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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三个不同时期,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协助、制衡和新型合作形态的建立。公文是政府权力的外在表现,其程式和内容可以直接反映政府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思路和手段;行业协会商会亦可通过公文表达其观点和立场。研究不同时期政会间行文演进情况,进而对政会间新型关系下的行文方式等提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