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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以结构优化拓展发展空间。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较快,但仍是对外贸易的“短板”。美国、欧洲各国,甚至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其服务贸易均已发展成型。研究他们的发展水平和历程,或对我国刚刚崛起的服务贸易发展有所借鉴。
美国:发展得早,且能持续发力
美国服务贸易发展整体水平高,其发展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二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这一时期美国服务贸易的出口小于进口,服务贸易表现为逆差,但是这种服务贸易逆差逐年减少。1965年以后,美国服务贸易额增长迅速,美国服务产品在某些领域已具有较大比较优势。
第二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到21世纪初。这一时期美国商品贸易表现为逆差,而服务贸易表现为顺差。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服务贸易逐步出现顺差,并且逐年增多。特别是20世纪末期,美国实行“新经济”政策,服务贸易顺差总额从1990年的301.93亿美元快速增加到2000年的826.41亿美元。
第三阶段是21世纪后,美国的服务贸易领域已覆盖运输服务、旅游、金融、保险服务、通讯、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利与许可服务、娱乐、商业服务和教育等多个行业。但由于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亚洲经济和欧洲国家的迅速发展,美国服务贸易发展速度开始变缓,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速度增长减缓,进口增加,服务贸易顺差出现下降。随着服务业的发展,美国的服务贸易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注重新兴工业化国家市场,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成为美国服务贸易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主要市场是德国、英国等欧盟国家和加拿大、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日本市场是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最大市场,近年来,日本每年进口美国服务业项目额是全美服务业出口总额的近16%,这与美国对日本的货物贸易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现在美国各行业正在进入一些大的新兴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是美国服务业出口的主要对象。在建筑服务项目方面,泰国、菲律宾等市场增长迅速。在南美国家中,墨西哥已经成为为美国服务业出口的五大国之一。目前,墨西哥、巴西、阿根廷、中国经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印度、印度尼西亚、波兰、韩国、土耳其和南非等十个已被美国确定作为主要目标的国际服务贸易市场。
高新技术对美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美国在一些高新技术上具有垄断性优势,使得美国的高新技术类服务贸易具有竞争优势。美国税法明确,非盈利机构不用纳税。与此同时,在税法上明确了科研机构属于非盈利机构范畴不用纳税。鉴于科研投入与企业开发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关,美国为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把科研投入与一般性投资区分开,实行“费用扣除”和“减免所得税”的双重优惠,大大提升了美国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
欧洲:较为发达,各国发展较均衡
欧盟成员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比较均衡,几乎各成员国均拥有自己独具竞争力的优势服务行业,从而使得欧盟服务业整体竞争力较强。例如居于世界第一位的德国会展业,每年为德国举办约150场国际性展会,逐渐成为推动其他服务业部门发展的载体。
欧盟的服务贸易对象除了集中在发达经济体上,还在出口时优先考虑其成员国市场。例如2007年,欧盟服务贸易对象第一位为欧盟内部成员国(9183.49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57.9%。
从竞争力指标来看,欧盟服务业开放度和市场占有率均优于中国,中国服务出口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较低,在国际市场整体竞争力较弱。2000年到2008年,欧盟服务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几乎是同期中国服务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的20倍,欧盟服务出口的总体出口能力远远高于中国。
印度:全球软件外包基地
印度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服务贸易已占据较大比重,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也成为全球软件外包的基地。2008年印度软件出口高达100多亿美元,以年均50%以上的速度增长,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软件产业国,其软件出口规模、质量和成本三项指标综合指数居世界首位。竞争的优势使印度正在成为世界软件中心,许多著名的信息产业公司,如微软、英特尔、甲骨文等都在印度建立了研发基地。
印度发展服务贸易的国家战略非常明确,历届政府对信息技术,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相当重视。早在1982年,印政府就投资1.25亿美元建设了印度第一个科技园,进行软件、微电子、电信、药学、生物工程等尖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政府的各项政策都在于使印度成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核技术大国。
印度政府还为软件企业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除了大力吸收跨国风险投资之外,还在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为软件企业提供信贷扶持。 印度服务业的发展速度超越了发达国家形成的常规经验。大力发展知识服务产业将促进印度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跨越大多数发达国家经历过的长期而缓慢的工业化阶段。预计到2020年,印度将成为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类型国家。
