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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权作为环境法的基本范畴,在我国关于认识说法不一,争论较大,笔者认为运用人权法学或者宪法学的理论,分离公民环境权与国家环境权,仅把环境权作为人权的一种进行言说和解读的,确立环境权是作为我国公民一项基本人权,会对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环境管理制度、公民的环境权益保障与公众参予有着重要的影响和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