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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长裙摇曳生姿,脚腕纤细白皙,套上高跟鞋的女人,似乎有一道春风经由脚踝穿透全身,不由分说地挺拔起来,俏丽起來,袅娜起来。发明高跟鞋的人,前世一定是个魔术师。长夜,睡梦中,他闭上眼睛,看见了一种被抬升、被雕琢的美。
现在,一个女人正穿着高跟鞋走进颇有肃穆感的审判庭,鞋跟敲击地面,发出有节奏的笃笃声。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她的美,从声音的发源处望过去,一头染成棕色的长直发,一件设计简洁而有质感的白上衣,一条黑色的包臀裙,勾勒出一个成熟女人荡漾的风情。无疑,那双尖头的黑色细高跟鞋又为她增添了几分韵致。
她在原告席上坐下来。我翻了翻案卷,娇,这个名字明显携带着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及以前的气味。就在我的故乡麦菜岭,随便扳着指头数一数,就能数出十几个“娇”来:春娇、冬娇、发娇、莲娇……然而她们无一例外活得粗糙,她们中大多数人一辈子没有穿过高跟鞋。唯独眼前的娇,可以让我联想起“娇”这个字眼本身所包含的意义:柔嫩、美丽、可爱。
可是,她一出声,我就后悔了自己先入为主的判断。“这里,还会痛,医生说还得做手术。”她伸出手肘,嘟起嘴巴,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从资料看,她已虚岁四十,言语间却是和年龄极不相称的幼稚,或者说愚痴。“真的,骗你会死掉。”娇和一个极力想证明自己的稚童并无二致,以至于法官也不禁哑然失笑。律师侧过头去,毫不客气地制止了她。
当法官问及她上过几年学时,旁听席上娇的妹妹补白道:“我姐姐以前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自从那次在洗头店摔伤之后,她整个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时候脑子都稀里糊涂的。”
“是啊,我以前在店里做了好多年店长。”娇又一次抢着回答。无论娇的痴愚是源自天生,还是如她们所指证的一次意外,让我们回到那一次摔伤事件,亦即回到这一场诉讼的起因。
大年初四,娇衣着簇新,足蹬一双高跟鞋,踏进了一家美发店。同时进店的,还有她的姐姐和嫂嫂。在此之前,她们持有了这家店的一张优惠感恩卡。
厅堂宽阔,暖气开得很足,服务生彬彬有礼,室内弥漫着浓郁的香精气味。因为是春节,人们的寒暄多了几分客套和热情,大堂的茶几上摆着糖果,一切都洋溢着和谐、喜悦,没有人会想到接下来将会发生一起惊魂事故。
娇踩着高跟鞋登上二楼,折转的楼梯上,每一个阶梯都镶着瓷砖,光鲜锃亮,照见女人婀娜摇摆的身姿。娇在靠近楼梯口的房间里停下来,脱下高跟鞋,躺在一张特制的洗头床上,惬意地接受服务生细致的洗头服务。这是属于现代物质文明带来的舒适生活之一种,人像云朵飘在天空一样,有了被伺候的幸福和尊贵之感。
然后,娇的湿头发被服务生熟练地包好,穿上她的高跟鞋,走出了那间洗头房。她需要从二楼步行至一楼,坐进柔软的大皮椅,在一面巨大的镜子前等待发型师将头发吹出漂亮的发型。春节,是女人们争妍斗艳的大好时光。
可是,她没有等到这一个指向美丽的步骤,刚刚下行至楼梯的上半部,就翻滚了下来。那一刻,她的身体真正悬空了,然后,头皮破裂流血,手臂骨折,晕倒,被迅速送进医院。那双为她带来旖旎风光的高跟鞋,瞬间从脚上脱落,扭曲变形,最后不知去到了哪里。
二
这是第二次开庭了,整个庭审过程中,当事双方都在想方设法还原娇跌落时的场景。当然,每一种还原都在尽量朝着己方的利益靠近。
原告律师端出了己方的陈述:“原告接受美容美发服务时,因被告处地上积水,从楼梯滑倒,当即感到左侧额头、左肘关节剧烈疼痛,左侧额头流血不止。”积水,滑倒,受伤,简单而不带任何修辞描述,形成了一条严密的因果关系链,直指美发店在事件中所负有的安全责任。
但这份陈述很快遭到了被告律师的反驳:“原告诉被告美发店地上积水造成原告从楼梯上滑倒,不符合本案事实。事发当天原告从美发店二楼出来时,跑下楼梯踏空摔倒,原告的损害由自身造成。”
