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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辽宁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春成,因涉嫌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4年4月1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春成的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