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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证券监管采取的是主体监管,即"机构监管",在这一主体监管模式下,产生了一些固有问题,一是对一些金融产品监管的不均衡和证券监管措施的设置不合理,二是在一定程度上,证券监管措施的设定与相关法律没有做到很好地衔接。合理设置证券监管措施的途径有:一是对审慎监管措施予以单独分类,二是合理规范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