如果推论成立,那么事故的责任将又一次回到原告自身。它像一只脏兮兮的破皮球,被双方踢来踢去,谁也无意将它收留。
“不是这样的,房间地面上积了好多水,水都满到我的鞋底了。”作为摔伤当事人的娇有些急切。设想一下,在整天需要用到水的洗头房,如果不及时拖地,鞋底沾水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鞋底湿滑,楼梯瓷砖光滑,失足滑倒,似乎顺理成章。
被告律师反复强调店方已经尽到提醒义务,原告作为成年人,不注意安全跑下楼梯,才导致了踏空摔伤。瞬间即逝的片断,人的动作可以千姿百态,一个结果的形成原因可以千差万别,也许,就连当事人自己,都无法准确记得当时的情形。她只记得一场尖叫,仿佛世界末日的来临。真正的还原,除非当时有目击证人或者视频录像。
然而,没有人提供当时的视频。也许,美发店本身是安装有监控设备的,但他们并未出示,或者像大多数面对官司的部门一样,视频录像被适时地“删除”了。
出来做证的只有被告方申请出庭的两个证人,他们是事故现场的目击者,美发店的两名员工。他们站在一侧,肩背削直,有着训练有素的挺拔和精神。可以想象,当他们像白杨树一样立在美发厅里,礼貌而娴熟地迎来送往,在穿梭出入的女人眼里,不啻为一道悦目的风景。
在双方律师的提问下,他们一前一后,不疾不徐地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内容却惊人地一致:“事发当时,我就站在楼梯下方。和原告一起来的两个朋友先洗完头,坐在一楼大厅吹头。原告下来时一手拿包,一手拿手机,正在打电话,好像是下面的朋友在催她。她的鞋跟很高,走得很急,一下没踩到楼梯,就摔下来了。”
原告律师提问证人与被告的关系,得到雇佣关系的答复,他表示,证人与被告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证词不足以采信。娇也坐不住了,举起手来说:“我也想提问证人。”作为基本的权利,她得到法官的许可。
但娇的提问没有一句切入正题,只是意气用事般地质问着:“你在撒谎你知道吗?明明不是那样的,你怎么可以乱说?”本来是愤怒的质询,经她丰富的表情和幼稚的口吻演绎出来,却像一个小女生在向人撒娇。证人神情淡定,每每给出一句简短的肯定答复,让她更加气急败坏。不多时,娇被法官提醒:“你应该就事情提问,而不是质问和反问。”娇嘟嘟囔囔着:“要是我说一句谎会死掉,他们说了也会死掉。”又引起在场者遏制不住的偷笑。 焦点最后集中到了高跟鞋上。但原告娇矢口否认:“我的鞋跟一点也不高,穿起来很好走路的,像穿平跟鞋一样。”法官问:“你的鞋跟是多高呢?”“没有很高,就这么一点点。”娇伸出拇指和食指比画着。“那双鞋还在吗?能不能拿出来量一量?”“早就扔了,鬼才要它呢。”娇翻了翻白眼,表示了对那双晦气的鞋的愤恨。“那你怎么证明鞋跟到底是多高呢?”“就和我脚上的这双差不多,你看,一点也不高。”娇站起来,离开了座位,伸出一只脚,展示着她的高跟鞋。
争论纠结在鞋跟高与不高上,自然不是办法,法官请人拿来了一把尺子,竖直量了过去,得出了准确的数值——六厘米。
三
第三次为这个案子走进庭审现场,已是6月中旬。夏天的风热辣辣地横扫大地,一切在春天里萌芽的事物都在此时达到了旺盛生长的顶点。而在这几个月里,娇手臂上的骨刺也在潜滋暗长。她被鉴定为伤残十级,还被医生告知,骨刺必须做手术挖掉,否则将导致骨头萎缩。她坐卧不安,她不想失去应有的灵活和自如。
然而,所有的后续治疗除了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还指向一个很俗气但又再现实不过的字眼——钱。
现在,她已经被供职的美体内衣店辞退。因为摔伤,因为半个多月的住院,因为三个多月的后续治疗,也许还因为,她已经不具备一个优秀销售员所应有的敏锐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了。那个店长的位置不会一直空缺着等待她的回归,商家讲究的是效益,而不是人情。在她的家里,还有两个需要抚养的小孩。从事故发生到今天,有一年半的光阴,她都在寻医问药、寻求赔偿、准备诉讼中度过,她成了一个生活没有着落的,晃荡的悬空的人。
