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注射是预防接种最为广泛采用的方法。为确保注射全过程的安全,应当注意4个环节:接种前开展健康教育;对施种者进行理论及实践技术要点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范;正确处理接种后异常反应。
关键词 预防接种 安全注射
健康教育
接种工作开展前,接种管理单位和施种者应通过有效宣传途径告知受种者及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免疫作用、适用对象、禁忌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仔细调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情况,筛选出非适应接种对象。
上述告知和询问情况及相关健康体检资料应予以记录在案。
施种者接受疫苗知识培训
除应学习所接种疫苗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操作要点外,还应学习关于“安全注射”的亚穆苏克罗国际免疫接种会议宣言[1]。使施种者认识到“安全注射”是医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认识到在保障受种者接受的注射时安全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防护的重大意义。
预防接种过程中,针刺伤是常见并严重威胁施种者健康的职业性伤害,它可造成经血传播的严重疾病(如HBV、HCV、HIV等)。提高自身防护的意识就在于保护施種者免予因损伤而受疾病的感染。
实施预防接种过程的要点
(1)接种部位与途径:应严格执行疫苗制品说明书。
皮内注射、皮下注射、皮肤划痕、口服等途径是常用预防接种方法。但因上臂外侧三角肌处组织无大血管及重要神经通过,且易于暴露和操作,故4/5以上的预防接种要求在此处皮下或肌肉注射[1]。
注射深度要达到疫苗说明书要求。过浅则易在局部产生硬结,重者可致炎症反应。
应注意的是,使用口服疫苗时,受种者未咽入或10分钟内发生呕吐应及时补充口服1剂,如仍咽入补充的口服剂,则改日应再服[2]。
(2)接种剂量[2]:剂量为影响免疫效果的另一重要因素。
接种剂量过大,抗原剂量会超过机体免疫反应的能力,将产生免疫麻痹,使机体在相当长时间内处于免疫状态,并加重免疫反应的临床过程;反之,剂量过小则抗原量不足以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反应,会产生免疫失败或弱免疫应答反应,达不到接种之目的。因此,不可主观随意增减剂量。
(3)按规范细心操作。
下述环节应尤为注意:①核对受种者,再次询问是否有禁忌证,并对受种者注射部位消毒待干(目的:避免消毒液杀死疫苗或降低疫苗免疫效果);②核对疫苗名称,效期,检查安瓿,观察药液;③一人一针一管(自毁性注射器最宜),按说明书剂量吸抽药液(需摇匀者应抽吸前完成),并按规定方法注射;④拔针后以无菌干棉球保护针眼;⑤向受种者或监护人重点交代此疫苗可出现的接种反应及注意事项;⑥施种者处理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及超时未用完的疫苗。
正确处理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
首先,应明确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的概念:质量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概率极低的,对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造成损害的,与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疫苗不良反应,谓之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 [3,4]。
显而易见,下列情况则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范围:疫苗本身质量引发的不良反应;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受种者于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受种者患有疫苗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常因施种者未仔细询问筛选非接种对象,或受种者或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健康状况而致),接种后使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加重病情;社会、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群体性的心因性反应[3]。
应当指出,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发生的几率很小,只发生于极少数人或个别人中。
常见的异常反应有过敏性休克[4]、过敏性紫癜[4]、无菌性脓肿[4]、晕针[1]等。
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则应及时按预防接种规范正确处理并报告相应行政主管单位。
小 结
我国目前施行的计划免疫主要是对1周岁儿童进行卡介苗、脊灰糖丸、百白破混后制剂、麻疹疫苗和乙型肝炎疫苗的基础免疫及以后的加强免疫,按照规定的儿童免疫程序,孩子在1周岁以内必须依次打8次防疫针,口服3次糖丸疫苗,在1.5~2周岁、4岁、7岁时仍需加强免疫,打5次防疫针,服2次糖丸疫苗。
不宜打防疫针的情况:①当孩子患有急性疾病时不宜接种。另外,发热往往是流感、麻疹、脑膜炎、肝炎等急性传染病的早期症状,接种疫苗不仅会加快发病,还会加重病情,使病情复杂,给医生诊断带来困难。②患有皮炎、牛皮癣、严重湿疹以及化脓性皮肤病时,也不宜进行预防注射。③患有肝炎、结核、严重心脏病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决定是否预防注射。④患肾炎的孩子服用激素期间或病愈停药后3年之内均不宜注射疫苗。⑤过敏体质的孩子、患有哮喘、荨麻疹或接种疫苗有过敏史的孩子,不宜打预防针。⑥患有白血病、恶性肿瘤者,不宜接种。⑦严重腹泻或痢疾时,大便每天超过4次者不宜服用小儿麻痹糖丸活疫苗。⑧传染病流行期间,接触了病人的孩子,不宜马上接种疫苗,必须观察病情后,在医生的指导下接种。正在患急性传染病或痊愈后不足2周,处于恢复期的儿童应缓期接种防疫针。⑨神经系统疾病,如癔病、癫痫、大脑发良不全等及血脑屏障作用差,也不宜接种疫苗。⑩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不宜接种。
综上所述,只要注意前述各环节,即可确保预防注射全过程的安全,达到免疫目的。
参考文献
1 王曙光,等.对社区儿童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的深层次探讨.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5,19(2):72-73.
2 李秀玲,郝春生.疫苗接种的有关问题.中国临床医生,2006,34(4):10-11.
3 薛家鑫.关于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的思考.中国计划免疫,2005,11(1):243-244.
