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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基层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三转”要求进行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基层;纪检监察;“三转”;看法
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方式,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职责,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是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大势、适应反腐败形势任务的现实选择。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迄今为止,笔者已在基层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部门工作8年,现就基层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落实中央“三转”要求,浅谈几点看法: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科学内涵
(一)转职能。就是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改变当前工作任务宽泛以及“大包大揽”等现象,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要切实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问题,要科学履职,清理调整不宜参与的工作,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工作做到精简和优化,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
(二)转方式。就是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当好“监督员”,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要改进工作方法,把更多精力放在抓督促、抓落实、抓查处上,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工作主要任务;要创新工作模式,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和落实约谈制度,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三)转作风。就是要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铁面执纪,不辱使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向群众学习,多做调查研究,坚决防止脱离群众的漂浮作风;要常怀戒惧之心,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反腐铁军。
二、基层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不够健全。目前,基层检验检疫局中,除了副厅级局和少数较大的处级分支局设置专职的纪检监察部门外,大多数分支局没有设置专职的纪检监察部门,而是把纪检监察的职能划入办公室、人事政工科或者综合科。以笔者原先所在的基层检验检疫局为例,下设部门13个(2个正科级办事处、机关科室9个,事业单位1个,直属单位1个),总人数56人(在编干部40人、聘用人员16人)。1999年,“三检合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没有设立专职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的职能划归人事政工科,由于人事政工科的职能还包括人事、政工、党务、工青妇、质量管理体系、绩效、安全保卫和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而人事政工科只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这就造成了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长期处于高负荷的工作状态,都是兼职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大量时间和精力被其它业务工作挤占,不能一门心思地把精力放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
(二)职责不够明朗。目前,基层检验检疫局的纪检组长往往都是“一人分配两个角色”,既是直属局派驻分支局的专职纪检干部,同时也是分支局的党组成员,除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往往还会分管一些内设科室或办事处。由于人事关系不独立,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隶属同一组织,这就容易造成纪检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出于服从组织决定、维护班子团结考虑,对于一些“擦边球”类的作风或纪律问题,除了善意提醒外,一般不会坚决反对,达不到刚性监督的效果,难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和原则性。
(三)职能不够清晰。由于基层检验检疫局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检监察部门却主动或被动地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一些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纪检监察人员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甚至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使纪检监察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终成了问题的“挡箭牌”。例如: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等等。
(四)业务不够精通。据了解,基层检验检疫系统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是“半路出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业务不够精通。一是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对自身的地位和重要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通常都是十分具体而且琐碎的日常事务,常常充当“灭火队员”,疲于应付,难以沉下心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缺少对纪检监察工作系统清晰的了解。三是由于很多同志并非纪检专业出身,在知识基础、理论水平、文字能力方面存在不足,常常对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感到吃力。
三、对基层检验检疫局落实“三转”的建议
(一)完善机构、厘清职责。对反腐工作保持高压态势是中央一项长期的策略,为适应新的形势,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在机构的设立上也应进行大胆创新。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善的机构设置,是纪检监察部门能够不受干扰开展工作的首要条件。从基层检验检疫局的实际出发,建议设立纪检监察科,赋予纪检监察的专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科学配备人员,在纪检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突出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要把履行监督职能切入点从配合行政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行政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强对监察对象的具体监督上来,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二)突出主业,回归本位。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应全面回归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监督三大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梳理出在职能方面存在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越位错位等问题,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管部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责任部门抓执行和抓落实上。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局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同时,对于收集到的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必须及时上报上级纪检部门,以便借助上级力量做好监督或查处工作。
(三)强化学习、提升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近年针对基层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较少,他们的思想水平、业务水平大多都停留在主观认识和经验水平上,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少系统性和规范性,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在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干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自觉加强学习,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和道德修养。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以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知识,不断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才能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在错综复杂的事物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分清是非,秉公执纪。二是要意识到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是紧密相连的,要加强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提升政策水平、分析研判能力和突破案件能力。三是加强道德修养,树立良好形象。“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严肃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廉政纪律,规范个人行为,敢于坚持原则,主动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执纪为民、作风务实、清廉自律的表率,为检验检疫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基层;纪检监察;“三转”;看法