她被职场抛弃,也许有一天,还会被家人嫌弃。关于思维能力的改变,她无法提交相关的证据,也没有在起诉书里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只有长期接触她的人才知道,她真的变了。
更麻烦的是,在准备上诉之前,她自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了伤残鉴定,所得的鉴定结果在庭审中并不为被告所认可。被告要求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進行鉴定,得到了法院的许可。因为这个原因,她又经历了两个月的等待与煎熬。
这一次,由法院委托的鉴定结果终于被双方认可,结局与前次却并无太大差异。而在此之前,她有半年多的时间在与美发店进行周旋。如果协商顺利,获得相应的赔偿,她是不会选择上诉这一途径的。她清楚记得,店老板曾爽快地答应过她:“需要什么治疗,你尽管去治,拿发票来,店里给你报。”因为这一句承诺,她放下了很多担忧。出院后,她听人说某祖传骨伤诊所医术很好,便去做了后续治疗,花费五千多元。她还到市区某康复治疗馆进行康复治疗,花去两千多元。受伤后,她的额头被缝了七针,她是一个爱美的女人,最怕伤口留下疤痕,恰好她供职过的美体内衣店出售一种可以去除疤痕的药物(也许是保健品),她购买使用这些产品,又花了一千多元。
她是相信他们的,“我会负责”这句话像画在她眼前的美好愿景图,给了她莫大的安慰。她满心以为,这些花费最终都会落实到美发店的头上。可是她显然太天真了,当她一趟一趟地前往美发店交涉时,才发现老板根本不记得或完全不承认当初说过的话了。除了当初把她送进医院时垫付的四千元医药费,店家再没有拿出一分钱给她。
这时,她才发现事情远非她想象的那般简单美好。老板真的说过那句话吗?她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于她,口头的协定是悬空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悬空的,没有什么是可以通过简单的途径落到实处的。
协商、争吵、怨怼、指责、乞求、哭泣?无法想象,当她一次又一次心怀忐忑地踏进那家美发店,经过了多少内心的撕扯和折磨。有厌倦,有愤恨,一定也抱有微茫的希望。起初双方应该都是客客气气的,商家还要做生意,不希望事情闹大影响到客户的感受,而她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时随地撕破了脸吵架耍泼的女人,她那么顾惜自己的形象,自然也不会使用任何下三烂的胁迫闹事等手段。
四
当娇最终无奈选择上诉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聘请律师、准备材料、归集证据,一个从未经历过官司的女人,在前后三次庭审中,几乎耗尽了她的脑力。第三次开庭时,她显得镇定多了。在听到不利于自己的观点时,她不再急于解释,不再赌天发誓,不再显得惊慌失措。
娇所提供的证据在对方质证下,几乎体无完肤。比如感恩卡并未盖章,已超过了使用时限;比如她的后续治疗费用没有一张是正式发票;比如对按城镇户口标准赔偿的质疑;比如对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不予支持……最致命的一点是,被告方始终认定原告的摔伤与接受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原告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的场所设施以及服务行为有任何缺陷瑕疵,亦即原告的摔伤属于自己的过错,损失也应该由自己承担。
她安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大睁着眼睛,脸色越来越苍白,几次嗫嚅着嘴唇想要说点什么,又强行吞咽下去。她一定被反复提醒和告诫过,所以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像前两次那样任性说话了。她只能安静地等待,像一个被惩罚过后学乖了的小孩。
事实上,律师将替她表述一切,并且逻辑周密而不失风度。他清了清嗓子,郑重地提到了美发店应负的安全保障责任。比如瓷砖光滑未能铺上地毯;比如全场没有任何安全提示;比如拒绝提供事发当天的视频;比如洗头房容易湿滑,鞋子容易沾水,应该有危险预见;比如明知女宾多穿着高跟鞋却不提供平底鞋换穿……
