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北京出现首例个人合伙建房事例以来,上海、成都等地纷纷成立咨询公司,专门筹划个人合作建房事宜。此事件己引起了国家建设部的高度重视,专门下发文件绘北京、成都、南京、厦门、上海等五市的建设部门,要求对本地区个人集资建房的情况、意见及建议进行调研。目前法律并未对个人合作建房做明确规定或禁止,各地均出现部分开发商借着“合伙建房”的外衣,进行房地产开发,规避地方税费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