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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检查机关是我国重要的司法组成部分,对于案件的侦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基于国家法律的基础之上,检查机关在检查业务活动的开展中为了更为有效的获取相关的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犯案信息,将数字化视听技术运用与检查业务开展活动中,就显得势在必行。
【关键字】检察业务;数字化视听技术;运用研究
一、引言
数字化视听技术能够有效的将犯罪信息以及案件证据进行整合处理,为案件的侦破以及审判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面对当前犯罪嫌疑人存在的狡猾心理以及作案手段的提升,合理的应用数字化视听技术,将有效的为检察机关获取证据提供了帮助。
二、数字化视听技术的特点
数字化视听技术在检查业务的开展活动下得到了有效的运用以及价值的发挥。首先该技术具有直接性与逼真性。通过数字化技术的额使用能够将案发的现场、过程、声音以及表情动作等恰到好处的表现出来。其次,数字化视听技术下的数字化资料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极不容易受到外界因素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只要保存方式得当,便不会出现较大问题。其三具有物质依赖性。数字视听资料证据的制作、收集、审查、鉴定与运用都必须依赖高、精、尖科学技术设备,这种物质依赖性是其他证据所不具有的。其四容易仿造、伪造。视听资料是用科技手段制作的,所以能比较容易地采用科技手段加以篡改。因此审查人员应当注意鉴别,认真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在检察业务开展活动下数字化视听技术的运用
(一)可以对审讯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更具国家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面对一些作案情节较为严重、犯罪手段较为恶劣、判罚标准较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进行审问的过程中,相关的侦查以及审问人员应该使用审讯系统较为完善的审讯室。该审讯室必须是及视听技术、信息化技术、监控压缩、录音录像等技术为一体可实现远程操控的数字化审讯技术平台,为审讯工作的开展提供证据存储。
合理的运用数字化视听技术,将其应用与审讯的监控中,将能够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举一动以及所有言行进行记录,避免其呈堂翻供。其次,该技术能够将所有过程进行数据处理保存,为审讯案件提供了直接证据。三是对审讯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监督,避免逼供的发生。第四,有效的记录了审问的过程,防止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当堂反水,诬告检查办案人员。
(二)利用多媒体技术所获取的信息作为呈堂证供
数字化多媒体技术能够作为法庭上面的重要证据,由于其具有声音、视频、图文等相应的载体,有效的还原了审讯的现场,我检察机关提供证据提供了保障。在法庭的审判中,检查机关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技术,将公诉人的各种材料以及证人证言利用数字化设备转换成影音资料进行出示,进而有力的粉碎了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数字化多媒体证据的展现,能够将各项证据、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翻案信息以及自身信息进行呈堂展示。其次,还可以将提起公诉的被害人以及证人的信息进行真实的还原,提高了事实的客观呈现作用,为法庭的审判提供了斷案依据,使其在判决面前无从狡辩,最终使其被绳之以法。
(三)在其他的检查业务工作里面的运用
首先在办案过程的开展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使用的电子设备进行信息的获取排查,对犯罪嫌疑人的所到之处进行相关监控的获取备案;其次,在进行会议的工作中,可以通过视频的方式,将整个审讯或者审判的过程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各部门的分享传递。第三,可以通过将整个审讯过程的相关视频进行警校或者内部的教学、学习资源分享,提高干警及学员的综合办案能力以及水平。第四,可以进行宣传活动的使用,多媒体数字技术能够尽善尽美的呈现诸多动态信息,有利于将重大活动制作成相关课题,供社会及警校学习观摩。
四、针对数字化视听技术的几点运用思考
(一)工作干警应重视该技术在检查工作开展中的作用
虽然数字化视听技术在检察业务的开展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是依旧存在大量干警对其实际作用认识不足,在规定要求中一旦使用该技术,由于其自身审讯技术不精,就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公关,得到相关犯罪事实。所以,这是未来工作调研的重点研究问题。其次,部分办案人员只能够进行书面信息整理以及实物例证保存,对于整个审讯过程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犯案过程不能够进行动画推理演示,加大了审判的难度。所以,相关技术人员应该配合审讯人员进行证据的动画制作,使证据简洁明了,让犯罪者心无口服放弃无端狡辩。
(二)对相应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为了确保数字化视听技术在检察业务开展中得到良好的运用,做好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通过有针对性的对业务人员进行知识、技术能力的培养,更新其所掌握的知识,使其能够在社会的发展中仅仅的与科学知识相结合,确保该技术有效的服务于检查机关。
(三)基于现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的前瞻
一要充分了解现代科技动态,结合检察业务需求,选取使用简便易行效果明显、有利于检察工作开展的视听技术。二是要全面、高效地利用现有技术设备,充分挖掘潜能,把每一件设备用到实处,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避免贪大求全。相对于传统模拟视听技术而言,数字视听技术有着太多优点,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其自身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易伪造、易篡改、易窃取等,因此在广泛应用的同时要想方设法避免类似缺陷。