然后,原告方播放了事发后,娇的哥哥及时前往美发店拍摄的一小段视频:在通往二楼的楼梯上,两侧分别摆放着栽种绿植的花盆。那是四季常绿的万年青,它们抖擞着碧色的宽大叶片,像一群没心没肺的看客。律师总结道:“楼梯台阶摆放的花盆,导致原告摔倒时无法抓住扶手而侧身倒地,并一直滚落到一楼。”而在视频播放之前,被告方一直声称楼梯上无任何多余的设施,虽然娇一直提到有花盆和她一起滚落下去。
再后来,那些花盆消失了。
繁华的闹市街区,商店鳞次栉比。这些年,以提供服务为主的消费场所如雨后春笋,不断生发。洗头、洗脸、洗脚,美容、美甲、美体……有些经济头脑的人纷纷看准这一行巨大的市场潜力,争相投入抢食服务大蛋糕的行列,其中不乏诸多盲目跟风、匆匆上阵者。 几年前,我在一家美容院拔火罐,一向信赖的美容师突然失手,一粒点着火的酒精棉掉落在我的左肩,灼伤在所难免。美容师买来药膏,百般道歉,而我亦接下了那支烧伤药,默默地选择了谅解。那个烧伤的部位许久才得以痊愈,正是穿裙子的夏天,我却严严实实地捂着连袖的T恤度过了那个暗色的季节。最后,那个伤口赠我一道浅浅的疤痕。我反复地问自己,为什么没有选择维权?心里的那个声音在回答:“你耗不起。”是的,不仅仅是因为内心的善良让我在面对他人羞赧的眼神时,无法腾起火花。我的时间被分割成许多块,工作、写作、读书、育儿、旅游、休闲、会友……在伤害没有达到无法承受的范畴时,我并不想打破生活的平衡。
五
对于那些新开业的服务场所和价格低廉的消费诱惑,我保持了足够的警惕和疏离,这何尝不是陷入过泥淖之后才获得的清醒认知?更多时候,我们很难放心地将自己交付出去,我们得小心地抱紧自己,辨别眼前的笑脸是否真实,我们不能让自己的安全悬在空中。
而本案的原告娇呢?在经历这次官司之前,她显然没有太多的防范。她像相信清晨天空会亮、下雨地面会湿那样,相信了那张感恩卡真的是用来感恩的,相信了脚下的那双高跟鞋会一如既往地忠实于她。即使在摔伤之后,她仍然相信了美发店的老板对她说的话:“治疗的费用我们会给你出。”康复治疗、美容保健,但凡与那次伤情相关的费用,她都相信迟早会得到偿还。
十天以后,我读到了正式下发的判决书。其中对于过程的叙述可谓细致入微,每一项证据对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是否认定,认定的成因,都分析得丝丝入扣,无懈可击。判决书很长,足有十页之多。在那些详尽的文字叙述里,事发当时的场景被放大,责任和义务也被郑重地厘清:
原告娇对其认为的被告洗头的房间水很多,可能是地漏堵了,水都满到鞋底部,所以沾到水的鞋子在下楼梯时滑倒而摔伤的陈述并没有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所以,本院对原告的该陈述意见不予采纳。原告作为成年人,应是其自身安全保障的最大义务人,应当知道脚穿六厘米高的高跟鞋在楼梯行走时需要注意脚下安全,但是,原告却未尽到一般人的注意义务,从而踏空楼梯造成其自身伤害,存在较大的过错。综上,本院根据原、被告的过错程度,确定原告对其自身损害的各项损失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被告对原告的损害的各项損失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我又一次想起在庭审时为娇测量高跟鞋高度的情景,涉事的鞋子已经不知所踪,在没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她穿着高跟鞋的情况下,娇主动承认了鞋跟与脚上的这双一样高。然后,六厘米的高跟鞋在本案中充当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成为安全事故的罪魁祸首。一对小小的尖细的鞋跟,多么像一束带刺的玫瑰,为主人带来如许旖旎的风光,也为她带来如此尖利的麻烦和伤害。我心里暗暗地想,如果她当时不是穿着高跟鞋会怎样呢?如果没有穿高跟鞋仍然导致了摔伤的后果,双方责任的划分会不会不一样呢?当瞬间酿造了永恒,童话里的白雪公主怎么能回到最初,扔下手中那个带毒的苹果?
