,取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社会的公认。
1、职业道德的意义
职业道德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其作用在于:一是能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培养造就“四有”职工队伍,二是能调节企业内部和外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三是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净化社会空气,四是能推进企业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稳步发展,其作用之大,对企业影响的意义之深远,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已得到凸现,它一直以来指导着人的思想行为,规范着法律、制度、规定所鞭长莫及的范畴,规定不了的行为,对制度的实施具有辅助和补充作用。制度即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其作用在于以强制手段规范人们的行动。
2、职业道德与企业制度的区别
职业道德和制度有着相同性和不同性,相同性在于:二者都是用来规范人言行的手段,不同性在于:职业道德是通过思想教育、舆论宣传来提高人的道德风尚,使其具有较高有思想境界,从而自觉服从于职业和社会规范的要求,其意在“自觉”、重在规范“行为”;而制度则是通过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压服从业人员去遵守、去执行,意在“强制”、重在规范“行动”;职业道德用于控制人的思想,属“软控制”手段,制度用于控制人的行动,属“硬控制”手段。职业道德侧重于疏导、教育、提高人的修养水平和思想品德,属意识形态范畴,其以思想约束人,它是通过公众舆论起作用。制度是维系供电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障各自利益不受侵犯所制订的各项规定。其以“刑”约束人,具有“强制”特性,具有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职业道德的局限性在于它只能规定人应该怎样,缺乏强制力,仅以思想意识教化、感化人,可操作性不强;制度的局限性在于它只能规定人不准做什么,不能规定人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
二、制度的重要性
在现实生活中制度建设往往滞后于社会发展和企业进步,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后人们才会有针对性地去制订“法”,另外,企业制度的制订只有符合一定的职业道德原则,才能得到职工的拥护,才有生命力。
企业制度的执行都有赖于一定的职业道德环境,否则再好再完备的制度也难免要在执行中受阻、走样。由此职业道德代替不了制度,制度也涵盖不了职业道德。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无道德必生祸乱,充分揭示了二者在管理工作中的共存性、统一性、互补性和不可或缺性的特点。
供电企业是一服务型、开放型、高危险型行业,它具有联网运行的统一性,商品经营的特殊性,安全供电的可靠性,面向社会的广泛性等特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基础环节,是适应供电企业建设“两型、两化”工作方针的需要,是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的要求,但由于职业道德本身的局限性加之人具有人性的不同性、思想意志的自由性等特点,仅以职业道德来规范从业人员的举止言行,只能是理想化的模式,变成不了现实,只有配有相应的管理、处罚制度,才能产生效果,起到作用。如供电从业人员爱岗敬业、热情服务、用户至上,这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它只能规定从业人员“应该”这样而无法规定他们“必须”这样,不这样又该受到怎样的处罚等等,这些问题只能通过制度,法规来解决,但制度只能规定从业人员不能损害单位利益,却不能规定其必须热爱企业,必为企业谋利益,有为所从事的职业奋斗、献身的精神,而“热爱”,“精神”又都是一种难以衡量的“软指标”属“软控制”范畴,只能通过职业道德来加以规范和实现。
三、总结
综上所述供电企业职业道德与制度是互为相补,互为相融,具有统一性,不可分割性的特点,对企业的管理二者不可分论,离开制度仅以职业道德作管理手段,是理想的、不能实现的模式。离开职业道德仅以法制作管理手段,会造成单位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人情冷漠、阴云密布、气氛紧张,企业缺乏凝聚力、向心力,企业隐藏着潜在的危机,一旦爆发无可阻挡,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与进步,此外职业道德建设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和目的,使全体供电职工具有崇高的道德风尚,具有强烈的进取、团结、奉献和敬业精神,人与人和睦相处,共享企业繁荣、共建企业美好明天,这是企业管理工作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