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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周礼·地官·质人>中的一向为学者所忽视的标点问题,重申了中华书局<周礼正义>标点本正确读法.作者结合睡虎地秦简、九店楚简等简牍资料,指出<周礼·地官·质人>这句话是战国时期奴隶买卖的反映.推翻学术界长期信奉的郭沫若先生的周奴隶买卖说,为<周礼>一书的断代问题提供了积极的帮助,同时作者还指出<周礼>此处的'货贿'一词在先秦时期特指金玉类贵重货物,而非一般商品的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