果然,娇在私人诊所康复治疗的费用没有得到认定。如此,娇在此次摔伤中所受损害的合理损失共计十一万多,美发店按百分之三十的责任赔付金额为三万多,剩下的七万多费用,将全部由娇自行承担。通读判决书,所有的判断合情合理合法,几乎找不到任何瑕疵。但我心里仍旧感到了某种悲凉和难过。
第三次庭审结束后的画面再次浮现在我的眼前:娇在冷气的推动下走出那扇棕色的包门,她仍旧穿着一双尖细的高跟鞋,足后跟悬空,臀部左右摇摆,走得摇曳生姿。显然,摔伤并没有使她产生畏惧。嗜美如命的女人,不会放弃支撑她身体和灵魂的高跟鞋。
责任编辑 陈美者
长裙摇曳生姿,脚腕纤细白皙,套上高跟鞋的女人,似乎有一道春风经由脚踝穿透全身,不由分说地挺拔起来,俏丽起來,袅娜起来。发明高跟鞋的人,前世一定是个魔术师。长夜,睡梦中,他闭上眼睛,看见了一种被抬升、被雕琢的美。
现在,一个女人正穿着高跟鞋走进颇有肃穆感的审判庭,鞋跟敲击地面,发出有节奏的笃笃声。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她的美,从声音的发源处望过去,一头染成棕色的长直发,一件设计简洁而有质感的白上衣,一条黑色的包臀裙,勾勒出一个成熟女人荡漾的风情。无疑,那双尖头的黑色细高跟鞋又为她增添了几分韵致。
她在原告席上坐下来。我翻了翻案卷,娇,这个名字明显携带着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及以前的气味。就在我的故乡麦菜岭,随便扳着指头数一数,就能数出十几个“娇”来:春娇、冬娇、发娇、莲娇……然而她们无一例外活得粗糙,她们中大多数人一辈子没有穿过高跟鞋。唯独眼前的娇,可以让我联想起“娇”这个字眼本身所包含的意义:柔嫩、美丽、可爱。
可是,她一出声,我就后悔了自己先入为主的判断。“这里,还会痛,医生说还得做手术。”她伸出手肘,嘟起嘴巴,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从资料看,她已虚岁四十,言语间却是和年龄极不相称的幼稚,或者说愚痴。“真的,骗你会死掉。”娇和一个极力想证明自己的稚童并无二致,以至于法官也不禁哑然失笑。律师侧过头去,毫不客气地制止了她。
当法官问及她上过几年学时,旁听席上娇的妹妹补白道:“我姐姐以前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自从那次在洗头店摔伤之后,她整个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时候脑子都稀里糊涂的。”
“是啊,我以前在店里做了好多年店长。”娇又一次抢着回答。无论娇的痴愚是源自天生,还是如她们所指证的一次意外,让我们回到那一次摔伤事件,亦即回到这一场诉讼的起因。
大年初四,娇衣着簇新,足蹬一双高跟鞋,踏进了一家美发店。同时进店的,还有她的姐姐和嫂嫂。在此之前,她们持有了这家店的一张优惠感恩卡。
厅堂宽阔,暖气开得很足,服务生彬彬有礼,室内弥漫着浓郁的香精气味。因为是春节,人们的寒暄多了几分客套和热情,大堂的茶几上摆着糖果,一切都洋溢着和谐、喜悦,没有人会想到接下来将会发生一起惊魂事故。
娇踩着高跟鞋登上二楼,折转的楼梯上,每一个阶梯都镶着瓷砖,光鲜锃亮,照见女人婀娜摇摆的身姿。娇在靠近楼梯口的房间里停下来,脱下高跟鞋,躺在一张特制的洗头床上,惬意地接受服务生细致的洗头服务。这是属于现代物质文明带来的舒适生活之一种,人像云朵飘在天空一样,有了被伺候的幸福和尊贵之感。
然后,娇的湿头发被服务生熟练地包好,穿上她的高跟鞋,走出了那间洗头房。她需要从二楼步行至一楼,坐进柔软的大皮椅,在一面巨大的镜子前等待发型师将头发吹出漂亮的发型。春节,是女人们争妍斗艳的大好时光。
可是,她没有等到这一个指向美丽的步骤,刚刚下行至楼梯的上半部,就翻滚了下来。那一刻,她的身体真正悬空了,然后,头皮破裂流血,手臂骨折,晕倒,被迅速送进医院。那双为她带来旖旎风光的高跟鞋,瞬间从脚上脱落,扭曲变形,最后不知去到了哪里。
二
这是第二次开庭了,整个庭审过程中,当事双方都在想方设法还原娇跌落时的场景。当然,每一种还原都在尽量朝着己方的利益靠近。
原告律师端出了己方的陈述:“原告接受美容美发服务时,因被告处地上积水,从楼梯滑倒,当即感到左侧额头、左肘关节剧烈疼痛,左侧额头流血不止。”积水,滑倒,受伤,简单而不带任何修辞描述,形成了一条严密的因果关系链,直指美发店在事件中所负有的安全责任。
但这份陈述很快遭到了被告律师的反驳:“原告诉被告美发店地上积水造成原告从楼梯上滑倒,不符合本案事实。事发当天原告从美发店二楼出来时,跑下楼梯踏空摔倒,原告的损害由自身造成。”
