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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对侵权导致的纯粹经济损失的含义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油污中纯粹经济损失的含义和特点;通过对法、德、英、美四国和国际油污基金组织关于关联经济损失和环境经济损失赔偿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比较研究,指出了他们的共同点在于对关联经济损失和环境经济损失赔偿都有一定的限制,但除英国外,他们都采取了给予更多的认可;针对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和国际组织的经验,提出了关于处理油污事故中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三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