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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和要求,以人民满不满意为衡量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在改革中更加注重面向基层“找问题”、深入群众“访实例”、针对问题“定举措”、持续整改“求实效”,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下放基层急需权。在赋予基层更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持续精简行政权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放权的“含金量”,明确“基层不愿接的不下放、全省办件量低的不下放、能取消的不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