综上所述,本文对检察机关开展活动下的工作中所使用的数字化视听技术进行了合理的分析阐述。通过该技术的合理运用,必然能够有效的提高案件的侦破能力,降低社会的犯罪率,为人们的生活发展提供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邓鉴能 浅析视听技术在检察业务工作的应用 法制与经济(下旬) 2010年12期
作者简介:刘涛,1981年11月,男,汉,河南范县,工程师中级,视听专业,范县检察院,457500,
【关键字】检察业务;数字化视听技术;运用研究
一、引言
数字化视听技术能够有效的将犯罪信息以及案件证据进行整合处理,为案件的侦破以及审判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面对当前犯罪嫌疑人存在的狡猾心理以及作案手段的提升,合理的应用数字化视听技术,将有效的为检察机关获取证据提供了帮助。
二、数字化视听技术的特点
数字化视听技术在检查业务的开展活动下得到了有效的运用以及价值的发挥。首先该技术具有直接性与逼真性。通过数字化技术的额使用能够将案发的现场、过程、声音以及表情动作等恰到好处的表现出来。其次,数字化视听技术下的数字化资料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极不容易受到外界因素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只要保存方式得当,便不会出现较大问题。其三具有物质依赖性。数字视听资料证据的制作、收集、审查、鉴定与运用都必须依赖高、精、尖科学技术设备,这种物质依赖性是其他证据所不具有的。其四容易仿造、伪造。视听资料是用科技手段制作的,所以能比较容易地采用科技手段加以篡改。因此审查人员应当注意鉴别,认真审查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在检察业务开展活动下数字化视听技术的运用
(一)可以对审讯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更具国家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面对一些作案情节较为严重、犯罪手段较为恶劣、判罚标准较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进行审问的过程中,相关的侦查以及审问人员应该使用审讯系统较为完善的审讯室。该审讯室必须是及视听技术、信息化技术、监控压缩、录音录像等技术为一体可实现远程操控的数字化审讯技术平台,为审讯工作的开展提供证据存储。
合理的运用数字化视听技术,将其应用与审讯的监控中,将能够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举一动以及所有言行进行记录,避免其呈堂翻供。其次,该技术能够将所有过程进行数据处理保存,为审讯案件提供了直接证据。三是对审讯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监督,避免逼供的发生。第四,有效的记录了审问的过程,防止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当堂反水,诬告检查办案人员。
(二)利用多媒体技术所获取的信息作为呈堂证供
数字化多媒体技术能够作为法庭上面的重要证据,由于其具有声音、视频、图文等相应的载体,有效的还原了审讯的现场,我检察机关提供证据提供了保障。在法庭的审判中,检查机关通过数字化多媒体技术,将公诉人的各种材料以及证人证言利用数字化设备转换成影音资料进行出示,进而有力的粉碎了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数字化多媒体证据的展现,能够将各项证据、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翻案信息以及自身信息进行呈堂展示。其次,还可以将提起公诉的被害人以及证人的信息进行真实的还原,提高了事实的客观呈现作用,为法庭的审判提供了斷案依据,使其在判决面前无从狡辩,最终使其被绳之以法。
(三)在其他的检查业务工作里面的运用
首先在办案过程的开展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使用的电子设备进行信息的获取排查,对犯罪嫌疑人的所到之处进行相关监控的获取备案;其次,在进行会议的工作中,可以通过视频的方式,将整个审讯或者审判的过程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各部门的分享传递。第三,可以通过将整个审讯过程的相关视频进行警校或者内部的教学、学习资源分享,提高干警及学员的综合办案能力以及水平。第四,可以进行宣传活动的使用,多媒体数字技术能够尽善尽美的呈现诸多动态信息,有利于将重大活动制作成相关课题,供社会及警校学习观摩。
四、针对数字化视听技术的几点运用思考
(一)工作干警应重视该技术在检查工作开展中的作用
虽然数字化视听技术在检察业务的开展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是依旧存在大量干警对其实际作用认识不足,在规定要求中一旦使用该技术,由于其自身审讯技术不精,就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公关,得到相关犯罪事实。所以,这是未来工作调研的重点研究问题。其次,部分办案人员只能够进行书面信息整理以及实物例证保存,对于整个审讯过程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犯案过程不能够进行动画推理演示,加大了审判的难度。所以,相关技术人员应该配合审讯人员进行证据的动画制作,使证据简洁明了,让犯罪者心无口服放弃无端狡辩。
(二)对相应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为了确保数字化视听技术在检察业务开展中得到良好的运用,做好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通过有针对性的对业务人员进行知识、技术能力的培养,更新其所掌握的知识,使其能够在社会的发展中仅仅的与科学知识相结合,确保该技术有效的服务于检查机关。
(三)基于现有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的前瞻
一要充分了解现代科技动态,结合检察业务需求,选取使用简便易行效果明显、有利于检察工作开展的视听技术。二是要全面、高效地利用现有技术设备,充分挖掘潜能,把每一件设备用到实处,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避免贪大求全。相对于传统模拟视听技术而言,数字视听技术有着太多优点,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其自身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易伪造、易篡改、易窃取等,因此在广泛应用的同时要想方设法避免类似缺陷。
综上所述,本文对检察机关开展活动下的工作中所使用的数字化视听技术进行了合理的分析阐述。通过该技术的合理运用,必然能够有效的提高案件的侦破能力,降低社会的犯罪率,为人们的生活发展提供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邓鉴能 浅析视听技术在检察业务工作的应用 法制与经济(下旬) 2010年12期
作者简介:刘涛,1981年11月,男,汉,河南范县,工程师中级,视听专业,范县检察院,45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