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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会召开,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这是适应我国经济转型升级趋势,降低企业纳税负担的一个重大举措。本文从税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出发,阐述了国税地税部门分设的消极影响,表明二者合并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