如果推论成立,那么事故的责任将又一次回到原告自身。它像一只脏兮兮的破皮球,被双方踢来踢去,谁也无意将它收留。
“不是这样的,房间地面上积了好多水,水都满到我的鞋底了。”作为摔伤当事人的娇有些急切。设想一下,在整天需要用到水的洗头房,如果不及时拖地,鞋底沾水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鞋底湿滑,楼梯瓷砖光滑,失足滑倒,似乎顺理成章。
被告律师反复强调店方已经尽到提醒义务,原告作为成年人,不注意安全跑下楼梯,才导致了踏空摔伤。瞬间即逝的片断,人的动作可以千姿百态,一个结果的形成原因可以千差万别,也许,就连当事人自己,都无法准确记得当时的情形。她只记得一场尖叫,仿佛世界末日的来临。真正的还原,除非当时有目击证人或者视频录像。
然而,没有人提供当时的视频。也许,美发店本身是安装有监控设备的,但他们并未出示,或者像大多数面对官司的部门一样,视频录像被适时地“删除”了。
出来做证的只有被告方申请出庭的两个证人,他们是事故现场的目击者,美发店的两名员工。他们站在一侧,肩背削直,有着训练有素的挺拔和精神。可以想象,当他们像白杨树一样立在美发厅里,礼貌而娴熟地迎来送往,在穿梭出入的女人眼里,不啻为一道悦目的风景。
在双方律师的提问下,他们一前一后,不疾不徐地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内容却惊人地一致:“事发当时,我就站在楼梯下方。和原告一起来的两个朋友先洗完头,坐在一楼大厅吹头。原告下来时一手拿包,一手拿手机,正在打电话,好像是下面的朋友在催她。她的鞋跟很高,走得很急,一下没踩到楼梯,就摔下来了。”
原告律师提问证人与被告的关系,得到雇佣关系的答复,他表示,证人与被告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证词不足以采信。娇也坐不住了,举起手来说:“我也想提问证人。”作为基本的权利,她得到法官的许可。
但娇的提问没有一句切入正题,只是意气用事般地质问着:“你在撒谎你知道吗?明明不是那样的,你怎么可以乱说?”本来是愤怒的质询,经她丰富的表情和幼稚的口吻演绎出来,却像一个小女生在向人撒娇。证人神情淡定,每每给出一句简短的肯定答复,让她更加气急败坏。不多时,娇被法官提醒:“你应该就事情提问,而不是质问和反问。”娇嘟嘟囔囔着:“要是我说一句谎会死掉,他们说了也会死掉。”又引起在场者遏制不住的偷笑。 焦点最后集中到了高跟鞋上。但原告娇矢口否认:“我的鞋跟一点也不高,穿起来很好走路的,像穿平跟鞋一样。”法官问:“你的鞋跟是多高呢?”“没有很高,就这么一点点。”娇伸出拇指和食指比画着。“那双鞋还在吗?能不能拿出来量一量?”“早就扔了,鬼才要它呢。”娇翻了翻白眼,表示了对那双晦气的鞋的愤恨。“那你怎么证明鞋跟到底是多高呢?”“就和我脚上的这双差不多,你看,一点也不高。”娇站起来,离开了座位,伸出一只脚,展示着她的高跟鞋。
争论纠结在鞋跟高与不高上,自然不是办法,法官请人拿来了一把尺子,竖直量了过去,得出了准确的数值——六厘米。
三
第三次为这个案子走进庭审现场,已是6月中旬。夏天的风热辣辣地横扫大地,一切在春天里萌芽的事物都在此时达到了旺盛生长的顶点。而在这几个月里,娇手臂上的骨刺也在潜滋暗长。她被鉴定为伤残十级,还被医生告知,骨刺必须做手术挖掉,否则将导致骨头萎缩。她坐卧不安,她不想失去应有的灵活和自如。
然而,所有的后续治疗除了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还指向一个很俗气但又再现实不过的字眼——钱。
现在,她已经被供职的美体内衣店辞退。因为摔伤,因为半个多月的住院,因为三个多月的后续治疗,也许还因为,她已经不具备一个优秀销售员所应有的敏锐的思维能力和语言能力了。那个店长的位置不会一直空缺着等待她的回归,商家讲究的是效益,而不是人情。在她的家里,还有两个需要抚养的小孩。从事故发生到今天,有一年半的光阴,她都在寻医问药、寻求赔偿、准备诉讼中度过,她成了一个生活没有着落的,晃荡的悬空的人。
她被职场抛弃,也许有一天,还会被家人嫌弃。关于思维能力的改变,她无法提交相关的证据,也没有在起诉书里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只有长期接触她的人才知道,她真的变了。
