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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与重构始终是昂格尔法律思想的主旋律。从理论初期对法律与社会关系的探讨,对宏大的政治学理论的建构到后期对自由主义法学思想中的“合理化法律分析”的批判,昂格尔逐渐从激进的理论冲动走向慎思的对具体问题的探讨。其对自由主义传统法律思想下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体系中掩盖的政治冲突和利益的纠缠揭露得淋漓尽致,并针对于此,提出了自己的“革新性选择”的全新意识形态观念。其思想立意高远、理论宏大,在当代法学界、社会学界和政治学界引起强烈的反响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