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古代典籍中相关术语的语义学考释入手,对“法”、“礼”、“刑”的概念、内涵及其属性进行了重新解读,并对20世纪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方法论提出了质疑。认为:传统中国是一个以“礼”或儒家伦理维系的礼治社会,而并非如西方社会那样主要是依靠“法律”(law)来治理的法治社会;中国传统文化系统的一元性和整合性结构特征,决定了传统学科界限的模糊性,这与西方文化中政治、宗教、道德、法律等自成一体相对独立的分化式文化结构,也是迥异其趣。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法律史学者们不顾中西方政治文化和法文化的巨大差异,简单地照搬和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