印度在20世纪末相继通过了《版权法》、《信息技术法》和《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法》,既保护了软件企业的积极性,又使得外国公司能够更放心地把产品外包给印度企业。除此之外,印度在计算机专业人才的培养、集中优势资源组建全国性的软件行业协会等方面也做出了努力。
美国:发展得早,且能持续发力
美国服务贸易发展整体水平高,其发展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二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这一时期美国服务贸易的出口小于进口,服务贸易表现为逆差,但是这种服务贸易逆差逐年减少。1965年以后,美国服务贸易额增长迅速,美国服务产品在某些领域已具有较大比较优势。
第二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到21世纪初。这一时期美国商品贸易表现为逆差,而服务贸易表现为顺差。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服务贸易逐步出现顺差,并且逐年增多。特别是20世纪末期,美国实行“新经济”政策,服务贸易顺差总额从1990年的301.93亿美元快速增加到2000年的826.41亿美元。
第三阶段是21世纪后,美国的服务贸易领域已覆盖运输服务、旅游、金融、保险服务、通讯、计算机与信息服务、专利与许可服务、娱乐、商业服务和教育等多个行业。但由于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亚洲经济和欧洲国家的迅速发展,美国服务贸易发展速度开始变缓,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速度增长减缓,进口增加,服务贸易顺差出现下降。随着服务业的发展,美国的服务贸易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注重新兴工业化国家市场,以电子信息技术为基础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成为美国服务贸易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主要市场是德国、英国等欧盟国家和加拿大、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日本市场是美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最大市场,近年来,日本每年进口美国服务业项目额是全美服务业出口总额的近16%,这与美国对日本的货物贸易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现在美国各行业正在进入一些大的新兴市场,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是美国服务业出口的主要对象。在建筑服务项目方面,泰国、菲律宾等市场增长迅速。在南美国家中,墨西哥已经成为为美国服务业出口的五大国之一。目前,墨西哥、巴西、阿根廷、中国经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台湾)、印度、印度尼西亚、波兰、韩国、土耳其和南非等十个已被美国确定作为主要目标的国际服务贸易市场。
高新技术对美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美国在一些高新技术上具有垄断性优势,使得美国的高新技术类服务贸易具有竞争优势。美国税法明确,非盈利机构不用纳税。与此同时,在税法上明确了科研机构属于非盈利机构范畴不用纳税。鉴于科研投入与企业开发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关,美国为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把科研投入与一般性投资区分开,实行“费用扣除”和“减免所得税”的双重优惠,大大提升了美国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
欧洲:较为发达,各国发展较均衡
欧盟成员国服务业及服务贸易发展比较均衡,几乎各成员国均拥有自己独具竞争力的优势服务行业,从而使得欧盟服务业整体竞争力较强。例如居于世界第一位的德国会展业,每年为德国举办约150场国际性展会,逐渐成为推动其他服务业部门发展的载体。
欧盟的服务贸易对象除了集中在发达经济体上,还在出口时优先考虑其成员国市场。例如2007年,欧盟服务贸易对象第一位为欧盟内部成员国(9183.49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57.9%。
从竞争力指标来看,欧盟服务业开放度和市场占有率均优于中国,中国服务出口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较低,在国际市场整体竞争力较弱。2000年到2008年,欧盟服务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几乎是同期中国服务出口国际市场占有率的20倍,欧盟服务出口的总体出口能力远远高于中国。
印度:全球软件外包基地
印度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服务贸易已占据较大比重,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也成为全球软件外包的基地。2008年印度软件出口高达100多亿美元,以年均50%以上的速度增长,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软件产业国,其软件出口规模、质量和成本三项指标综合指数居世界首位。竞争的优势使印度正在成为世界软件中心,许多著名的信息产业公司,如微软、英特尔、甲骨文等都在印度建立了研发基地。
印度发展服务贸易的国家战略非常明确,历届政府对信息技术,特别是软件产业的发展相当重视。早在1982年,印政府就投资1.25亿美元建设了印度第一个科技园,进行软件、微电子、电信、药学、生物工程等尖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政府的各项政策都在于使印度成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核技术大国。
印度政府还为软件企业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除了大力吸收跨国风险投资之外,还在主要政策性金融机构设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为软件企业提供信贷扶持。 印度服务业的发展速度超越了发达国家形成的常规经验。大力发展知识服务产业将促进印度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跨越大多数发达国家经历过的长期而缓慢的工业化阶段。预计到2020年,印度将成为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类型国家。
印度在20世纪末相继通过了《版权法》、《信息技术法》和《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法》,既保护了软件企业的积极性,又使得外国公司能够更放心地把产品外包给印度企业。除此之外,印度在计算机专业人才的培养、集中优势资源组建全国性的软件行业协会等方面也做出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