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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薛禹群院士在本人的"商榷"发表后的1年2个月给出了答复,随即笔者在之后的第2个月(2011年11月27日)就将本文发出,经与编辑部几次的沟通、修改后,最终定稿。为方便起见,本文(按时序)将《薛教材》、《陈教材》、《商榷》和《答复》分别指文献[1-4]。另外,最近尚银生等先生[5]也参与讨论,对此表示感谢。由于本文已包括所需回复的基本内容,故不再另文回复,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