4 郭绍红,等.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预防与处理.中国临床医生,2006,34(4):12-13.
关键词 预防接种 安全注射
健康教育
接种工作开展前,接种管理单位和施种者应通过有效宣传途径告知受种者及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免疫作用、适用对象、禁忌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仔细调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及接种禁忌情况,筛选出非适应接种对象。
上述告知和询问情况及相关健康体检资料应予以记录在案。
施种者接受疫苗知识培训
除应学习所接种疫苗的相关理论与实践操作要点外,还应学习关于“安全注射”的亚穆苏克罗国际免疫接种会议宣言[1]。使施种者认识到“安全注射”是医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认识到在保障受种者接受的注射时安全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防护的重大意义。
预防接种过程中,针刺伤是常见并严重威胁施种者健康的职业性伤害,它可造成经血传播的严重疾病(如HBV、HCV、HIV等)。提高自身防护的意识就在于保护施種者免予因损伤而受疾病的感染。
实施预防接种过程的要点
(1)接种部位与途径:应严格执行疫苗制品说明书。
皮内注射、皮下注射、皮肤划痕、口服等途径是常用预防接种方法。但因上臂外侧三角肌处组织无大血管及重要神经通过,且易于暴露和操作,故4/5以上的预防接种要求在此处皮下或肌肉注射[1]。
注射深度要达到疫苗说明书要求。过浅则易在局部产生硬结,重者可致炎症反应。
应注意的是,使用口服疫苗时,受种者未咽入或10分钟内发生呕吐应及时补充口服1剂,如仍咽入补充的口服剂,则改日应再服[2]。
(2)接种剂量[2]:剂量为影响免疫效果的另一重要因素。
接种剂量过大,抗原剂量会超过机体免疫反应的能力,将产生免疫麻痹,使机体在相当长时间内处于免疫状态,并加重免疫反应的临床过程;反之,剂量过小则抗原量不足以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反应,会产生免疫失败或弱免疫应答反应,达不到接种之目的。因此,不可主观随意增减剂量。
(3)按规范细心操作。
下述环节应尤为注意:①核对受种者,再次询问是否有禁忌证,并对受种者注射部位消毒待干(目的:避免消毒液杀死疫苗或降低疫苗免疫效果);②核对疫苗名称,效期,检查安瓿,观察药液;③一人一针一管(自毁性注射器最宜),按说明书剂量吸抽药液(需摇匀者应抽吸前完成),并按规定方法注射;④拔针后以无菌干棉球保护针眼;⑤向受种者或监护人重点交代此疫苗可出现的接种反应及注意事项;⑥施种者处理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及超时未用完的疫苗。
正确处理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
首先,应明确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的概念:质量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预防接种后发生的概率极低的,对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造成损害的,与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疫苗不良反应,谓之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 [3,4]。
显而易见,下列情况则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范围:疫苗本身质量引发的不良反应;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受种者于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受种者患有疫苗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常因施种者未仔细询问筛选非接种对象,或受种者或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健康状况而致),接种后使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加重病情;社会、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群体性的心因性反应[3]。
应当指出,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发生的几率很小,只发生于极少数人或个别人中。
常见的异常反应有过敏性休克[4]、过敏性紫癜[4]、无菌性脓肿[4]、晕针[1]等。
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则应及时按预防接种规范正确处理并报告相应行政主管单位。
小 结
我国目前施行的计划免疫主要是对1周岁儿童进行卡介苗、脊灰糖丸、百白破混后制剂、麻疹疫苗和乙型肝炎疫苗的基础免疫及以后的加强免疫,按照规定的儿童免疫程序,孩子在1周岁以内必须依次打8次防疫针,口服3次糖丸疫苗,在1.5~2周岁、4岁、7岁时仍需加强免疫,打5次防疫针,服2次糖丸疫苗。
不宜打防疫针的情况:①当孩子患有急性疾病时不宜接种。另外,发热往往是流感、麻疹、脑膜炎、肝炎等急性传染病的早期症状,接种疫苗不仅会加快发病,还会加重病情,使病情复杂,给医生诊断带来困难。②患有皮炎、牛皮癣、严重湿疹以及化脓性皮肤病时,也不宜进行预防注射。③患有肝炎、结核、严重心脏病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决定是否预防注射。④患肾炎的孩子服用激素期间或病愈停药后3年之内均不宜注射疫苗。⑤过敏体质的孩子、患有哮喘、荨麻疹或接种疫苗有过敏史的孩子,不宜打预防针。⑥患有白血病、恶性肿瘤者,不宜接种。⑦严重腹泻或痢疾时,大便每天超过4次者不宜服用小儿麻痹糖丸活疫苗。⑧传染病流行期间,接触了病人的孩子,不宜马上接种疫苗,必须观察病情后,在医生的指导下接种。正在患急性传染病或痊愈后不足2周,处于恢复期的儿童应缓期接种防疫针。⑨神经系统疾病,如癔病、癫痫、大脑发良不全等及血脑屏障作用差,也不宜接种疫苗。⑩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不宜接种。
综上所述,只要注意前述各环节,即可确保预防注射全过程的安全,达到免疫目的。
参考文献
1 王曙光,等.对社区儿童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的深层次探讨.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5,19(2):72-73.
2 李秀玲,郝春生.疫苗接种的有关问题.中国临床医生,2006,34(4):10-11.
3 薛家鑫.关于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的思考.中国计划免疫,2005,11(1):243-244.
4 郭绍红,等.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预防与处理.中国临床医生,2006,34(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