更麻烦的是,在准备上诉之前,她自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了伤残鉴定,所得的鉴定结果在庭审中并不为被告所认可。被告要求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重新進行鉴定,得到了法院的许可。因为这个原因,她又经历了两个月的等待与煎熬。
这一次,由法院委托的鉴定结果终于被双方认可,结局与前次却并无太大差异。而在此之前,她有半年多的时间在与美发店进行周旋。如果协商顺利,获得相应的赔偿,她是不会选择上诉这一途径的。她清楚记得,店老板曾爽快地答应过她:“需要什么治疗,你尽管去治,拿发票来,店里给你报。”因为这一句承诺,她放下了很多担忧。出院后,她听人说某祖传骨伤诊所医术很好,便去做了后续治疗,花费五千多元。她还到市区某康复治疗馆进行康复治疗,花去两千多元。受伤后,她的额头被缝了七针,她是一个爱美的女人,最怕伤口留下疤痕,恰好她供职过的美体内衣店出售一种可以去除疤痕的药物(也许是保健品),她购买使用这些产品,又花了一千多元。
她是相信他们的,“我会负责”这句话像画在她眼前的美好愿景图,给了她莫大的安慰。她满心以为,这些花费最终都会落实到美发店的头上。可是她显然太天真了,当她一趟一趟地前往美发店交涉时,才发现老板根本不记得或完全不承认当初说过的话了。除了当初把她送进医院时垫付的四千元医药费,店家再没有拿出一分钱给她。
这时,她才发现事情远非她想象的那般简单美好。老板真的说过那句话吗?她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于她,口头的协定是悬空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悬空的,没有什么是可以通过简单的途径落到实处的。
协商、争吵、怨怼、指责、乞求、哭泣?无法想象,当她一次又一次心怀忐忑地踏进那家美发店,经过了多少内心的撕扯和折磨。有厌倦,有愤恨,一定也抱有微茫的希望。起初双方应该都是客客气气的,商家还要做生意,不希望事情闹大影响到客户的感受,而她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时随地撕破了脸吵架耍泼的女人,她那么顾惜自己的形象,自然也不会使用任何下三烂的胁迫闹事等手段。
四
当娇最终无奈选择上诉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聘请律师、准备材料、归集证据,一个从未经历过官司的女人,在前后三次庭审中,几乎耗尽了她的脑力。第三次开庭时,她显得镇定多了。在听到不利于自己的观点时,她不再急于解释,不再赌天发誓,不再显得惊慌失措。
娇所提供的证据在对方质证下,几乎体无完肤。比如感恩卡并未盖章,已超过了使用时限;比如她的后续治疗费用没有一张是正式发票;比如对按城镇户口标准赔偿的质疑;比如对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不予支持……最致命的一点是,被告方始终认定原告的摔伤与接受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原告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的场所设施以及服务行为有任何缺陷瑕疵,亦即原告的摔伤属于自己的过错,损失也应该由自己承担。
她安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大睁着眼睛,脸色越来越苍白,几次嗫嚅着嘴唇想要说点什么,又强行吞咽下去。她一定被反复提醒和告诫过,所以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像前两次那样任性说话了。她只能安静地等待,像一个被惩罚过后学乖了的小孩。
事实上,律师将替她表述一切,并且逻辑周密而不失风度。他清了清嗓子,郑重地提到了美发店应负的安全保障责任。比如瓷砖光滑未能铺上地毯;比如全场没有任何安全提示;比如拒绝提供事发当天的视频;比如洗头房容易湿滑,鞋子容易沾水,应该有危险预见;比如明知女宾多穿着高跟鞋却不提供平底鞋换穿……
然后,原告方播放了事发后,娇的哥哥及时前往美发店拍摄的一小段视频:在通往二楼的楼梯上,两侧分别摆放着栽种绿植的花盆。那是四季常绿的万年青,它们抖擞着碧色的宽大叶片,像一群没心没肺的看客。律师总结道:“楼梯台阶摆放的花盆,导致原告摔倒时无法抓住扶手而侧身倒地,并一直滚落到一楼。”而在视频播放之前,被告方一直声称楼梯上无任何多余的设施,虽然娇一直提到有花盆和她一起滚落下去。