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转变方式,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执纪监督职责,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是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大势、适应反腐败形势任务的现实选择。王岐山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迄今为止,笔者已在基层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部门工作8年,现就基层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落实中央“三转”要求,浅谈几点看法: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科学内涵
(一)转职能。就是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改变当前工作任务宽泛以及“大包大揽”等现象,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要切实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问题,要科学履职,清理调整不宜参与的工作,对确需牵头或参与的工作做到精简和优化,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
(二)转方式。就是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当好“监督员”,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要改进工作方法,把更多精力放在抓督促、抓落实、抓查处上,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工作主要任务;要创新工作模式,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和落实约谈制度,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三)转作风。就是要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铁面执纪,不辱使命;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向群众学习,多做调查研究,坚决防止脱离群众的漂浮作风;要常怀戒惧之心,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反腐铁军。
二、基层检验检疫局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不够健全。目前,基层检验检疫局中,除了副厅级局和少数较大的处级分支局设置专职的纪检监察部门外,大多数分支局没有设置专职的纪检监察部门,而是把纪检监察的职能划入办公室、人事政工科或者综合科。以笔者原先所在的基层检验检疫局为例,下设部门13个(2个正科级办事处、机关科室9个,事业单位1个,直属单位1个),总人数56人(在编干部40人、聘用人员16人)。1999年,“三检合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没有设立专职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的职能划归人事政工科,由于人事政工科的职能还包括人事、政工、党务、工青妇、质量管理体系、绩效、安全保卫和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而人事政工科只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这就造成了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长期处于高负荷的工作状态,都是兼职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大量时间和精力被其它业务工作挤占,不能一门心思地把精力放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
(二)职责不够明朗。目前,基层检验检疫局的纪检组长往往都是“一人分配两个角色”,既是直属局派驻分支局的专职纪检干部,同时也是分支局的党组成员,除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往往还会分管一些内设科室或办事处。由于人事关系不独立,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隶属同一组织,这就容易造成纪检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出于服从组织决定、维护班子团结考虑,对于一些“擦边球”类的作风或纪律问题,除了善意提醒外,一般不会坚决反对,达不到刚性监督的效果,难以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和原则性。
(三)职能不够清晰。由于基层检验检疫局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在实际工作,经常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应由牵头部门承担完成的任务,纪检监察部门却主动或被动地承担,履行不该履行的职责;一些工作定位不准,对部门各负其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认识不清,没有调动和发挥牵头部门的主体作用,往往是纪检监察人员亲历亲为代替组织协调,甚至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使纪检监察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终成了问题的“挡箭牌”。例如: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等等。
(四)业务不够精通。据了解,基层检验检疫系统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是“半路出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业务不够精通。一是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对自身的地位和重要性也缺乏足够的认识。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通常都是十分具体而且琐碎的日常事务,常常充当“灭火队员”,疲于应付,难以沉下心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缺少对纪检监察工作系统清晰的了解。三是由于很多同志并非纪检专业出身,在知识基础、理论水平、文字能力方面存在不足,常常对纪检监察理论研究感到吃力。
三、对基层检验检疫局落实“三转”的建议
(一)完善机构、厘清职责。对反腐工作保持高压态势是中央一项长期的策略,为适应新的形势,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在机构的设立上也应进行大胆创新。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善的机构设置,是纪检监察部门能够不受干扰开展工作的首要条件。从基层检验检疫局的实际出发,建议设立纪检监察科,赋予纪检监察的专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科学配备人员,在纪检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突出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要把履行监督职能切入点从配合行政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行政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要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加强对监察对象的具体监督上来,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二)突出主业,回归本位。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应全面回归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监督三大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梳理出在职能方面存在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越位错位等问题,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管部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责任部门抓执行和抓落实上。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局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同时,对于收集到的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必须及时上报上级纪检部门,以便借助上级力量做好监督或查处工作。
(三)强化学习、提升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近年针对基层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较少,他们的思想水平、业务水平大多都停留在主观认识和经验水平上,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少系统性和规范性,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在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干部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自觉加强学习,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和道德修养。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以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知识,不断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才能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在错综复杂的事物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分清是非,秉公执纪。二是要意识到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和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是紧密相连的,要加强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提升政策水平、分析研判能力和突破案件能力。三是加强道德修养,树立良好形象。“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严肃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廉政纪律,规范个人行为,敢于坚持原则,主动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执纪为民、作风务实、清廉自律的表率,为检验检疫事业发展保驾护航。