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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当下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立法,是继1999年《合同法》、2007年《物权法》的制定之后,建构中国民事法制体系的又一重要立法举措。《中外法学》在本期推出“侵权行为法的理论与立法问题”专题研讨,正是秉承其一贯的宗旨,以学术的立场、理性的态度来参与立法讨论。之所以特别强调以学术的立场、理性的态度参与立法讨论,主要是想与那些为了获邀参与官方立法会议,以此在学界同事面前凸显自己的权威色彩,因而揣摩领导意图,以决定自己观点和立场的学者,保持距离。学以致用,毫无疑问是学人的普遍追求,法学者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够对立法产生影响,这完全正常。但为学者也不应忘记,学术为天下之公器,因此学以致用的那个“用”,应该是一种普遍性的效用,而非一己之私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