再后来,那些花盆消失了。
繁华的闹市街区,商店鳞次栉比。这些年,以提供服务为主的消费场所如雨后春笋,不断生发。洗头、洗脸、洗脚,美容、美甲、美体……有些经济头脑的人纷纷看准这一行巨大的市场潜力,争相投入抢食服务大蛋糕的行列,其中不乏诸多盲目跟风、匆匆上阵者。 几年前,我在一家美容院拔火罐,一向信赖的美容师突然失手,一粒点着火的酒精棉掉落在我的左肩,灼伤在所难免。美容师买来药膏,百般道歉,而我亦接下了那支烧伤药,默默地选择了谅解。那个烧伤的部位许久才得以痊愈,正是穿裙子的夏天,我却严严实实地捂着连袖的T恤度过了那个暗色的季节。最后,那个伤口赠我一道浅浅的疤痕。我反复地问自己,为什么没有选择维权?心里的那个声音在回答:“你耗不起。”是的,不仅仅是因为内心的善良让我在面对他人羞赧的眼神时,无法腾起火花。我的时间被分割成许多块,工作、写作、读书、育儿、旅游、休闲、会友……在伤害没有达到无法承受的范畴时,我并不想打破生活的平衡。
五
对于那些新开业的服务场所和价格低廉的消费诱惑,我保持了足够的警惕和疏离,这何尝不是陷入过泥淖之后才获得的清醒认知?更多时候,我们很难放心地将自己交付出去,我们得小心地抱紧自己,辨别眼前的笑脸是否真实,我们不能让自己的安全悬在空中。
而本案的原告娇呢?在经历这次官司之前,她显然没有太多的防范。她像相信清晨天空会亮、下雨地面会湿那样,相信了那张感恩卡真的是用来感恩的,相信了脚下的那双高跟鞋会一如既往地忠实于她。即使在摔伤之后,她仍然相信了美发店的老板对她说的话:“治疗的费用我们会给你出。”康复治疗、美容保健,但凡与那次伤情相关的费用,她都相信迟早会得到偿还。
十天以后,我读到了正式下发的判决书。其中对于过程的叙述可谓细致入微,每一项证据对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是否认定,认定的成因,都分析得丝丝入扣,无懈可击。判决书很长,足有十页之多。在那些详尽的文字叙述里,事发当时的场景被放大,责任和义务也被郑重地厘清:
原告娇对其认为的被告洗头的房间水很多,可能是地漏堵了,水都满到鞋底部,所以沾到水的鞋子在下楼梯时滑倒而摔伤的陈述并没有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所以,本院对原告的该陈述意见不予采纳。原告作为成年人,应是其自身安全保障的最大义务人,应当知道脚穿六厘米高的高跟鞋在楼梯行走时需要注意脚下安全,但是,原告却未尽到一般人的注意义务,从而踏空楼梯造成其自身伤害,存在较大的过错。综上,本院根据原、被告的过错程度,确定原告对其自身损害的各项损失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被告对原告的损害的各项損失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我又一次想起在庭审时为娇测量高跟鞋高度的情景,涉事的鞋子已经不知所踪,在没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她穿着高跟鞋的情况下,娇主动承认了鞋跟与脚上的这双一样高。然后,六厘米的高跟鞋在本案中充当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成为安全事故的罪魁祸首。一对小小的尖细的鞋跟,多么像一束带刺的玫瑰,为主人带来如许旖旎的风光,也为她带来如此尖利的麻烦和伤害。我心里暗暗地想,如果她当时不是穿着高跟鞋会怎样呢?如果没有穿高跟鞋仍然导致了摔伤的后果,双方责任的划分会不会不一样呢?当瞬间酿造了永恒,童话里的白雪公主怎么能回到最初,扔下手中那个带毒的苹果?
果然,娇在私人诊所康复治疗的费用没有得到认定。如此,娇在此次摔伤中所受损害的合理损失共计十一万多,美发店按百分之三十的责任赔付金额为三万多,剩下的七万多费用,将全部由娇自行承担。通读判决书,所有的判断合情合理合法,几乎找不到任何瑕疵。但我心里仍旧感到了某种悲凉和难过。
第三次庭审结束后的画面再次浮现在我的眼前:娇在冷气的推动下走出那扇棕色的包门,她仍旧穿着一双尖细的高跟鞋,足后跟悬空,臀部左右摇摆,走得摇曳生姿。显然,摔伤并没有使她产生畏惧。嗜美如命的女人,不会放弃支撑她身体和灵魂的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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